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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如何与文化建设更好结合

2025-12-04 09:06 来源: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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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如何与文化建设更好结合

2025年12月04日 09:06   来源: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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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桌对话】

与谈人

陈 均 北京大学艺术学院教授

袁 哲 浙江大学经济学院研究员、产业经济研究所副所长

张晓磊 四川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

主持人

记者 陈之殷

编者按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指出,全面实施“人工智能+”行动,以人工智能引领科研范式变革,加强人工智能同产业发展、文化建设、民生保障、社会治理相结合,抢占人工智能产业应用制高点,全方位赋能千行百业。当前,人工智能技术的广泛融入,正推动文化建设迎来从内容生产到传播体验的全方位革新。人工智能辅助让文艺创作迸发新灵感,数字修复让濒危文化遗产重焕生机,智能传播平台让优质文化内容更及时触达广泛受众。本期圆桌对话邀请专家从理论与实践双重视角,探讨人工智能技术赋能文化强国建设的创新路径。

人工智能为文化建设带来新思路

光明智库:文化建设是包括价值观念、文化产业、文化事业、文化治理等涵盖精神、物质、制度等多维度的系统工程。在“人工智能+”行动背景下,人工智能为文化建设提供了哪些新的发展思路,带来了哪些变化?

陈均:人工智能作为一项全新的可寄予厚望的革命性技术,正在使人类的生活产生巨大而深刻的变化,人工智能革命或许可以和工业革命比肩。在“人工智能+”行动背景下,文化建设不仅将焕发新的活力,还能产生新的文化形态。比如,通过自然语言处理、知识图谱等技术进行深度挖掘,形成可动态更新、交互查询的文化资源库,并借助个性化推荐算法,实现文化内容的精准推送;通过智能调度、语音交互、内容生成等技术,帮助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等公共文化服务机构为不同群体提供更便捷、个性化的文化服务,缩小城乡、区域间的文化服务差距。这些变化都为文化建设提供了新的思路和方法。

袁哲:人工智能赋能文化建设,突出体现在其提供了新的理念、工具与路径。人工智能不仅是文化产业的技术支撑,更是推动文化事业创新与文化核心价值体系构建的重要力量。首先,人工智能为文化建设提供了新的“认知基础”。它强大的感知、理解与生成能力,为人们提供了全新的文化认知方式。人工智能可以系统梳理中华文明的典籍、图像与非遗资源,构建“文化知识图谱”,实现文化遗产的智能化管理与精准传播,为文化传承、学术研究与公众教育提供前所未有的认知支撑。其次,人工智能为文化产业注入了新的“创作范式”。生成式人工智能使文化创作从“人创”迈向“人机共创”。无论是辅助编剧、作曲、绘画,还是虚拟人表演、数字艺术创作,人工智能正在重塑文化产品的生产方式与审美表达。再次,人工智能助力文化治理与文化生态优化。人工智能技术为文化政策执行与公共文化服务提供智能化支持。例如可用于文化资源配置分析、公共文化需求预测、舆情引导与价值传播监测,实现文化治理的科学化与精细化。最后,人工智能推动国际文化传播。通过多语种生成与智能推荐,让文化内容“精准触达”。算法可以根据不同文化背景与兴趣偏好,自动调整表达方式和协助推荐匹配,使中国故事更符合全球受众的理解逻辑。

张晓磊:作为新质生产力的“核心引擎”,人工智能的加速发展和规模化应用,正在引发链式突破,推动文化建设从数字化、网络化向智能化加速跃升。这一历史性跃升,也为文化建设提出了一系列新的要求。

在文化创作方面,要着力构建人机协同的普惠创作生态。通过开发和应用智能化创作平台和工具,降低文化创作的门槛,推动文化创作主体向公众拓展。这不仅是对文化生产方式的升级,更是“推动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在文化领域的具体实践,让文化创作活力在全社会充分涌流。

在文化产业方面,需前瞻布局虚实结合的文化体验场景。推动AI与VR、AR、MR等新技术的深度融合,构建线上线下联动的文化体验新场域,突破文化产业的物理空间限制。以先进技术驱动文化生产变革,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要。

在文化治理方面,要坚定推进数据驱动的治理模式转型。借助人工智能对互联网用户语言、表情、图片、视频等信息内容进行有效收集与分析,从观点、情绪、态度、价值倾向等多个层面,对群众需求、社会心态等进行更为及时准确的评估分析。这一转型能够为文化政策制定、文化资源配置等提供更为科学的依据,是推进文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技术支撑。

人工智能赋能文化建设的探索与创新

光明智库:在您的研究或观察中,有哪些“人工智能+文化建设”的成功案例?从这些案例来看,推动人工智能赋能文化建设,需要从哪些方面促进创新、实现突破?

张晓磊:我认为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应当成为“人工智能+文化建设”的优先突破口。在指导学生参加“全国大学生讲思政课公开课展示活动”期间,我选取四川广汉三星堆博物馆作为剖析“文化新质生产力”的实证案例。这一案例研究,让我得以系统观察“人工智能+文化建设”的前沿实践。三星堆博物馆以文化数智化为突破口,围绕生产力三要素推动系统性变革:着力培养既懂文物保护又掌握数字技能的复合型人才,推动文物修复师向“文物数智化工程师”转型,为文化建设强化主体支撑;运用3D扫描、数字建模和单目动作捕捉等技术,实现文物修复的精准化和展示的沉浸化,使青铜神树等珍贵文物实现“数字重生”,为文化建设注入强大动能;通过人工智能算法、3D打印等技术拓展文物表现形式,开发数字文创产品,推动文物资源从陈列品向文化创意素材转化,为文化建设提供重要载体。这一系列的创新实践,生动诠释了人工智能对文化生产力的促进机制。通过数智技术赋能,文化遗产能够突破时间和空间的限制,以数字形态永久保存和广泛传播,让文化遗产得以可视化、情景化呈现。文化遗产保护传承领域的数智化突破,以及由此产生的数字资源、形成的治理范式,将为整个文化建设的智能化转型提供基础性要素和示范性路径。

袁哲:我长期关注“人工智能+文化建设”研究与实践,确实看到了一些生动而有温度的成功案例。从这些案例来看,要让人工智能真正赋能文化建设,不仅要有先进的技术,更要在技术、机制等方面实现系统性创新与突破,让人工智能成为推动文化传承与创新发展的“新型生产力”。在技术上,需要让人工智能更懂文化。文化建设不同于一般工业应用,它需要精准、细致、可追溯的数字化表达。例如在文物修复中,人工智能要能识别石材、木构、彩绘等不同材料的病害特征;在文创开发中,要能理解传统图案、书法、造型的文化内涵。通过图像、文本和三维信息的多模态数据融合,结合知识图谱建设,人工智能既能像文物保护专家一样判断病害,又能像艺术家一样理解美感。在机制上,需要让科技创新与文化治理相融合。文化建设领域往往涉及政府、科研机构、企业、社会组织等多方主体,需要建立跨部门、跨学科的“创新共同体”,推动数据共享、标准统一和成果转化。

面向未来,人工智能赋能文化建设的最终目标,不只是让传统文化被数字化保存或复原,更要让其焕发当代价值、融入现代生活。要推动人工智能贯穿“保护—展示—传播—创新”全链条赋能文化建设,让文化遗产保护与文创开发、数字旅游、公共教育、国际传播等领域深度融合,让科技成为激发文化创造力的新引擎,让文化成为科技创新的灵魂支撑。要培养既懂算法又懂文化,还懂审美的复合型人才,制定文化数字化的技术标准,让人工智能应用更规范、更可持续,共同为文化强国建设提供持久动能与精神引领。

陈均:我的研究领域主要是戏剧戏曲及非物质文化遗产,其中出现了一些有趣的案例,譬如梅兰芳、周信芳数字人的尝试:通过对梅兰芳、周信芳先生的数据采集与学习,已经成功再现了一些片段。还有些网站开发了演唱昆曲的机器人等。从目前发展状态来看,基本还处于“尝新”阶段,对于戏曲领域的创作与发展,起到了辅助作用。我想,人工智能真正赋能文化建设,需要从以下方面实现创新突破:一是在技术上实现深度融合,戏曲是集“唱、念、做、打”于一体的综合艺术。未来技术需要突破单一的视觉或听觉处理,发展能同时理解、生成和评价身段、唱腔、表情、剧本、舞美的深度融合模型。二是在机制上实现人机共生、人机协同。通过学校教育,培养艺术与技术交叉人才,在具体项目中,建立艺术家+AI工程师的协同模式,组成跨学科团队。三是打造开放共享的数字平台,由政府、龙头企业或科研机构牵头,构建开源开放的“数字资源平台”和“AI工具平台”,鼓励中小院团的技术团队进行创新实践。

健全人工智能赋能文化建设的规范体系

光明智库:人工智能在为文化建设带来便利的同时,也需要解决文化内涵浅表化、原创性争议、数据安全等问题。在推动“人工智能+文化建设”的同时,应建立怎样的规范体系?

袁哲:中国文化历来讲究“道”与“术”的统一。人工智能的本质仍然是“术”,而文化的“道”则代表着价值与方向。文化的核心价值不应因技术的应用而偏移,这既是人工智能赋能文化建设的前提,也是必须坚守的底线。我们要坚持“以文化人”,始终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人工智能若缺乏价值指引,算法可能以“客观”“效率”“优化”之名,行歧视与偏见之举,甚至在追求效率的过程中牺牲公平与包容,忽视人的尊严与自主选择。最终,技术理性可能凌驾于人文关怀之上。

因此,在推进“人工智能+文化建设”的同时,有必要同步构建相应的规范体系:将价值考量嵌入人工智能的技术设计与内容生产,在算法训练中融入健康向上的文化元素,使生成内容与主流价值取向保持一致,积极弘扬正能量;健全人工智能赋能文化建设的伦理规范与管控机制。近年来,国家相继出台了规范算法推荐、深度合成和生成式人工智能的政策法规,明确要求内容遵守法律与道德底线。企业在业务落地与风险防控环节,应建立专业审核团队,对人工智能生成的文化内容实施人工把关,确保相关应用安全、可靠、可控。在社会和教育层面上,提高文化从业者和科技开发者的伦理意识和人文素养,使其在应用技术时自觉坚守文化立场。最后,需要提升公众的数字媒介素养,增强知识产权与数据安全意识,守住文化建设的核心价值与底线。

张晓磊:人工智能及其应用的落地,将给文化建设领域带来国际国内、线上线下的全方位、系统性影响,可能对文化建设领域的价值、法律、伦理等方面造成挑战。但只要应对得当,新技术也将在主流价值宣传、社会共识凝聚、国际话语权提升等方面形成优势。要在价值引领、数据治理、法律保障、能力建设等维度系统推进,为“人工智能+文化建设”的全面发展提供制度保障,确保技术创新始终沿着正确方向,服务于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

在价值引领方面,要将主流意识形态深度融入生成式人工智能大模型的设计、训练、应用全生命周期,建立文化领域人工智能应用的审查机制,确保生成内容始终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数据治理方面,需要对文化数字资源、文化行为数据等建立分级分类管理体系,完善文化数据安全标准和使用规范,筑牢安全屏障。在法律保障方面,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通过立法对人工智能技术加大监管力度,促使在文化建设领域掌握、运用人工智能技术的企业、机构和个人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明确AIGC内容的著作权归属、责任主体和监管机制。在能力提升方面,要着力提升文化工作者的数智素养,推动主流文化机构掌握核心技术,支持文化单位与科技企业共建研发平台,推进我国文化领域人工智能技术的研究、应用。

陈均:人工智能的兴起是一种新的社会现象,它带来巨大的社会发展势能的同时,也将会带来难以预料的问题。对于文化内涵浅表化、原创性争议、数据安全等问题,我们可以构建包含价值引领、伦理规范、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协同共治等维度的综合治理框架来应对,并逐步予以完善。譬如,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弘扬和践行,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并通过技术来克制与完善技术,这些方式都将会对改善这一局面有所帮助。但是,人工智能之所以具有推动社会发展的力量,就在于它将会突破现有社会想象,突破既定的思维模式,这就需要我们建立底线思维,动态地看待人工智能的发展并与之进行互动,因地因时制宜来构建与人工智能发展相适应的规范体系。

形成人工智能赋能文化建设的协同合力

光明智库:面向“抢占人工智能产业应用制高点,全方位赋能千行百业”的发展目标,“人工智能+文化建设”的长远发展路径应如何规划?政府、企业、科研机构、文化单位等不同主体,应如何形成协同合力,让人工智能更可持续地为文化建设赋能?

张晓磊:“人工智能+文化建设”的长远发展思路,必须深度融入2035年建成文化强国的战略布局,与“人工智能+”行动部署紧密衔接,形成梯次推进、循序渐进的实施路径。在起步阶段,要推动人工智能技术在文化建设领域的规模化应用。挖掘当前人工智能技术与文化事业、文化产业的结合点,通过技术赋能,推动公共文化事业数智化转型、改造提升传统文化产业。在中期阶段,重点推进文化领域智能技术的研发攻关。将文化领域的人工智能核心技术纳入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提升关键技术自主创新能力。同时,推动人工智能全面融入文化建设各环节,培育形成具有鲜明时代特征的新型文化业态。在后期阶段,要实现从技术赋能到价值创造的全面跃升。要根据前期建设经验和融合发展需要,构建技术、人才、机制、环境、理念等一体化的创新生态体系,形成技术进步与文化发展良性互动的新格局,使人工智能成为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增强中华文化世界影响力的核心驱动力。

“人工智能+文化建设”是一项涉及多要素、多环节的复杂系统工程,单兵突进、各自为政的模式无法适应其长远发展的需要,要构建党委定向、政府搭台、市场创新、文化单位实践、群众参与的协同共治格局。党委重在定向,在发展过程中做好顶层设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的工作,确保人工智能和文化建设的融合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推进;政府重在搭台,各级政府是制度供给者和政策实施者,要通过完善政策、制定标准、配置资源,为融合发展提供优良的制度环境和广阔的发展空间;市场重在创新,充分发挥市场主体在技术、资本、人才等方面的优势,结合文化发展的需求,推动人工智能技术的进步和在文化建设领域的应用;文化单位重在实践,积极运用智能技术提升服务效能、创新内容生产,并为技术创新提供落地场景和训练数据;群众重在共建,通过需求反馈、体验互动和创作实践,确保技术发展始终服务于人民文化权益,共享智能文化建设成果。

袁哲:面向“抢占人工智能产业应用制高点,全方位赋能千行百业”的发展目标,“人工智能+文化建设”的长远路径应遵循“基础建设—融合创新—价值引领”三阶段逻辑,形成从技术支撑到产业协同、再到价值塑造的系统布局。一是通过基础建设夯实“文化智能”的底座。加快布局文化领域的数据与算力基础设施,建设文化大数据中心、文化知识图谱与智能算力平台,形成跨地区、跨行业的文化数据共享机制。通过对博物馆、非遗、出版、影视等资源进行标准化采集与结构化整理,构建文化语料库与多模态知识图谱,为人工智能模型训练提供高质量数据底座。同时,应在高性能算力、中文大模型、文化语义理解等方面实现突破,支持文化类人工智能的算法优化与内容生成。二是通过融合创新打造“人工智能+文化产业”的新生态。一方面要推动文化内容与技术的深度结合。利用生成式人工智能、虚拟人、数字孪生等技术,为文化创作提供全新的表达方式。另一方面要推动人工智能产业链的系统性创新与赋能。在上游,人工智能可助力内容策划、受众分析和版权管理;在中游,提升数字出版、影视制作、文博展陈等环节的智能化水平;在下游,则通过智能推荐、沉浸式体验和虚拟消费场景,拓展文化消费新空间。三是通过人工智能赋能中华文化海外传播,构建“数字丝绸之路”文化传播体系。这不仅是技术创新的延伸,更是文化自信与价值引领的体现。借助多语种生成、跨文化语义理解和智能分发等技术,中国文化的表达将更加开放包容、传播更加多元高效,真正实现“让世界读懂中国,让中国走向世界”。

让人工智能更可持续地为文化建设赋能,关键在于形成“政府—企业—科研机构—文化单位”多元主体的协同合力,构建开放、共建、共享的创新生态。政府部门应发挥顶层设计与制度供给作用。统筹文化数字化与人工智能发展的总体布局,将“人工智能+文化建设”纳入国家数字经济发展规划与文化强国战略安排;同时完善数据治理、算法伦理和知识产权等制度体系,建立标准规范与监管机制,营造安全、健康、有序的创新环境。企业应该成为人工智能赋能文化建设的主力军。应鼓励文化与科技企业共建开放创新平台,推动人工智能在内容生产、传播分发、用户交互等环节的落地实践。同时,强化社会责任,在算法设计与内容生成中自觉融入正确价值导向。科研机构与高校是技术创新和人才培养的关键支撑。应加快布局文化领域人工智能基础研究与跨学科人才培养体系,推动计算机科学、艺术学、社会学、传播学、经济学等多学科融合研究,形成具有文化语义理解能力的中国自主大模型。文化单位是文化资源与精神内涵的守护者。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非遗传承中心等文化单位,应开放数据资源,与企业和科研机构共同开发数字化保护、虚拟展陈与智能导览应用,让文化遗产在数字空间中“火起来、传下去”。最终,通过构建政府引导、企业创新、科研支撑、文化主体参与的协同机制,实现技术进步与文化繁荣的可持续共生。

(责任编辑:魏金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