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高健 通讯员 何珊)为了招揽生意,王某在麻辣烫里掺入罂粟壳。记者昨天从丰台检察院获悉,王某因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获刑8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2014年,王某从外地来京,便在某路口附近摆了一个麻辣烫摊位,但始终未取得经营许可。去年3月,王某为了使自己制作的麻辣烫口感更好、吸引更多顾客,便购买了四个罂粟壳,砸碎后,放到麻辣烫的底料及汤料中。一些顾客在食用该汤料煮熟的菜品后,有心跳加快、面部发热等不舒服的感觉,就向派出所报警。民警在王某的摊位上起获了麻辣烫汤料、底料、肉串等菜品,经鉴定,均检出吗啡、可待因、罂粟碱成分,食用过上述麻辣烫串的顾客,尿检结果也均为吗啡类阳性。
检察官提醒,夏天来了,大排档生意又要火爆起来,市民一定要注意食品安全,发现问题及时举报或报警,不要让无良商人的违法犯罪之举,伤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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