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首页 > 新闻中心 > ETF分析 > 正文
 
ETF"水土不服" 综合优势无法体现?

2004年07月13日 10:56
    从产品创新的角度看,ETF无疑比较彻底:“一篮子”成分股的申购与赎回颠覆了现在开放式基金的买卖模式。而LOF则是一个折中产品,只是增加了开放式基金交易方式。

    从海外的实践来看,ETF具有一般开放式基金无法相比的优势,如税收优势、做空机制等以及其“一篮子”申购赎回。

    但既然是舶来品就有水土问题。

    该基金研究报告认为,过去10年ETF在海外之所以受到市场的热烈欢迎,既是由于设计上的成功和本身独有的一些优势,也与所在证券市场的法律、监管、税收、市场环境等因素密切相关。

    但该报告认为,使ETF在国外大受欢迎的主要优点由于国内市场环境的制约难以充分发挥。

    首先,“一篮子”股票认购遭遇变通。

    ETF的根本特点是利用“一篮子”股票申购ETF的份额,即投资者自己购买股票然后将其股票转化为ETF份额。这样做的目的是将股票购买风险由基金转移给投资者,从而保持基金的稳定性,减少跟踪误差。这是ETF的灵魂所在。

    但“一篮子”申购、赎回在国内遇到较大障碍。目前国内的保险公司、养老基金等重要的机构投资者被禁止直接购买和持有股票。

    其次,税收优势无法体现。

    在美国,根据美国税法,共同基金或投资信托买卖证券的价差收入需缴纳资本利得税,这是ETF和一般开放式基金相比具有税收优势的重要前提,也是ETF在美国能够迅猛发展的重要动力。

    而目前在国内,国家为鼓励扶持证券投资基金的发展,对其实行税收优惠政策。

    2002年9月财政部、国税总局下发的《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规定了“对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和所得税”及其他三项税收优惠。

    因此,在目前国内的税收环境下,ETF相对于一般开放式指数基金、甚至是积极管理型的开放式基金都不具备任何明显的税收优势。避税动机这一推动ETF产生和迅速发展的重要因素在国内并不存在。

    第三,中国资本市场缺少做空优势。

    在海外,卖空是ETF的一个重要特性和核心优势,它为投资者特别是机构投资者提供了顺应市场大势进行相应操作的有力手段,即使在市场连续大幅下跌的环境下也同样可以通过正确的投资策略从中获利。

    但目前在国内证券市场上,保证金交易和卖空均受法律的明确禁止,ETF做空机制在国内无法实现。

    而剥离了“卖空”以及保证金交易等其他交易功能之后,ETF的所谓“交易灵活性”在目前国内环境中所剩下的,就只是其可以像封闭式基金一样在交易所连续交易。

    实际上,在我国ETF的综合优势已大打折扣。

    但也有基金人士表示,虽然ETF的“天然优势”目前无法完全实现,却并不代表以后不能实现。“中国证券市场发展这么快,这些问题应该在不久就能得到解决。”

    并且,ETF的一篮子股票的申购赎回方式仍然是对开放式基金的彻底创新,一篮子股票的交易制度,对基金投资的稳定性是开放式基金所不能比的。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