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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Fs运作轮廓已清 有望吸引增量资金入市

2004年07月30日 20:55
王轲真
    深交所昨日公布上市开放式基金(LOFs)系统测试参考指引,未来LOFs运作的轮廓基本明确。有关基金业内人士认为,LOFs的意义不仅仅在于创造了一条新的基金营销渠道,而且将通过提高基金资产的流动效率,为股票市场提供更活跃的资金流。

    昨日深交所发布的测试用指引指出,开放式基金的发行,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及其代销机构网点和交易所系统同时进行,基金集中募集期后,投资者既可以选择在银行网点申购、赎回基金,又可以选择通过交易所系统买卖基金。

    投资者通过深交所认购上市开放式基金,应持深圳证券账户,必须按照份额进行认购。深交所挂牌价格为基金面值。集中募集期内每个交易日的正常交易时段,上市开放式基金均在深交所挂牌发行,投资者可在交易时间认购。集中募集沿用新股发行的资金定价发行模式,但无配号及中签环节。

    交易中,买入上市开放式基金申报数量应当为100份或其整数倍,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01元人民币。上市开放式基金交易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涨跌幅比例为10%,从上市首日即开始执行。深交所于交易日通过行情发布系统揭示上市开放式基金前一交易日基金净值。此外,深交所还将在行情发布系统“前收盘”中揭示未在深交所上市的开放式基金前一交易日每百份基金份额净值。投资者可通过各行情分析软件直接查询。

    上市开放式基金份额在交易所市场的成交价格是实时撮合价格,基金份额净值是基金份额的实际价值,交易所成交价格则受基金份额净值、供求关系、当日行情变化等因素影响。

    上市开放式基金的转托管业务包含两种类型的转托管:系统内转托管和跨系统转托管。投资者通过场内市场获得的基金份额托管在证券登记系统中,只能在深交所交易,不能直接申请赎回;投资者通过场外市场获得的基金份额托管在中国结算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系统(下称“TA系统”)中,只能申请赎回,不能直接在深交所交易。

    投资者如需将托管在证券登记系统中的基金份额申请赎回,或将托管在TA系统中的基金份额通过深交所交易,应先办理跨系统转托管手续,即将托管在证券登记系统中的基金份额转托管到TA系统,或将托管在TA系统中的基金份额转托管到证券登记结算系统。

    据某基金业内人士介绍,LOFs表面上看是增加了开放式基金的销售渠道,使泡在股市的股民也能方便的买到基金。但由于LOFs主要投资者将是股民主体,所以这一品种将呈现十分活跃的特征,在股票行情好时,股民可以利用其更快的交割制度,从基金投资转到股票投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而在行情难以把握的情况下,退而投资基金。从实际作用的角度分析,由于大量储户目前构成了开放式基金的投资者主体,因此LOFs将间接推动这部分投资者将资金引入股市,为股市带来增量资金。

    不过,业内人士也对LOFs的完善提出了自己的意见。例如基金营销尽管多了LOFs的渠道,但从测试方案看还仅局限于首发阶段,没有考虑持续发行。这也反映了交易所在设计这一品种时,更多的是从投资者入市的角度考虑。
来源:深圳特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