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工商局:现行法律法规不完善造成工商监管执法难
经营粥粉面的饮食店同时卖包子,算不算违法经营?昨天(12日),广州市人大常委会组织人大代表赴广州市工商局调研。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张建华在汇报时指出,对市场进行监管时,因现行法律法规不完善造成了执法难。
粥粉面店卖包子可否查处
食品安全法未作明确界定
对在农贸(肉菜)市场外从事肉品经营活动的,不予核发营业执照,这是广州市政府近年对工商部门的工作要求。张建华在汇报时指出,由于现行的法律法规以及《广州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规定》,均未在这方面有明确禁止性规定,有些经营者向工商局申请核发这类营业执照,未予同意后,不服,在向复议机关或者法院提起复议、诉讼的同时,向上级机关反复上访申诉,个别甚至挑动不明真相的群众闹事。
张建华提到,由于这种做法缺乏法律依据,法院目前尚难以作出判决。“如果法院判决我们败诉,将不能不核发相关证照。”他认为,这样一来,将导致场内肉品经营户纷纷迁到场外经营,广州市对农贸肉菜市场升级改造也随之前功尽弃。
今年6月正式实施的《食品安全法》,分别赋予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流通许可、餐饮服务许可的职能,并对发放这三种许可和监管作了一定程度的划分。张建华指出,“如蛋糕店在其门店销售自制蛋糕(前店后厂)、经营者售卖自制饮料(果汁),这类情形,是应取得生产还是流通许可或者餐饮服务许可?未作出明确规定,给我们行政执法工作带来困扰。”张建华提到曾经接到一个群众投诉,是关于一间经营粥粉面的饮食店同时销售包子,由于安全法没有明确界定,令他们无法查处。
企业多次换名注册以逃责
两年年检不合格吊销执照
同一个投资主体,注册多家公司是允许的。只要条件具备,工商部门就应该发放营业执照,但这样给企业通过控制多家企业逃避债务、规避法律责任制造机会,工商部门是否有管理的措施?昨天会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力向市工商局提出疑问。
广州市工商局表示:类似的案例不少见,尤其是一些进出口贸易公司,在注册管理上监管难度较大,曾经尝试把同类案件归类为诈骗行为,但公安部门不予受理。会上,市工商局工作人员讲述他们查处这类公司的共有特点:一个企业注册多个合法的公司,对外宣称公司是连锁经营,以此欺骗群众成为公司“会员” 。而公司通常只租用一个办公地点(租期两到三个月,员工轻装上阵),随时迁移。“对这类公司主要通过‘年检’进行筛查,连续两年年检不合格,公司将自动吊销营业执照。”
(责任编辑:高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