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期舆情:
正版<百年孤独>迟到29年 马尔克斯的"食言"令人欣慰

  1990年马尔克斯曾到北京和上海访问,看到随处可见的盗版书很生气,结束中国之行后他放出狠话:“死后150年都不授权中国出版我的作品,尤其是《百年孤独》。”不过,马尔克斯最终“食言”了,2010年,获得授权的中文版《百年孤独》上市。

 

  从“死后150年都不授权”到正版《百年孤独》的面世,在将近30年的时间里,中国出版界一直为取得马尔克斯的正式授权而努力。可以说,《百年孤独》收获的不是一本书,而是中国出版环境的规范化以及足以与世界文化界对接的软实力,这种实力靠的不仅仅是金钱,还有信用、真诚和对法律的尊重。

马尔克斯曾对中国盗版不满:150年都不授权

  1990年,马尔克斯曾到北京和上海访问。那次中国之行给他留下颇为糟糕的印象是,书店随处可见各出版社擅自出版的《百年孤独》、《霍乱时期的爱情》等书。《哥伦比亚人报》的相关报道中曾写道,马尔克斯访问北京时对前来看他的文化界人士说:“各位都是盗版贩子啊!”这让当时在场的中国文坛泰斗钱钟书先生颇为难堪。该报写道,钱钟书先生听了马尔克斯半怒半笑之言,顿时沉默不语,哥伦比亚驻华大使试图缓和一下局面,但是白费力气。“死后150年都不授权中国出版我的作品,尤其是《百年孤独》”,就是马尔克斯在结束那次中国之行后发下的狠话。 

 

 

《百年孤独》在中国曾出过很多未经授权的版本

 

  作家莫言这样说:“1984年我第一次读《百年孤独》的感觉是震撼,紧接着就是遗憾,原来小说也可以这样写。”他和许多国内作家一样,此前都不知道滋养他们走上文学道路的各种《百年孤独》版本原来都是盗版。

 

  微博用户岑明华说:如果马大师(马尔克)一直没有松口,中国读书人读的将会一直是他的盗版书,这让他感觉有点后怕。 

 

    “90后”姑娘徐小萌说:“我高中的时候,看过一本粉色封皮的盗版的《霍乱时期的爱情》,越看到后面错字越多。”

 

   中国经济网小编有话说:很难想象24年前,钱钟书先生该有多尴尬。滋养了中国众多文学名士的《百年孤独》的中译本竟然都是盗版,真是不知道该庆幸还是该哭泣?但有一点可以确信,因为盗版,马尔克斯对中国的印象肯定不咋地。从这一角度说,盗版泛滥已经影响到了国家形象。

中国版权状况改善 马尔克斯收回狠话

  1992年,中国正式加入《世界版权公约》,中国出版界的版权意识逐渐增强。据不完全统计,近20年间有100多家中国出版机构向马尔克斯提出版权申请,但都未得到任何回复。新经典文化公司从2002年起给马尔克斯的代理人卡门·巴尔塞伊丝女士发邮件,表达了引进马尔克斯作品中文版权的意愿。2008年,经验丰富、处事谨慎的卡门女士(马尔克斯代理人)专门委派工作人员到北京、上海、南京等地明察暗访,对中国图书市场、出版机构,尤其是涉足外国文学的出版机构,进行了细致调查和严格评估。2010年中国农历春节前夕,新经典公司版权部惊喜地收到了卡门女士的新春大礼——正式授权出版《百年孤独》中文版的通知。

马尔克斯作品《百年孤独》中文版

 

  新经典外国文学副总编辑刘灿灿介绍:新经典已经买下了马尔克斯的17部作品的版权,将会陆续推出。“我们目前已经出版了马尔克斯的7本作品,包括6本小说和1本演讲名篇集。第8本作品也将于近一两个月推出,是一本与《百年孤独》和《霍乱时期的爱情》有同样重要地位的长篇小说。”刘灿灿还透露,马尔克斯生前的最后一部小说《苦妓追忆录》也正在编辑过程中。 

 

  重庆书城负责业务的工作人员张咏梅表示,他们昨日已向出版社新订《百年孤独》上千册,“这本书销量很好,平均每个月都能卖出五六十册。”

 

 

  上海译文出版社副社长赵武平在其微博上说:中国出版,有人一掷百万,有人无米入炊,贫富差距日渐增大,是市场经济的必然结果还是恶性竞争的苦逼恶果,都需要市场的进一步检验。但至少,在确立版权的意识方面,我们已经走出了坚实的一步。

 

 

    微博用户葱葱湖说:我不慎购买了《百年孤独》的盗版,书第3页开始出错两次,到9页上我已习惯性地手拿铅笔边读边改错别字,差点成职业校对。难怪原来马尔克斯迟迟不给中国版权。我们纪念他更是要尊重才是。

 

    中国经济网小编有话说:经过中国出版商的不懈努力,马尔克斯终于收回狠话,国内读者也终于不用边读边改错别字了。这个过程得益于国内出版商的努力,更得益于中国版权状况的改善。这个尴尬的过程再次为国内知识产权保护上了生动的一课。单就这件事件来说,为版权一掷百万者的利益要受到尊重,无米入炊者要付出代价。

马尔克斯的"食言"让人欣慰,但依然任重道远

  令人欣慰的是,马尔克斯最终“食言”,于2011年将作品正式授权给中国的出版社,让中国读者有了合法阅读其作品的机会——不妨假设,倘若中国读者如今还是像过往一样,捧着盗版的《百年孤独》怀念着这位大师,该是如何的遗憾和尴尬。随着中国加入关于版权保护的国际公约,近些年来中国严厉打击盗版、保护知识产权工作取得了显著进展。从马尔克斯放狠话到“食言”,我国的版权状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上海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常务副院长许春明教授表示:在国家高度重视和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知识产权‘行动式’保护取得了重大成就,通过严肃查处一批国内外重点关注的侵犯知识产权大案要案,集中整治一些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市场,形成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高压态势,显示了‘行动式’保护的执行力和威慑力。 

 

  广州市版权局局长陆志强则表示:国内的权利人自身依法保护版权的觉悟不高,对版权登记工作并不积极。他说:“如果创作者自己都不重视不积极主张自己的权利,那保护和维权从何谈起?”

 

  律师詹礼愿认为,目前在保护版权的操作上存在问题。他表示,由于标尺不明确,不像债务纠纷、交通事故等,谁对谁错、适用何种处罚都一目了然。此外,还存在法定赔偿额度太低、诉讼后侵权不断反复等多方面问题,使得保护知识产权形势并不乐观。

 

  设计师林学明认为,国内没有在法治上对原创设计进行规范的保护,尚没有健全的保护法规,正是由于法规不到位,挫伤了设计师的原创动力,也导致了国内山寨肆无忌惮。

 

  中国经济网小编有话说:80多岁的大师的食言让人欣慰,但令人遗憾的是,《百年孤独》出版之后,市面上盗版现象依然猖獗,“民间”盗版依然存在。互联网时代,在版权保护路上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总结:

都知道盗版质量不好,比如盗版书,缺页少字的现象不在少数,为什么还会去购买?回答很简洁:因为便宜。至于生产盗版的“出版方”,就更简单明了:为了利润。至于作者,没人愿意关心,马尔克斯的“狠话”不亚于给了国内盗版产业“一记耳光”,无论是盗版商、读者、抄袭者都“脸上无光”。所幸,业界已经认识到这个问题,经过努力,大师也“食言”了。作为著作权人,马尔克斯的态度或许值得借鉴,对盗版现象要“零容忍”。只有链条上的每个参与者都有了版权保护意思,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之路才能越走越顺,越走越宽。

国内出版方耗时8年拿到《百年孤独》授权

  2002年,新经典文化公司成立不久,就将引进《百年孤独》作为了一个项目。在2002年,总编辑陈明俊就开始写信给马尔克斯的代理人卡门·巴尔塞伊丝女士,希望购买《百年孤独》中文版权,但前期一直没有回音。

 

    2006年,新经典的不断的联系终于得到了卡门的回复。回复的大概就是“知道了”这个意思,没有多少的内容。

 

  2007年,事情发生转机。卡门主动邀请新经典方面提供一些公司资料。 

 

  2009年,卡门的私人代表拜访了新经典公司,与中方负责马尔克斯项目的团队进行了深入交流,口头上答应将版权授予。

 

  2010年春节前,耗时8年,新经典终于收到了正式的授权通知。

 

  陈明俊说:“外界一直认为新经典是靠百万的版税,说服了马尔克斯。事实上更多的是我对马尔克斯作品的理解及写了6年的信起了作用。”陈明俊表示“《百年孤独》的版权费用虽然很昂贵,但是我们愿意为中国出版行业多年的盗版行为买单。”他相信这本书“赚钱肯定是没有问题的”。陈明俊说:“我觉得中国读者基本的品位还在,他们有道德判断的底线。”陈明俊说,他们虽然看过盗版的,还有不少人想买本正版的表达他们的敬意,“这是很大的一个群体。”

出版方为《百年孤独》正版授权付出高额费用

   2010年中国农历春节前夕,新经典收到了卡门发来的授权通知,马尔克斯愿意将《百年孤独》交给该公司推出中文版,但条件十分苛刻,马尔克斯坚持要获得授权的出版社为过去27年间的所有未经授权出版事件“埋单”。新经典负责人并未透露购买版权的费用,称这是“商业秘密”,而根据此前业内的说法,马尔克斯的代理人曾提出50万美元的报价。而据马尔克斯的一位译者透露,更有百万美元版权费的说法。而且新经典在获得中文版权的同时,需要完成“对未经权利人授权擅自出版马尔克斯作品的出版机构进行打击”的附带要求。

出版机构在进行图书出版发行前要做哪些工作?

  出版机构在进行图书出版发行时,需要首先经过版权人的出版授权,若要对图书内容进行修改、删节,亦需要取得作者的许可。公民在使用他人作品时,尤其是在网络上面对不特定对象对文字作品、录音录像作品进行使用、转载、复制、传播时,一定要获得作品著作权人的授权或许可,或者符合我国著作权法第22条和23条关于著作权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的规定。

事件背景

  中国大陆一度译本盗版猖獗。因为没有加入版权公约,所以很多出版社只要能拿到西方原作,找到翻译,就可出书。翻译书不是看谁能最早引进版权,而是比谁能最早翻出译本。像马尔克斯这样的大家,就属此例。

 

  但在国际社会,早有《伯尔尼公约》对版权进行规范制约。公约于1887年12月就已正式颁布生效,原始签字国有英国、法国、德国等10国。《伯尔尼公约》中最具实际意义的一条,就是:对于一般文学艺术作品而言,公约给予的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及其死后50年。这个期限为作品保护的最低期限。

各主体的著作权财产权的保护期

  1.作者为公民的期限

 

  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及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2.作者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期限

 

  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

 

  3.特殊作品的期限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j摄影作品,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

 

  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以其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作品首次发表后50年。这里的作者“身份不明”,多指作品因以假名、笔名、化名或者未署名发表,难以确定作者确定身份的情况。如在50年内确定了作者,则其著作权的保护期按所述之规定。

马尔克斯小传

  马尔克斯1927年3月6日出生于哥伦比亚加勒比海城市阿拉卡塔卡,是家中长子,有10个兄弟姐妹。他从小跟随外祖父生活,后来就读哥伦比亚首都波哥大附近一所寄宿学校,对阅读产生浓烈兴趣,尤其深受海明威、福克纳、陀思妥耶夫斯基、卡夫卡等作家影响。

 

  1954年,他被报社派往罗马,自那以后他几乎就生活在国外。马尔克斯曾经生活在巴黎、委内瑞拉,1961年移居墨西哥继续从事文学、新闻和电影工作。马尔克斯多次批评美国干涉越南、智利等国政局,抨击美国缉毒战争“不过是干涉拉丁美洲的工具”,再加上他与卡斯特罗的亲密关系以及被怀疑支持委内瑞拉游击组织,因此长期被美国拒绝入境。

 

    马尔克斯的主要代表作有《百年孤独》《霍乱时期的爱情》《一桩事先张扬的谋杀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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