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期舆情:
"拆真"和"复建"事件频发 文物保护走进怪圈
    一边,北京梁林故居遭违法强拆,广州民国建筑金陵台、妙高台被毁,古建筑保护频频告急;一边,济南斥巨资复建老火车站、北京为恢复“凸”字形结构,耗巨资复建6处标志性历史建筑……古建筑复建计划遍地开花。 

     小编认为,在“拆真”和“复建”的浪潮之下,一系列真真正正的文物被强行拆除,不得不消失在人们的视野中;一系类假古董不惜斥巨资修建。以前被拆除了的古建筑,现在斥巨资再去复建;现在保护不力的古建筑,以后是否还会复建呢?这样的恶性循环到了哪一天才是尽头?不得不说文物保护已经走进了怪圈。

历史文物被强拆是谁的错?

    如今,古建筑被拆除的大戏还在加速上演。2012年2月,一夜之间,梁思成、林徽因故居变成一片废墟。2013年6月,广州民国建筑金陵台、妙高台被毁。2013年7月,河南清代宛南书院被毁。历史文物被强拆到底谁之过?

       政府应自觉承担保护文物的职责


    广东省政协文史委副主任余庆安则认为首先是政府的责任,有的政府官员漠视“广州市是历史文化名城”这一事实,导致其在做出卖出土地的决定时没有谨慎思考。如果政府知道所卖地块中有文物,就不应该卖,至少要尽到政府的责任,先把文物保护好,清理完成后再卖。退一步讲,即使政府事先不知道有文物,那么政府的各级官员也不可能不知道广州市是历史文化名城,因为前几年还在举办纪念广州市历程二千二百余年的活动。 广州从政府官员到普通老百姓,都应该意识到:广州是一个历史文化名城,生活在历史文化名城中。有了这样的意识,就肯定会想到,说不定在哪条街或是哪个地方,“甚至脚底下就有文物在那儿”。  

       整个社会应该树立文物保护的观念 

    广东省政协委员,广东省社科院历史研究员李庆新还指出,这类事件产生,说明整个社会都有责任,最根本的问题,是整个社会包括政府、社会各方面,文物保护的观念还不够,现在如果到国外去看一些在这方面比较成功的国家、地区、城市,就会发现,他们是整个社会在参与这个事情,而不仅仅是政府和监管部门的问题。

    小编有话说:历史文物被强拆,这跟开发商、政府、乃至整个社会都有责任。人们对于传统文化的认识和保护意识不够强,了解不够透彻,所以才会导致这样的现象发生。人的意识决定行为,行为反作用于意识。只有加强对文物的保护意识,做好了思想的培养,才能做到真正的文物保护。

巨资复建事件争相上映 复建的文物还能算是文物吗?

     北京市民王元坐在北京永定门城楼广场的石阶上,眼前不再是记忆中的那座残破的城楼,也没有了城楼拆除之后修建的那条大马路,而是一座崭新的“永定门城楼”。“假古董!”对矗立在眼前的“古建筑”,王元不以为然。在他的记忆里,永定门城墙的城砖不少已经残破,而且城墙的体量也并没有这么大。 

    在山东济南,2013年8月,济南旧城开发投资集团对外公布,济南市将投资15亿元修建济南火车站北广场,其中包括复建21年前拆除的老火车站以及行包房。在江苏泰州,2013年8月,为增添旅游新景点,泰州市千年古刹南山寺举行复建奠基仪式。在河南开封,2012年7月,备受瞩目的开封鼓楼复建工程开工。开封市拟投资1000万元,将其打造成开封的一张文化旅游名片。在北京,2012年2月,为恢复明、清北京城“凸”字形城市轮廓平面,北京拟投资上亿元复建6处标志性建筑,包括左安门外城东南角楼、右安门外城西南角楼、天桥地表标志、地安门雁翅楼等。

    ……

    小编有话说:全国各地都打着文物保护的旗号,耗资巨大的去复建曾经拆除了的文物。在各地古建筑保护频频告急的同时,地方政府似乎开始对先前拆除一些文物的做法感到“后悔”。“千城一面”的现象越来越普遍,大同小异的现代化建筑使得政府不得不“后悔”当初的决定。不同的城市有不同的传统文化和民族建筑,多样化的建筑正是我们宝贵的文化遗产。而拆除了之后再复建的“文物”已经无法再称之为文物。   

复建的古建筑都有被拆除的惨痛记忆

    北京市民王元还记得55年前永定门城楼被拆除的状况:“拆除城楼是为改善永定门地区的交通状况,拆时砖瓦碎了一地。” 济南老火车站始建于1908年,由德国建筑大师赫尔曼·菲舍尔设计,它曾是济南市最有特色的建筑之一。上世纪90年代,济南一名身居要职的官员认为,老火车站是殖民主义的象征,它矗立在那里,让人想起中国人民备受欺压的屈辱岁月。1992年,这幢84岁高龄的老火车站被拆除。
泰州南山寺始建于唐朝,新中国成立后,被改建为工厂。之后,南山寺内大部分建筑被逐渐拆除。1948年,开封鼓楼楼体被炮火炸毁,仅剩台基。1976年,为修建鼓楼广场,鼓楼台基被全部拆除。而北京的6座重要文物建筑,也一样没能逃脱被拆除的命运。1934年,为扩宽正阳门至永定门的马路,天桥被全部拆除;30年代,右安门外城西南角楼城楼被拆除。1953年,仅存城台也被彻底拆除。

 

    小编有话说:小编看来,无论是“拆真”还是“复建”都说明了一个问题,就是各地区的政府部门对于传统的文化建筑遗产的不尊重和随便。“拆”是因为没有看见文物的价值,“复建”也并不是因为了解了其文化价值而去复建,只是看图画画一样的模仿了一个外在形象,而再建的文物也不能代表文化遗产的意义。这样过家家一样的“拆”了又“建”,意义到底何在?

拆是GDP,复建还是GDP?

    《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不可移动文物已经全部毁坏的,应当实施遗址保护,不得在原址重建。但是因特殊情况需要在原址重建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需要在原址重建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批准。 

    湖南大学建筑学院副院长柳肃认为,现在不少历史建筑的重建,与地方政府内部欠缺科学的政绩考核方式有很大关系。不少城市管理者为了谋求升迁资本,在任内急于取得看得见、摸得着的政绩,最直接的方式就是提高GDP。“拆是GDP,复建还是GDP。这是一种毫无意义的GDP,是一种极端的浪费。” 

    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教授张松:“这不是保存历史信息的最好方式。周边的环境已经改变了,复建一座孤零零的建筑没有意义。我们呼吁要把更多的人力、物力投入到现有文化遗存的保护中去。各地现存的文化遗存那么多,迫切需要保护的也不在少数,不必在已经消失了的东西上大费力气。有些消失了的文化遗存,让它留在人们记忆中就好。由于历史原因,文化遗存消失是很正常的。一些曾经辉煌的古建筑复建得再好和过去又有什么关系呢?不如留在人们的记忆中,在记忆中去想象,去完善它,其实这是对已消失的文化遗存保护的更美好的方式。” 

    小编有话说:按照我国《文物保护法》的规定,已经损毁的文物原则上不再复建的。而已经消失了文化遗产复建了也没有多大的文化意义。就如张松教授所言,还不如留在人们的记忆中去回味和留念。 应该加大力度的去保护现存的文化遗产,让他们不再被破坏而消失。

总结:

    小编认为,现代社会,大家身边并不缺少钢筋水泥构筑的高楼大厦,真正缺少的是遗留下来的文明。历史文物是历史和文明的载体,是祖先留给我们全人类的共有财富,也是无法再生的宝贵资源。在发展经济过程中,我们不能短视的只看见了眼前的经济效益,而忽视了文化遗产的可贵。
“暴力强拆文物”令人心寒
    郑州孙庄村进行城中村改造,三处老宅面临被拆迁。为保留老宅,58岁村民孙某出3万元买下其中一套老宅并日夜守护。5月7日凌晨,老孙被人捆住手脚,用被单蒙头摁在床上,强行拆掉了老屋。与此同时,村中另一处老屋被人放火烧毁。

    暴力强拆被人嗤之以鼻,并非网络发声的情绪失控,而是其根深蒂固的利益驱使。纵观最近出现的新闻,文物保护事件持续发酵,济南“万人坑”遗址将建楼盘,到西安玄奘埋骨古寺拆迁危机,再到郑州清代古宅凌晨遭强拆,一系列的事件让文物保护危机面临,而其中似乎总能看见现实利益的影子。

    在拆迁问题上,官方和民间的争论从未曾停止。一方面征地拆迁本是民生工程,却容易被曲解当成任务指标的利益筹码,利益面前民意被无限缩小,或许是不值一提,官方宁可暴力也要达成目的。另一方面,出于对文物的尊崇和对历史的尊重,民意态势几近一致,民众希望文物能得到更好的保护。官方语言和民间想法之间的较量,可以说是民意的常态化表达,然而,事实上官方与民间总是难以达成一致意见,一攻一守刀剑相向,郑州清代古宅遭强拆,践踏民意,必然要引发网友的争论和质疑。

    暴力强拆文物是藐视民意的行为,捆绑和纵火的冷漠,更是让人寒心,面对破坏殆尽的“翰林故居”,叹息的同时也要追究始作俑者的违法责任,当然更要为缺位的文物保护立法“撑腰”,科学合理的规划利用文物价值,才是对它的最完美的“护身符”。 
文物复建的五种类型
    广州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教授汤国华将复建分为5种类型:有依据、资料,经过相关部门批准复建的;没有确切的资料记载,为了带动旅游发展复建的;拆掉原有建筑,再复建的;大规模复建的,比如一条历史文化街区、一座古城的复建;为惩罚违法拆毁行为,政府责令相关单位复建的,比如北京梁林故居的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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