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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金融反洗钱工作环节薄弱 "四缺"现象应引起重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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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2月07日 10: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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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其永 齐爱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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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农村一些地区反洗钱工作中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应引起重视。
一是对反洗钱工作缺乏足够重视。尽管国家已颁布《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等规定,但这一系列条规在农村金融机构的学习、贯彻、执行缺乏力度,部分工作人员对反洗钱工作认识不足,认为农村经济较为落后,反洗钱是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大中城市的事,与己无关。
二是单纯从本身的利益考虑,缺乏开展此项工作的积极性。目前多数农村金融机构软、硬件设备较差,建立一套反洗钱体系要增加成本投入,却不会直接创造利润,导致其不去追究资金的来源和性质,更不能有效监控资金的流向,形成反洗钱工作中的“漏洞”。
三是缺乏有效的反洗钱机构和与人行、行政、司法部门互动、协调机制。目前,大部分基层农村金融机构未能按照有关规定设立反洗钱工作机构及专门的反洗钱工作岗位;支付结算工具较为落后,缺乏科学高效的反洗钱监测网络平台。
四是缺乏完善的监督奖罚措施。对能够及时发现苗头、报告大额和可疑交易案例并且最终破获洗钱犯罪的或工作失职的基层农村金融机构有关人员未能制定相关的监督奖罚措施,难以增强农村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反洗钱工作的责任心和主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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