东湖保健醋等广告违法 已移送至工商部门处理

2012年11月08日 14:10   来源:新闻晚报   

   昨天,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通报今年10月期间在广告监管中发现的违法情节较为严重的广告。其中,β-黄金活胰素 (国食健字G20040726)、东湖保健醋(卫食健字(1997)第646号)、黄金御宝被通报,其违法原因是虚假宣传。目前这些违法广告已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移送至工商部门处理。(记者 许沁)

(责任编辑:张欣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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