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国务院派出的第一批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稽察特派员及其助理培训班,在中南海举行开班仪式,94个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的总会计师培训班同时开班。朱镕基出席开班仪式并发表讲话指出,党的十五大和十五届一中全会提出,要用三年左右的时间,通过改革、改组、改造和加强管理,使大多数国有大中型亏损企业摆脱困境,力争到本世纪末大多数国有大中型骨干企业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为了实现这个目标,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建立稽察特派员制度,在实行政企分开,放手让国有企业自主经营的同时,强化政府对企业的监督。稽察特派员由国务院派出,代表国家行使监督权力。稽察特派员不参与、不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其主要职责是对企业的经营状况实施财务监督,通过财务监督和检查经营成果,对企业主要领导人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和经营业绩作出评价。稽察特派员要将稽察结论向国家经贸委、国防科工委、外经贸部及有关国家局等行业主管部门汇报,经各有关部门审核认可后向国务院报告。国务院根据稽察结论,通过人事部对企业主要领导人员进行奖惩任免。
5月14日至1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北京召开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会议。14日,江泽民在会上作重要讲话。他指出,要充分认识到,搞好国有企业的减员增效、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任务是非常艰巨的。这项工作不仅是重大的经济问题,也是重大的政治问题;不仅是现实的紧迫问题,也是长远的战略问题。各级党委和政府,一定要把它作为一个头等大事抓紧抓好。16日,朱镕基在会议总结讲话中指出,解决国有企业人员过多的问题,不能照搬国外的做法,也不能沿用计划经济的办法,只能根据我国现阶段的实际情况,制定符合中国国情的政策、措施。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下岗分流和实施再就业工程是一项大政策,无论从缓解当前社会经济生活的突出矛盾还是从推进改革和发展的长远要求看,都是关系全局的政策,是过渡到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必要桥梁。
6月3日,国务院召开全国粮食购销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朱镕基出席并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推进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做好当前粮食购销工作,重点是要“贯彻三项政策,加快自身改革”,即坚决贯彻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余粮、粮食收储企业实行顺价销售、农业发展银行收购资金封闭运行三项政策,加快国有粮食企业自身的改革。
6月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切实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主要解决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问题,把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作为首要任务,并力争每年实现再就业的人数大于当年新增下岗职工人数,1998年使已下岗职工和当年新增下岗职工的50%以上实现再就业。争取用五年左右的时间,初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社会保障体系和就业机制。
6月22日,《人民日报》报道: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金融工作委员会正式成立。金融机构系统党委同时成立。中央金融工委是党中央的派出机关。成立这一机关,是为了保证金融机构建立垂直领导的体制,保证金融安全、高效、稳健运行。温家宝担任中央金融工委书记。
6月30日,由于6月中下旬长江发生1954年以来第二次全流域性洪水,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发出《关于长江、淮河防汛抗洪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级领导立即上岗到位,切实负起防汛指挥的重任,迎战洪峰,战胜洪水。
7月9日,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大型企业工作委员会成立,并召开在京大型企业领导人参加的工委工作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吴邦国担任中央大型企业工委书记。中央大型企业工委是党中央的派出机关,其职责是:负责管理国务院监管的大型国有企业和国家控股企业中党的领导职务,以促进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精神在大型国有企业的贯彻落实;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研究探索改革和加强大型国有企业党的领导班子建设;完成中央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7月13日至15日,党中央、国务院在北京召开全国打击走私工作会议。13日,江泽民在接见会议代表时强调指出,全党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统一部署,统一行动,严厉打击走私犯罪活动。他说,为了把当前走私猖獗的势头打下去,必须做到决心大、行动快、措施硬、惩治严。15日,朱镕基在会上指出,日益猖獗的走私活动已经对中国经济、社会、政治造成多方面的严重危害。为适应反走私斗争新形势的需要,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对现行缉私体制进行重大改革。一是组建国家缉私警察队伍,专司打击走私犯罪活动的职能。二是以海关为主,公安、工商等执法部门联合缉私,对查获的走私案件由海关统一处理。三是改革现行缉私罚没收支管理办法,坚持收支两条线制度。
8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实施办法,自1999年11月1日起实施。
9月21日至26日,江泽民在安徽考察农业和农村工作。25日,江泽民在合肥市召开的安徽省党政领导干部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指出,二十年来,在党的领导下,农村发生了一系列深刻的变革:突破了高度集中的人民公社体制,实行以家庭联产承包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突破了“以粮为纲”的单一结构,发展多种经营和乡镇企业,全面活跃农村经济;突破了统购统销制度,面向市场,搞活农产品流通;突破了单一集体经济的所有制结构,形成了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格局。江泽民深刻总结了农村改革二十年的经验:第一,必须把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作为制定农村政策的首要出发点;第二,必须尊重农民的首创精神;第三,必须大胆探索农村公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第四,必须坚持农村改 革的市场取向。江泽民指出,深化农村改革,首先必须长期稳定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的双层经营体制。这是党的农村政策的基石,任何时候都不能动摇。江泽民总结高级社以后批判家庭经营的教训,指出,实践看,家庭经营再加上社会化服务,能够容纳不同水平的农业生 产力,既适应传统农业,也适应现代农业,具有广泛的适应性和旺盛的生命力,不存在生产力水平提高以后就要改变家庭承包经营的问题。一条是不搞土地私有,一条是不改变家庭承包经营,这就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农业。把集体的土地承包到户,实现双层经营,本身就是农村集体经济最有效的实现形式。江泽民说,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总的目标是建立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以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产品市场体系和国家对农业的支持保护 体系为支撑,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经济体制。江泽民还说,扩大农村基层民主,保证农民直接行使民主权利,是社会主义民主在农村最广泛的实践,也是充分发挥农民积极性、促进农村两个文明建设、确保农村长治久安的一件带根本性的大事。当前重点要抓好村民委员会的直接选举、村民议事和村务公开制度等村级民主制度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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