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大都未经批准 民企入疆开发文物景区引发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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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大都未经批准 民企入疆开发文物景区引发争议

打印本稿】 【进入论坛】 【Email推荐】 【关闭窗口 2006年05月17日 12:36
赵锋 王志恒

    近年来,北京中坤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打造新疆南部旅游板块的名义在新疆塔里木盆地圈定了大片景区,其中包括七处国家级重点保护文物。此事在当地引起争议,有人认为国宝文物交由企业经营违反法律规定;而另一些人则认为,在保证文物安全的前提下,企业参与经营也属合理开发。

    经营国保文物大都未经文物部门批准

    处于焦点中的这家民营企业是北京中坤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坤公司),它成立于1995年,旗下拥有地产业和旅游产业,并有商业、体育教育、文化、影视和网络五个配套产业。

    自治区旅游局负责人告诉记者,中坤公司建设旅游景区项目时,未向自治区旅游局报批,自治区旅游局是事后才被告知的;文物局负责人说:除了克孜尔千佛洞外,其余六处国保文物经营,都是中坤公司与当地政府签订的协议,未经自治区文物局批准。

    自治区旅游局副局长帕尔哈提·艾孜木说,中坤公司进入南疆旅游市场后,在宣传推介上确实做了不少事情,连续举办了两届南疆国际旅游节,并在国内一些地方举办的旅游交易会上积极推介南疆旅游景点。但中坤公司确实存在景区和服务设施建设滞后的问题,这些方面没有多少投资,当地群众肯定有意见。

    帕尔哈提·艾孜木认为,如果文物保护资金有保证,不开发也行。但目前文物保护单位普遍面临资金短缺的情况,保护与开发并重是一个现实的办法。即便将文物景点的一些经营权交给企业,也要慎重处理好企业经营与文物安全、门票分成和保护当地农牧民的利益三个问题。

    自治区文物局局长盛春寿介绍,新疆旅游景点中有百分之五六十的景点属于保护文物,中坤公司打造南疆旅游板块不可能不涉及文物。自治区文化厅和文物局至少下达过三个文件禁止企业经营文物景点,但执行效果并不理想。

 

 

这是游客在游览克孜尔千佛洞(4月25日摄)。新华社发(崔玉永摄)

来源:经济参考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