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解释来了 我的婚姻谁做主

    编者按:最高人民法院提供的数据显示,2008年至2010年全国法院一审受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分别约为129万件、134万件和137万件,呈逐年上升趋势,而今年第一季度,有46.5万对夫妻结束了婚姻生活,这意味着每天平均有5166个家庭解体,中国的离婚率已经连续7年递增。在这么多离婚官司中,很多跟财产分配有关系:“房子”“老子”“车子”“票子”“孩子”成为这类案件判而难了的死结。从本月13日开始,婚姻法第三次司法解释开始实施,核心内容直指当今社会婚姻家庭纠纷中的主要问题。重点对"婚前贷款买房、父母出资买房,离婚时如何分割"等争议较大的问题作出解释。其中关于“父母给儿子买房媳妇没戏”的规定,更是引起广泛的热议和争论。

附《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全文

结婚还要“房”着点
·公婆买房儿媳没份
    如果由一方父母为自己的子女买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为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详细]
·婚前贷款买房归个人
新婚姻法首次明确离婚案件中一方婚前贷款购买的不动产应归产权登记方所有,但应对参与还贷的配偶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  [详细]
·一方私自卖房难追回
    只要第三方是善意购买,房子就追不回来了,但是被瞒着的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做补偿。  [详细]
男人叫好 女人抓狂?
·“偏向”男士 保护强者
    不少女网友认为“这为男人出轨扫清了最后的障碍”、“会造成离婚率上升”。[详细]
·打击骗婚 鼓励独立
较之此起彼伏的声讨声音,一些支持的观点认为新婚姻法强烈打击了“骗婚”的现象,同时也给普通家庭的男青年与富二代竞争的机会。  [详细]
·挽乐了地产商 愁了丈母娘
    现在掐架的男女们都不介意以最坏的意图揣测对方。“婚前婚后都把小算盘打得这么精细,婚姻还有意义吗?”  [详细]
你的,还是咱们的
·我们的婚姻需要“契约精神”
    现代婚姻面临“从身份到契约”的转变。法治社会是契约社会,一切应依法而行。在确保平等与公正的同时,我国的婚姻立法正在逐渐向着引导公民自己责任和追求效率的方向发展。自己责任强调个人应当对自己选择的行为以及行为的后果承担相应的责任,而不再是习惯性地依赖其他,例如归责于道德,或指望由国家、政府代为包揽一切。  [详细]
·财产应该优先,爱情更需坚守
    婚姻法新解,关于“谁买房房子归谁”一章,引发极大的争议。很多人认为,这是在欺负婚姻,欺负女性。在我们当前婚姻价值观有点混乱的社会,譬如宁在宝马里哭不在自行车背后笑、宁做情妇不嫁穷人等,这些价值观背后的沦丧,让人扼腕叹息,那些清纯,却已经不复存在的爱情,却是那么叫我们向往。而如今婚姻法新解的初衷,显然是为了挽救正在崩溃的价值观。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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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促使“先结婚后买房”成趋势:万一离婚,房子还是人家的,婚前自己买套房才是最保险
    3.夫妻还按揭也要AA制:各自负责按揭还款,不再由收入较高的一方来担“大梁”
    4.伪裸婚或将流行:有一些家长会在儿女结婚后再出资为子女买房,也就是伪裸婚
    5.未婚同居将增多:家庭成了生意场,楚河汉界划得一清二楚,干脆不结婚,同居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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