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期舆情:
13年游戏机禁令解除 游戏产业格局启变化

  1月6日国务院发布通知,调整上海自贸区内相关行政法规和行政审批或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目录。明确规定,允许外资企业从事游戏游艺设备的生产和销售,这意味着我国长达13年的游戏机禁售规定正式解除。

 

  13年前,游戏机禁令缘何出台?禁令出台后,游戏玩家们玩什么?游戏机有没有被真正“禁止”过?禁令下的国内游戏市场又是什么样的情景?

游戏机在中国:从学习机到电子海洛因

  电视游戏从上世纪80年代末期起至今都处在姥姥不疼舅舅不爱的灰色地带,无数玩家被逼无奈只能通过水货、山寨以及盗版等途径来体验心仪的游戏和主机。长此以往,充斥着水货盗版的中国特色的畸形电视游戏生态圈逐渐形成,想要攻破中国电视游戏市场这块坚冰,无论对商业巨头微软和索尼这样的企业来说,还是对中国相关部门来说,都是一个巨大的难题。

 

  中国大陆电视游戏市场仿佛蕴藏在雷区下面的金矿,但凡有想挖一桶金的冒进者,都会被炸得体无完肤。中国玩家们从来没有落后于游戏的潮流,从雅达利时代开始便有不少家庭条件比较好的玩家接触并喜欢上了这种新型娱乐方式。电子游戏真正风靡国内大江南北的是红白机(FC)时代(80年代末到90年代初),当时几乎所有的家庭都有一台可以玩FC游戏的主机,但它们大部分都不是由任天堂生产的FC,而是各种从广东电子产品线加工线上生产出来的山寨产品。

 

  由于个人电脑门槛过高而催生出来的产物——学习机,便是当时商家打着学习电脑的幌子,忽悠广大家长心甘情愿的为自己的孩子购置实质上是加了打字功能的FC。短短几年时间“小霸王其乐无穷啊”的口号响遍了千万家庭的客厅,小霸王更是请来成龙大哥做代言,并在央视1套黄金时间投放广告,可见其在当时的火爆程度,而市场的混乱程度也可见一斑。

 

  这种混乱的市场氛围从FC持续到SFC、MD,再到雨后春笋般出现在街头巷尾的街机厅时期,由于缺少有效的监管以及政策指导,本就乱象丛生的游戏市场逐渐成为公众口诛笔伐的对象。扰乱社会治安,影响学生课业成绩的帽子一顶顶地扣在电子游戏头上,“电子海洛因”的称谓让人们对电子游戏的误解越来越深。

 

  巨大的利益驱使下,通过PS一代主机大获成功的索尼和企图重整河山的任天堂都对国内游戏市场这块大蛋糕跃跃欲试,但阻挡他们的不止是国内混乱恶劣的游戏环境,更大的拦路虎便是关于电子游戏的一纸禁令。就在世上最成功的游戏主机PS2发售3个月后,2000年6月15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文化部等部门关于开展电子游戏经营场所专项治理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44号)宣告由文化部、国家经贸委、公安部、信息产业部、外经贸部、海关总署、工商局共同制定的《关于开展电子游戏经营场所专项治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生效,令本就处在地下的游戏机市场雪上加霜。

 

  禁售令提出了九项要求和内容,分别是:1.开展专项治理活动;2.停审新进电子游戏经营场所和设备;3.明确电子游戏经营场所违法标准;4.明确电子游戏经营场所审核标准;5.明确电子游戏经营场所经营条件;6.禁售电子游戏设备;7.明确七部委职责;8.要求新闻媒体舆论引导;9.重申通知意义。

 

  表面意义上,这纸禁令禁止了游戏机在国内的销售与流通,但实际上我们可以看到《意见》中提到最多的字眼是“电子游戏经营场所”,也就是说该项禁令是为整顿国内街机厅与网吧,保护未成年人而专门设立的,其中明确涉及到游戏机的部分只有第六条:“自本意见发布之日起,面向国内的电子游戏设备及其零、附件生产、销售即行停止。任何企业、个人不得再从事面向国内的电子游戏设备及其零、附件的生产、销售活动。”

 

  “44号禁令”几乎让游戏厅绝迹于街头巷尾。

 

  中国经济网小编有话说:我们来看第六条第二段第一句话:“除加工贸易方式外,严格限制以其他贸易方式进口电子游戏设备及其零、附件”,“严格限制”这个词很有意思,限制而非禁止,该项禁令留有余地而并未一棒子将电子游戏打死。禁令对街机厅的严厉禁止,长远来看,反而对国内游戏市场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因为该项禁令从一定程度上整顿了国内的游戏市场环境。乌烟瘴气的街机厅从此消失,取而代之的是打着“动漫”名义绕过禁令的动漫城,但游戏环境有了巨大改观,实在令人欣慰。

游戏机禁令解除 微软索尼等将获巨大利益?

  过去几年,索尼、微软等厂商都曾呼吁中国游戏机市场开放,但由于牵扯面过大,游戏机禁令的解除工作一直未能取得实质进展。

  

  艾媒咨询CEO张毅表示,政策一旦放开,微软、索尼和任天堂这三家主机巨头将有巨大获利,国内游戏主机市场将会再次繁荣。目前百视通、完美世界等企业已在这方面有所布局。去年9月,微软就与百视通达成合作,在自贸区成立合资公司,专注于家庭娱乐和游戏产业的技术研发以及内容聚合。

  

  业内人士分析,入驻自贸区有利于上海百家合信息技术公司对家庭娱乐和游戏平台的技术研发、内容整合、软件开发、平台综合进行大胆尝试,从而探索一个既符合中国游艺游戏机市场、又有利于引进世界先进技术、并符合国家监管政策的商业模式,为中国用户提供新一代的家庭娱乐服务。相信凭借微软多年来与中国政府打交道的经验,以及百视通在传媒方面的渠道,Xboxone很有可能以家庭娱乐终端的形式进入中国大陆市场。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信部人士表示,所谓实行13年的中国游戏机禁令是个可笑的误读 ,禁令从一开始就不涉及家用游戏机和个人游戏机,并且禁令早已经在2008年就失效了。《关于开展电子游戏经营场所专项治理的意见》被认为是当年禁止游戏机销售的文件。清楚注明了家用游戏机和个人游戏机并不在文件禁止的范围之内。该文件的出台主要是为了治理当时泛滥成灾的老虎机,所以所谓的“中国游戏机禁令”从一开始就是一种误读。

  

  某资深玩家:其实禁令解除与否,意义并不重大。 一是游戏机一直禁而不绝。尽管2000年的时候,禁令下达了,但PS、WII等游戏机,在市面上一直以水货的形式出现。 二是不解决盗版问题,游戏机活不了。在中国,大多数游戏机都破解了,玩家可以玩盗版游戏,享受游戏的乐趣,因此不愁销路。话虽如此,但这恰恰是一个连环套,破解了游戏机,昂贵的游戏软件就不再昂贵,可游戏机厂商怎么活?三是其实不破解还真不行。难道没有办法培养一点自觉性和自制力吗?我想告诉你,还真不好办。游戏机上运行的游戏软件,目前基本没有中国制造的,目前也少有中文的,大多数畅销游戏,你要想玩正版,首先你要解决英文和日文两大瓶颈,正版游戏还真没这项服务,因此许多游戏机玩家为了玩的舒服,还只能破解之后,玩被国人汉化后的盗版游戏,这又是一个连环套,而且一时半会,还没法解套。

  

  

  

  中国经济网小编有话说:游戏机禁令解除初看是对游戏机市场发展有很大推动,但是经过分析,其实影响远没有大家想象中的大。毕竟游戏粉丝早就人手一台“水货”了,而“水货”“破解游戏机”等一系列问题也困扰着游戏机的市场,正如PC电脑游戏的盗版依旧猖獗一样,版权问题不解决,很难给游戏机市场提供稳定的发展环境。

多数玩家称解禁意义不大 分级制建立才是大问题

  游戏玩家李清:游戏并不能一禁了之,如果有合理引导和制度设计,并不会影响孩子的身心健康。在国外电玩业有成熟的分级制度和防沉迷机制,而国内的游戏分级制度却迟迟没有出现。

  

  一位资深玩家说,到底能不能开禁,还要看相关主管部门的管理办法出台。他认为最好的结果是主管部门能够允许“行货游戏主机架设服务器并提供相应服务”和“行货游戏主机及其过审游戏的生产和销售”两项。目前,这两项至关重要的管理办法尚未公布。

  

  有玩家认为,不一定可以玩到想玩的游戏。这也是最令游戏迷们担心的。以微软旗下的xboxone游戏机为例,自2013年以来陆续开发了战地4等16款游戏。索尼PS4游戏机也有12款游戏。“战地4估计通不过审查,这种大型暴力游戏模拟的是多兵种现代化战争,到最后,不会只剩下超级玛丽了吧?游戏主机在国内禁售的结果是,玩家们只能通过网游来过瘾。战地4要求配置非常高,GTX660是最低要求,国内的网速不给力。”

 

  一家游戏机店的店主认为,现在说游戏机解禁为时尚早,至少还得两三年以后才可能出现行货。即使将来行货入市,也不会影响他的生意,行货的游戏内容肯定要经过文化部门的内容审查,玩游戏不就图个刺激嘛,要是没有暴力和色情,那玩游戏还有什么劲?因此,即使将来索尼、微软等大厂家能从正规渠道进来卖游戏机,大家还是会愿意玩水货游戏机,因为想玩什么游戏都可以。

 

  

  中国经济网小编有话说:实际上,我国也曾有一些推荐和建议性质的分级标准,但并没有强制执行,最终也没有起到游戏过滤的作用,因为就算儿童也能轻松买到或下载不适合的游戏软件。如果将来游戏机行货市场真的开放的话,最重要的还是需要政府制定合理的规则、培育健康的环境。

总结:

  电视游戏想登陆中国并获得成功并不是遥不可及的梦想,但必须通过政府、厂商和玩家三方的共同努力才能达成。只要文化主管部门能够建立分级制度,精简审批过程,严惩盗版;厂商能够重视国行,同步发售中文版游戏并在内地架设专用服务器改善联网质量;玩家们能够养成玩正版的良好习惯,梦想早晚会照进现实。电视游戏在国内的发展之路布满荆棘,但只要忍住刺痛趟过这片荆棘,美好的明天总会到来!

【解禁令全文】

  国务院关于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内暂时调整有关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文件规定的行政审批或者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决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创新对外开放模式,进一步探索深化改革开放的经验,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国务院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暂时调整有关法律规定的行政审批的决定》和《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的规定,国务院决定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内暂时调整下列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文件规定的行政审批或者准入特别管理措施:

  一、改革外商投资管理模式,对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之外的外商投资,暂时调整《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指导外商投资方向规定》、《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管理办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营期限暂行规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营各方出资的若干规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营各方出资的若干规定〉的补充规定》、《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若干意见》规定的有关行政审批。

  二、扩大服务业开放,暂时调整《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征信业管理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文化部等部门关于开展电子游戏经营场所专项治理意见的通知》规定的有关行政审批以及有关资质要求、股比限制、经营范围限制等准入特别管理措施。

  国务院有关部门、上海市人民政府要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文件调整情况,及时对本部门、本市制定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作相应调整,建立与试点要求相适应的管理制度。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国务院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暂时调整有关法律规定的行政审批的决定》和试验区改革开放措施的试验情况,本决定内容适时进行调整。

 

  国务院

  2013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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