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粮诉"福宜康"仿冒"福临门" 索赔共计三十万余元

2011年07月28日 18:15   来源:中国经济网   李方

  中国经济网北京7月28日讯(记者 李方 通讯员 张迪)"康帅傅"、"漂柔"、"粤利粤"……如今各种山寨食品充斥着消费者的生活,这些商品的商标字样、外观都和正品极其相似,消费者稍不注意,就会买错产品。近日,因发现"福宜康"食用油与"福临门"相似,中粮将其生产商金亭建鑫食用油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其立即停止生产销售,并赔偿损失共计三十万余元。。

  2011年3月17日,中粮集团在一个体户宗先生经营的商铺,发现金亭建鑫食用油公司(以下简称金亭公司)生产的"福宜康"食用油,在注册商标的字样,商标、商品、商品装潢等方面,"福宜康"食用油均与 "福临门"食用油相似,误导消费者。

  原告中粮集团认为,金亭公司未经其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属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构成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故诉至法院要求判令:1、被告金亭公司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侵犯"福临门"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福宜康"食用油产品;2、被告宗先生立即停止销售侵犯"福临门"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福宜康"食用油产品;3、二被告赔偿损失、公证费、律师代理费等共计305135元。

  据悉,中粮集团于2003年取得第29类商品中食用油的商标专用权"福临门",是该注册商标的合法持有人。本案将于2011年8月3日9时,在丰台法院615法庭公开开庭审理。

(责任编辑:佟明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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