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作品植入广告 是福是祸?

  近日传出文学作品出现植入广告的消息,作家石康的《奋斗乌托邦》更是植入3个品牌的广告,书尚未出,已有300万的进账。这一新闻引发了行业内各方人士的议论,有人认为这种行为会伤害到文学事业;有些人认为文学植入广告和影视植入广告一样,是一个趋势;还有人认为文学植入广告可改善作家生存条件;甚至还有人以明朝作品为例,说明这种形式的广告自古有之。 

  文学作品植入广告浮出水面 广告费可高过稿酬 

  一度盛行于电影界的广告植入风潮,正向文学领域勇猛挺进。据调查,尤其是一些写当代都市题材的小说家,在作品里植入广告的现象已经比较普遍。

  “现在对一些作者而言,写都市题材不拉几个广告进来,那便是失败。”一位作家私下对记者说,“因为相比电影广告植入,小说植入广告更容易,完全就是作者一个人动动笔头的事。”

  广告植入风潮正向文学领域挺进。一些写当代都市题材的小说家,在作品里植入广告的现象比较普遍。一位作家私下说:“对一些作者而言,写都市题材不拉几个广告进来,便是失败。”有的作家写一部作品就几万元稿酬,但植入一个广告可能有十几万元进账。文学植入广告一旦成为不可阻挡的潮流,势必让文学圈更浮躁、更庸俗。可以想象,当读者阅读小说,小说人物动不动就对某品牌的衣服、鞋子、化妆品等大加褒奖,或者想喝酒了就说“来瓶××”,想买衣服了就说“逛逛××商店”,一路“插播”广告,势必影响小说情节、破坏文学审美的完整性。在文学作品中植入商业广告的做法,绝对是对文学本身的一种亵渎与伤害。

  反方:文学作品中植入广告 不利于文学事业长远发展 

  作家创作文学作品,除了可以获取版税和稿费,还能获得不菲的广告收入,单纯从经济角度看,这确实称得上是一种成功。但是在笔者看来,在文学作品中植入商业广告的做法,绝对是对文学本身的一种亵渎与伤害,既不利于文学事业的健康和长远发展,也不利于作家个人形象与品牌的树立,不值得提倡。

  作家也要吃饭,也要养家糊口,所以我们并不完全排斥作家对经济利益的追求。但作家更应该通过写出优秀的文学作品,通过向这个社会提供优质的精神文化产品来获得物质回报,而不是依靠在作品中“插播”广告。当商家左右了作家,商业侵入了创作,即便能够获得一时的物质回报,但从长远来看,必然会在损害文学品质的同时造成读者的流失,这对作家和文学事业,无疑都是一种伤害。

  在消费社会,老百姓不仅在意商品的使用价值,也关注商品的符号价值;表现性、竞争性的符号消费,正在深刻地影响人们的日常生活。文学作品的广告植入,就是通过“镜中我”的消费,给读者传递出潜在的符号信息:既然主人公都那么爱吃小龙虾、爱穿戴某品牌奢侈品,读者自然也会“爱屋及乌”。

  商家的“用心良苦”,作家的“隔山打牛”,读者的“心领神会”,共同制作了一块利益蛋糕。伴随着商品化进程,文学作品广告植入很难说不是一种必然。商家的逐利逻辑,作家的名人效应,通过文学作品这一载体实现了利益勾兑和社会交换。看似皆大欢喜的结局,却潜伏危机。

  当下,不少作家面临着生存困境,广告植入似乎为他们开辟了一条“生财之道”。只不过,真诚是文学作品的第一要义,自己相信才能说服别人,感动自己才能感动别人。从这个角度上说,文学作品广告植入一定要适可而止,一旦过于泛滥,读者稀缺的注意力也会被分散,最终难免“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正方:文学作品植入广告古已有之 使用巧妙是关键 

  有人认为,小说植入广告的问题,应该由市场来做出选择,通过出版社和读者的选择机制,来约束、调节。这种说法有一定的道理,但面临着挑战。因为,我们都知道,面对文学这样一种精神产品,市场规则或者失灵,或者变异,这就需要媒体和学术界给予更多关注。

  小说中植入广告其实早已有之,巴尔扎克写《人间喜剧》时,为报答一位帮他做衣服而不收钱的裁缝,把他的姓名和店址原封不动写进了小说,诸多社会名流、达官贵人因此都成为这家店的顾客。凡尔纳1873年写《环游地球80天》时,某海运公司登门游说,凡尔纳让书中主人公“乘坐”了这家公司的轮船。不过,我们应该认识到,巴尔扎克和凡尔纳在小说中植入广告,受限于当时的客观条件和时代背景,而且客观上也影响了小说的审美品格。有人认为,陈忠实的《白鹿原》、莫言的《红高粱》等小说,也是某种形式的广告,这是一种误解,因为,两位作家家乡的广告效应其实来源于小说的巨大成功,这与广告植入的文化机制正好相反,恰恰反映了小说的成功。

  其实说是新模式,也不算新。明朝著名作家冯梦龙,纂辑“三言二拍”时,就曾在《白娘子永镇雷峰塔》中插播了一小段广告。一出游湖借伞,让白娘子与许仙缘定三生,许仙借给白娘子的这把伞,文中怎么写的呢?“是清湖八字桥老实舒家做的,八十四骨、紫竹柄的好伞,不曾有一些儿破。”好么,这可是个如假包换的植入广告,出产厂家——老实舒家,用料材质——八十四骨、紫竹柄,用户体验——不曾有一些儿破。搁到今天来说,也是一个成功的营销案例,只是不知道冯先生在“三言”付梓之后,得了舒家伞多少佣金?

  几百年前的事暂且不去说,在现在文学不景气的大环境下,作家们不愿意“一箪食,一瓢饮”“字字看来皆是血”了,而动辄“小说还没动笔,已有数十万入账”的消息实在是够刺激,所以就出现了小说中人物要喝酒时“来一瓶**酒吧!”之类的例子。如果说只是捎带着提一笔,往后该写什么写什么的话,作家们拿这个捞点外快倒是不错。可就有人不务正业,让小说人物只要谈事情,必去一家小龙虾店,点菜从不带重样的,一本小说就是这家小龙虾店的菜谱,故事讲得好不好没人注意到,小龙虾店的招牌菜是哪几个倒是记住了。爱尔兰咖啡之于痞子蔡,是男主人公与心仪女孩间滋生爱情的桥梁,用得好了,是锦上添花。“小龙虾店作者”为了植入而植入,生搬硬套,只能说是削足适履,把“文学”的脚砍得血肉模糊,穿进“植入广告”这双鞋里,能走多远呢?

  结语:植入广告进入文学作品的现象本身也反映出文学作品的价值,如何巧妙将广告植入至作品中也成为对作家的一种考验,小编以为就像好看的广告大家也会喜欢看一样,高水平、和作品契合度较高的植入广告也是受观众喜欢的。 

  同时在文学不甚景气的情况下,很多作家的确有较大赚钱的压力,植入式广告提供了一个让作家提高收入的渠道。但对于作家来说,植入式广告就像在预支自己的作品价值,如果不能有优秀的作品,植入方式又不尽如人意,恐怕自己的文学之路终究还是会越走越窄。 

 

(责任编辑:王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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