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东进"猜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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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2、1953年,中国形成了集中统一的金融体系,中国人民银行作为国家金融管理和货币发行的机构,既是管理金融的国家机关又是全面经营银行业务的国家银行。
1979年-1983年,央行开始第一次重要变革,由国家银行体系过渡到中央银行体制,这期间,从中国人民银行分拆出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外汇管理局等金融机构。
1983年9月17日,国务院作出决定,从1984年1月1日开始,中国人民银行行使央行职能。
1998年,国家再次做出重要决策:按照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的部署,改革人民银行管理体制,撤销省级分行,设立跨省区分行,这个管理模式延续至今。
2003年,按照《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意见》和十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将中国人民银行对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及其他存款类金融机构的监管职能分离出来,并和中央金融工委的相关职能进行整合,成立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在这次变动后,人民银行新的职能正式表述为"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维护金融稳定、提供金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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