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口可乐收购引热议 朱新礼:出售是正常商业行为

2008年09月07日 08:09   来源:北京晨报   周治宏

    事件回放

    昨日,汇源果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朱新礼首次面见北京部分媒体称,汇源果汁被可口可乐并购是汇源最大的一笔“招商引资”,完全是一种正常的商业行为。

    9月3日,可口可乐宣布以现金收购中国汇源果汁集团有限公司,交易总金额不超过179.2亿港元。当日,汇源果汁港股上涨近170%。

    这次交易已从商界话题转成了公众话题:民族品牌说卖就卖,到底该不该?悄无声息的交易背后到底隐藏着什么?新出台的《反垄断法》会如何考量?民族品牌的连连出售该如何营救?

    目前,收购尚需要有关部门审批, 如同一个连环局,揭开谜底的旅程才刚刚开始。

    悬念

    占有率超三成 构成垄断?


    我国政府对外资收购案的审核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因外资区别于内资的特性,需要市场准入审核,看是否符合有关外商投资管理的法律法规,即所谓的国家安全或国家经济安全审查;二是市场竞争审核,看并购对该领域的市场竞争会产生什么影响,会不会妨碍竞争、损害消费者利益等,即《反垄断法》规定的反垄断审核。

    根据我国的《反垄断法》及有关规定,可口可乐收购汇源已经超过了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所以这一收购案应向中国政府申报。目前,可口可乐已经表示将向商务部申报。

    根据一些数据披露,收购完成之后,可口可乐在国内市场果汁行业的份额超过37%,如果单纯将果汁行业作为整体考虑,这已达到了《反垄断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即“两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合计达到三分之二的”。

    因此,从反垄断的角度出发,我们需要考虑两点;一是这次收购需要从整个饮料行业考虑还是从果汁行业考虑?二是单纯的市场占有率一条能否构成垄断?

    而从经济安全角度出发,则需要考量饮料行业会否影响我们的国民经济安全。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反垄断法修改委员会成员)时建中认为,根据市场相关性原则,饮料行业中各种饮料并不能构成完全的替代性,因此肯定不能作为一个整体,而是以果汁作为一个单独的行业进行考虑。

    焦点一:

    市场占有率能否决定构成垄断?


    ■正方:肯定构成垄断

    和君创业总裁  李肃:

    如果依据某些数据,可乐收购后在果汁市场份额将超过50%,这么大的市场份额还不叫停,那这部《反垄断法》也没任何意义了。即使汇源有40%,我认为如果不叫停,《反垄断法》也就没有意义了。

    ■反方:市场份额不是决定因素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时建中:

    但是,单纯的市场份额确实是一个重要的影响因素,但不是决定性因素。根据《反垄断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影响因素共有六个,其中包括该市场的集中程度、企业在市场的控制力、对其他企业以及国民经济的影响等,这些因素需要综合考量才能最终作出判定,而不是单纯的市场份额所能决定的事情。

    焦点二:

    经济安全是否需要考虑?


    ■正方:政府应该考虑

    和君创业总裁  李肃:

    国家经济安全问题,实际上不止是重点行业有国家经济安全问题,按国家经济安全的法律规定,著名品牌、老字号的收购也涉及国家经济安全。现在这个时代,特别是发达国家更把品牌当成自己的国家资源,这些品牌是作为国家资源而存在的。

    ■反方:根本无需审核

    商务部研究院高级研究员 马宇:

    目前我国对外资的市场准入审核容易犯泛化的错误,以为所有的外资收购都涉及国家安全,挖掘机、胶卷、啤酒、饮料……那还有哪个行业、哪个产品不事关国家安全呢?

    对这起收购案,我认为政府部门的反垄断审核、国家经济安全审核就免了吧,还远远没重要到那个份上。

(责任编辑:高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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