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对乳制品企业给予金融和财政支持

2008年11月20日 06:46   来源:京华时报    
    国家发改委等部门昨天联合发布《奶业整顿和振兴规划纲要》(简称纲要),纲要指出,我国乳品质量监管存在问题,同时,对乳制品企业给予金融和财政支持。 

    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纲要》提出对乳制品生产企业给予金融和财政支持政策,对因受婴幼儿奶粉事件影响、资金暂时周转困难的企业,金融机构要按规定给予流动资金贷款支持,对经金融机构同意展期的逾期贷款,免收罚息。中央财政对企业生鲜乳收购贷款,按照半年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一半,给予3个月贴息。 

    对符合条件企业发行债券和通过股票市场融资给予积极支持。同时,国家还将对内蒙古、冀、鲁、晋、辽、豫等6省(区)特别困难的奶农实施临时救助政策,中央财政补贴资金一次性下达。纲要提出,到2011年10月底,基地自产鲜乳与加工能力比例达到70%以上。 (记者 胡笑红 李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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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防止市场可能走向新的混乱


    中国奶业协会常务理事王丁棉昨天表示,纲要的出台对中国奶业的发展起到推动作用。 

    “但这也给企业设置更高门槛,”王丁棉表示,该纲要的实施要防止市场可能出现新的混乱局面。纲要要求,3年后乳制品企业基地自产鲜奶与加工能力比例要占到70%以上,“从目前来看,几乎实现不了”。 

    王丁棉表示,按照纲要的要求,从目前来看,我国的奶牛数量3年后最起码要翻一番才能实现,这就造成各企业在国内外争抢奶牛,有可能带来卖方漫天抬价,市场混乱,最终导致产品终端价格上升的结果。伊利表示,如“基地自产生鲜乳”包括奶农专业生产合作组织等,那么公司3年后达到70%要求应不成问题;如果是自建基地,则肯定达不到。(胡笑红)

(责任编辑:高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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