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首页 > 新闻中心 > 举报人追踪 > 正文
 
交行锦州分行2亿贷款假核销事件"告密者"追踪

2004年07月03日 11:51
    一条不能回头的路

    “走上这一步可就没有回头路了。”董航很感慨。

    “走到这一步,也只有向前了!”鲍宇显得有些悲壮。

    2003年8月24日20点50分,列车徐徐向前,鲍宇、董航,以及另一位交通银行锦州分行女员工心情沉重。为了这个决定,他们已经做好了最坏的打算,而厄运实际上没有与他们擦肩而过。

    鲍宇和董航均是交通银行锦州分行(以下简称“锦州分行”)的员工,他们三人此行的目的地是上海交通银行总行所在地。

    鲍宇2000年3月进入锦州分行风险信贷管理处(以下简称“风险处”),风险处下设综合科、诉讼科、核销科和清收科,董航时任诉讼科科长。2002年8月15日,鲍宇成为诉讼科科长。

    一年之后的2003年8月23日,鲍宇等人却被安排待岗培训。按照鲍宇的说法,原因是“在工作中我不自觉地了解了一些我不该知道的黑幕,触动了一部分人的利益,我成了人家的绊脚石。”

    8月26日下午,鲍宇和董航来到位于上海浦东银城中路188号的交通银行总行监察室,递交了一份检举报告。报告详细列举了“交行锦州分行风险信贷管理处与法院相互勾结伪造法律文书、核销贷款等事实。”

    “据不完全统计,共涉及企业275户,涉及贷款金额5.3亿元,截止到2003年6月末,交总行已批复其核销不良贷款2亿元……”

    次日上午,三位举报人向交行总行提出两项要求:其一,鉴于举报问题重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希望总行能有个态度;其二,因为三人已经三天没有正常上班,“没有也不可能向锦州分行请假”,要求总行通知锦州分行三人的行踪。

    鲍宇回忆,在三人的反复要求之下,总行于28日上午电话通知了锦州分行。下午两点,三人收到锦州分行的通知:经分行职代会研究决定,去上海的三人待岗、停发工资,期间只发基本生活费。

    对此,鲍宇认为是一种打击报复。8月29日上午,三位举报人找到交行总行监察部相关领导请求援助,得到的答复是,锦州分行作为一级组织机构,总行对其事务不便干预。

    锦州分行矫副行长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早在2002年,银行就已经制定了《行业待岗暂行规定》,主要针对一些不称职或不服从行内规定的人员施行。鲍宇等人因为业务需要经过正常“调岗”,因为不服调岗安排,行内才决定进一步启动待岗规定。

    审计署紧急介入

    然而鲍宇等三人并没有就此罢休。8月31日,三人来到了审计署驻沈阳特派办,递交了同一份举报信。沈阳特派办迅速将此事汇报给审计署领导,在审计署金融司领导的直接关注下,9月2日,正在工行某分行审计的四名审计人员被紧急抽调,组成专门审计组进驻锦州。

    鉴于核销呆账的主要工作在核销科,与举报人所在的诉讼科同属一处,进驻锦州的审计人员很快达成共识:充分利用举报人提供的线索,突击调查。次日,审计组进驻锦州分行。

    按照审计署沈阳特派办一位人士的描述,锦州分行风险处办公地点设在该行凌安支行三楼几间“冷落、破败、萧条、灰暗的房间内”。最初审计人员从对方提供的核呆档案和信贷档案中并没有发现破绽,但审计员们却接连接到举报电话。

    根据审计人员研究发现,按照财政部规定,每笔企业贷款的核销都要经历追索、诉讼、审核、核销四环节,也就是说,银行没有追偿的贷款不得将贷款作为呆账核销。法院因企业确无能力归还而下达了终结执行裁定书,银行才能将这笔贷款上报核销。也就是说,按照正常程序,每一笔贷款核销均应该有法院的诉讼通知书、判决书或裁定书。

    依照这种思路,审计组迅速取得成果。通过检查抵贷协议、还款计划、债务重组协议等资料,他们在锦州化学制药厂发现,该厂欠银行贷款本息786.62万元,于2003年核销。而该厂于1998年改制时,企业的设备、厂房和人员部分转移到新成立的某药业集团公司继续经营,老厂虽每年正常年检,但已成为空壳,承担着该商业银行贷款本息786.62万元,属于借改制逃废银行债务。改制后,老厂持有新成立的企业总值48万元的股权,老厂厂长以董事身份参与该药业集团公司的经营决策。新厂正常年检,完全不具备核呆条件。同样不符合条件的锦州金属材料总公司、东风汽车销售公司锦州销售技术服务中心等企业逐渐浮出水面。

    最惊人的发现是在风险处核呆办公室。根据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审计组以调查银行“小金库”的名义突击检查,隐约觉得靠墙的柜子有些蹊跷,他们打开柜门,竟然发现了一个暗室,里面凌乱地放着各种文件、书报。在暗室中间一个高约一米的纸箱内,审计人员整理出800余份伪造的法律文书等作假材料。

    根据锦州分行的有关人员交待,所有的假材料都得到了当地法院一位法官的亲自指导。在风险处信贷员工作出勤记录表中,甚至清楚地印着这样的字眼,“张某,2002年4月27日,写判决书、裁定书”。

    审计组调查结果表明,锦州分行与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锦州市古塔区法院、锦州市凌河区法院联手,由风险处起草本应由法院出具的包括判决书、终结执行裁定书等全套法律文书,再由专人打印完毕后送到法院盖章,诉讼费由分行承担,法院在收到诉讼费后,直接向分行提供大批量的案号,这些法律文书继而成为锦州分行向上级申请批量核销的正式文件。

    就这样,仅在2000年至2002年间,锦州分行向总行申报核销328户,涉及金额63332万元,其中编造假案号346个,涉及贷款企业285户,金额53253万元。其中总计175户企业的2.17亿元“不良”贷款,在锦州分行和三家法院的违法操作下,借助盗用的236个案号、编造的110个假案号得以成功核销。与此同时,法院从虚假诉讼中收取“诉讼费”,锦州市中院和凌河区法院分别收取“诉讼费”19万元和66万元,并存入私设账户。

    经审计人员对该行已核销的175户核呆企业调查情况统计,发现至少有46户企业贷款本息合计14215万元,完全不具备核呆条件,占该行已核销企业户数的26%,核呆金额的65%。在总行尚未批准核销的153家企业中,通过2003年年检的有46户,本息合计18820万元。

    经审计组调查发现,锦州交行有241万元的小金库,来源大多为贷款企业抵债物的变现收益,还包括大量已报核销贷款的企业归还的贷款本金及处置的资产收益,分别保存在风险处员工唐某、齐某等以个人名义开立的七张存折中,其中23.6万元经该行某领导同意,被行政处处长姚某提走。

    上述部分内容,经国家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在6月23日所作的《关于2003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披露,顿时成为轰动全国的大案。 

    高层发力查处大案

    就在审计组于2003年11月10日最后一次在锦州某银行取得重要证据的次日,鲍宇在其家门口被四名不明身份的歹徒围堵,歹徒气势汹汹,手持利刃,声称“扎死你”,将其身体多处刺伤后逃走。鲍被送进医院后,分别给沈阳的审计署特派员李业林和在锦州当地带队审计的特派员助理刘丹打电话,寻求保护。

    审计署披露的信息显示,案件发生后,审计组当即通知了辽宁省公安厅,辽宁省、锦州市公安机关迅速成立了专案组,经10昼夜奋战,最终查明系锦州分行风险处员工张某重金雇用5名有犯罪前科人员,对鲍某进行报复,上述6名犯罪嫌疑人先后于11月25日前被抓获并被刑事拘留。

    值得玩味的是,审计人员在锦州分行得到的一份报告中有这样一段话:“风险处大多数同志能挺身而上,继续战斗。但有极少数人惊慌、颓唐,甚至退却放弃。更有甚者,他们利用工作之便别有用心……这种恶劣行为干扰了分行党委的日常工作,损害了锦州交行的整体利益……这些极少数人好比苹果箱里的几个烂苹果,若不及时清理掉,则全箱苹果都会被传染腐烂。”锦州分行知情人士透露,鲍宇、董航当时就被分行归入“烂苹果”的典型。

    事件发生后,审计署加快速度将整体情况上报国务院,得到了国务院高层领导的重视。按照中央领导的指示,由辽宁省纪委牵头,政法委、检察院、公安厅等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于2003年12月29日进驻锦州,审计署沈阳特派办应辽宁省纪委的要求,再次组成审计组配合工作。

    2003年底,锦州分行风险处处长赵某在审计调查期间因涉嫌挪用公款被当地检察院批捕;辽宁省纪委先后对锦州市古塔区法院院长冯某、法官沙某、郝某、锦州市工商局黄某以及锦州分行原风险处处长陈某、副处长张某、行政处处长姚某施行了“双规”。

    审计署驻沈阳特派办机关党委副书记纪兵事后写了一篇文章分析道,锦州分行属于连年亏损的企业,而交行总行对下辖行的考核办法中规定:“综合评分连续两年低于80分且连续两年排名后三位的行,给予黄牌警告,确实扭亏无望的,坚决予以撤并。”

    纪兵认为,这样的考核指标,可能也是锦州分行铤而走险的重要原因。锦州分行矫副行长表示,目前锦州分行的压力很大,在保障正常营业的情况下,内部监管和风险控制都得到了加强。

    等待戈多?

    距锦州分行不远处就是锦州审计宾馆,宾馆二层就是审计署工作组所在地。7月1日下午,记者探访工作组,发现这里仍是一片紧张的气氛。有工作组人员表示,现在工作组的压力很大。

    审计署沈阳特派办上报的材料显示,审计人员在协查的过程中,发现审计部门和纪检司法机关在查处问题时存在差异,延缓了案件侦结的进程,审计在案件的认定上以落实事件真实性为主,而司法机关在查处经济犯罪案件的时候更注重的是依据法律追究个人或单位的责任。

    时至今日,交行锦州分行尚没有一人受到处分,被双规的三位银行职员也已经放回。对此,工作组有关人士表示,因为事件涉及到很多个人,这本身就比审计署单纯的财务审计工作要复杂。他同时表示,并没有受到其他方面因素的影响,结果也会尽快出来。

    但鲍宇和董航并没有丝毫轻松。作为这起大案的举报人,经常欲言又止的他,不断地向记者解释自己的记忆力已经严重下降。

    经过反复申诉,交行总行于今年4月份决定,从3月份开始给三位举报人基本工资待遇。但是,他们至今仍然处于“待岗”状态,对于何时恢复正常的岗位,矫副行长表示,要根据三个人的态度决定。

    鲍宇说,自从遇刺事件发生后,他就已经很少出门,出门则一定要逆行。他说,那样防范起来更容易。而他的秘密武器——一根30公分长的可伸缩铁棍,更是时刻不离身。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