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拟立法严查“地沟油”最高处罚10万元

2011年09月26日 10:40   来源:河南商报   王红伟

  河南拟立法严查地沟油,提出“禁止将废弃食用油脂作为食用油脂生产、销售或者使用”。一位曾经经营地沟油运输、处理的企业负责人建议,治理地沟油最好责任到人,才能避免相关部门推诿扯皮、无人管理的局面。

  新规

  拟立法严查地沟油,最高处罚10万

  昨天上午召开的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李满圈做了关于《河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审议修改情况的报告。

  其中提到,关于地沟油问题,这一现象在我省时有发生,群众反映强烈,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建议予以规范。

  据此,在此次提交的《草案》中规定:“禁止将废弃食用油脂作为食用油脂生产、销售或者使用。”这意味着,河南将立法严查废弃食用油脂的产生、收集、运输、处置等各个环节,从源头上严防地沟油流向公众餐桌。

  违反上述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法没收违法所得和用于加工废弃食用油脂的工具、设备,并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困局

  政府部门多头管理导致无人管理

  地沟油究竟是怎样流向市民餐桌的?这要从废弃食用油脂的处理环节说起。对此,五六年前就曾经营地沟油业务的郑州市民老程有一肚子苦水。

  “他们只需要从养殖户手上收油,然后再高价卖出去。”老程说,这样不仅省事,而且利润高。养殖户收集潲水,都喂猪了,提炼出来的油是副产品,所以成本很低。更重要的是,很多养殖户都是夫妻档,为进一步降低成本,他们收集潲水时,还给饭店钱,而这,正规公司是做不到的,如果没有政府部门的支持,这些公司只能关门倒闭。

  分析经营困难的原因时,老程提到,政府部门的多头管理是其中一个因素。此次提交审议的《草案》中就地沟油的生产、加工做出了最高处以10万元罚款的严厉处罚规定,但处罚能否具体落实尚难说。《草案》中以“有关部门”四个字带过,而“有关部门”包括哪些部门,由哪个部门具体牵头操作,尚无具体实施细则。如果具体的管理部门不明确,严查地沟油很难奏效。

  动向

  不过,《草案》一旦获得审议通过,或许在郑州,地沟油的管理现状就会改变。据了解,郑州市目前已把地沟油管理的牵头工作放在了郑州市城市管理局。

  河南商报记者从相关渠道获悉,郑州市关于治理餐厨废弃物的相关管理办法目前已制定,正在等待审议批复,将很快出台,在这份办法中,将明确划分各个职能部门的职责,餐厨垃圾处理工作由郑州市城市管理局牵头,涉及哪个部门,由城市管理局出面协调,共同协作执法。(河南商报记者熊玉伟张高峰)

  郑州地沟油市场管理有望责任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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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惩“地沟油”犯罪分子

  决不手软、决不宽恕、决不宽容

  省高院院长张立勇接受河南商报专访

  9月23日,在郑州庆丰粮油市场走访时,张立勇公开表态:将严惩“地沟油”犯罪分子,决不手软。

  现场:粮油市场已停业整顿2月有余

  日前爆发的山东“地沟油”案件,再次触痛了人们敏感而脆弱的神经,也引来社会各界广泛关注,这当中,包括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

  “法院要提前介入,了解案件事实和法律,进行研讨。”23日,在张立勇的带领下,包括省高院主管刑事的副院长田立文、刑一庭庭长潘家玲在内的一干法官,来到郑州市金水区庆丰粮油市场调查走访。市场内很多商户都关着大门,显得有些萧条。“地沟油”经销商袁一曾经营的那家店铺门口,矗立着4个锈迹斑斑的储油大罐。

  “这是作为证据在保存。”庆丰市场副总经理朱华说,市场自7月份就开始停业整顿,所有经营粮油的商户都关门了,直到现在。

  对话:对“地沟油”犯罪分子将严惩

  河南商报记者:您怎么看待地沟油现象?

  张立勇:“地沟油”不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危害餐桌安全,也严重危害了社会稳定。

  我对这种现象深恶痛绝,销售“地沟油”简直是谋财害命。

  河南商报记者:这种行为应如何处理?

  张立勇:我们对这种行为绝不会熟视无睹,各级法院一定要提前介入,不能等各机关调查完简单判决,要提前研究有关案情和法律,必须从严从重从快处理。

  对“地沟油”犯罪分子决不手软、决不宽恕、决不宽容,该判什么刑,就判什么刑。在“地沟油”案件中,也要从关心最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餐桌安全出发,体现以人为本。 (河南商报记者王红伟)

(责任编辑:佟明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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