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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外资司司长胡景岩发言

打印本稿】 【进入论坛】 【Email推荐】 【关闭窗口 2005年09月15日 15:02
    大家上午好,谈到中国的经济,刚刚几位谈了国有企业、民营企业,我想还离不开外商投资企业。大家回忆一下26年前在整个中国经济社会成分当中,外商投资企业是没有的。但是经过多年的改革开放特别是我们加入世贸组织以后,中国的市场进一步向外开放,外商投资越来越进入中国的整个经济社会生活,应该说外商投资企业目前对我国整个的社会经济生活的影响力越来越大。目前我们批准的五十万家外商投资企业当中,整个出口额已占我国出口额58%(2004年),外商投资企业工业增加值已占全国工业增加值的27%。

    外商投资企业的税收,2003年420多亿人民币,2004年税收比重仍占整个税收的国家21%,外商企业就业2350万人,占城市人口就业10%。2004年606亿美元外资投入,从外商企业产出的税收来看500多亿美元。我们的经济发展如果没有这两个五百亿美元GDP发展不可想象。各地经济发展外商投资企业都起了相当大的作用。中国今后对外商投资到底是怎样的一个发展趋势?政府是什么样的态度?吸收外商投资是我们国家的基本国策。今后我国仍然采取积极、有效、合理利用外资的方针。在具体政策引导上,有几方面的考虑。最的来讲整个外商投资还是要和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协调,有利于国民经济发展。

    具体体现我们有几方面的考虑,吸收外商投资要有利于我国经济结构调整特别是产业结构调整。我国始终鼓励外商投资高新技术领域,我们过去一些高新技术领域包括IT业、大规模集成电路等等外商投资过去起了很大的作用,我们要继续引导外商投资到这些领域。目前我国出口中,高新技术产品发展比较快,外商投资企业占整个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的87%,今后我们要继续引导投资这类产品。同时我们也鼓励外商投资发展配套产业。我国是一个劳动力大国,生产力发展不平衡。我们拥有大量优秀、价格低廉的劳动力。我们要充分发挥劳动力的比较优势,特别是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大量的加工、生产制造吸引跨国公司到中国投资设厂特别是发展配套产业。现在外商投资的产业链条也越来越向内地延伸。产业聚集效应从传统的纺织、服装直至现在的IT包括石化行业、机械加工等等产业聚集的效益逐渐在发挥,我们要继续发挥比较优势吸引外商投资。另外我们要鼓励外商投资,进入我国市场要和我国整个的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我国从珠三角到长三角到中西部的开发,到西部大开发到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开发都要注重吸引外商。在落后地区的振兴当中,我们要更好更多地吸引外资。外资是没有限度,只要我们政策对头,投资环境改善得好。外资的进入对地区的发展特别是落后地区的发展会起到作用。

    政府这两年也出台了一些新的政策,包括外商投资西部地区有专门的优势产业目录。外商投资到中西部地区一些项目在沿海地区可能还是限制的,到东北老工业基地国家也在陆续出台鼓励外商的相关政策。我们要继续做好服务贸易的开发,加入世贸后服务贸易领域是外商进入比较多,也比较快的地区。我国对加入世贸组织的承诺都是兑现的。而且有些领域大家看到我们还要加快,提前开放。我们这方面的发展潜力是非常大的,我们的服务贸易领域占GDP30%,欧美已占70%-80%。这方面我们的发展潜力很大,当然跨国公司进入这些领域的积极性也很高。整个服务贸易今后会有很大的发展潜力。而且在服务贸易领域中,我们对于一些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环节特别鼓励外商进入。因为这些领域是我们整个经济运行中,流通环节是发展相对滞后的,我们希望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管理方式促进带动行业的发展。整个服务贸易领域的开放我们还是要按照循序渐进,根据我们经济发展的需要来发展。另外我们要进一步开创利用外资方式,传统用的都是合资、合作,近两年国际投资中并购风险投资在国际非常流行。在我国采用这些条件的时机也越来越成熟。过去并购在中国很难操作,我们并购一些国有企业,包括外商进入涉及到人员安置等等都有障碍。经过这几年的改革开放,国家出台了相应的政策措施。包括人员安置,我们现在国家财力充足以后,全面建立社会保障体系,而且在评估方法上都采用国际通行的评估方法。这样通过并购方式进入我国市场创造了很好的条件。 

    最后从政府的环境要进一步改善政策环境,提高效率。从政府的服务和对外商管理方面,无论在完善法律法规、贯彻法律法规这方面,加入世贸组织以后很大的变化政策越来越透明。对外商的管理都是通过法律法规进行实施,实行透明公开。实施整个法律法规的一致性,形成很好的投资法律环境。对外资的管理和服务,2004年有一些重要的变化。一是实施了新的投资管理体制。对外资的审批管理,从政府、程序上大大简化。比方说过去地方审批外商投资企业是3000万美元以下的审批权。这次按新的投资体制,地方审批投资权扩大到5000万,鼓励类的审批前已扩大到了一个亿。另外审批程序上对原来的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又合为一体,进行计划。去年政府也出台了一个非常重要的法律法规。其他的法律法规大多数都是约束企业、约束投资者。但去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行政许可法,主要是约束政府,要求政府对于这些审批事项,必须实施公开、透明。企业向政府申请,按照符合政府规定的条件,在规定的时间内政府必须进行披露。这里有很多新的制度,比如一次新告知制度,要求企业到政府申请需要缺什么、差什么补什么。这些内容政府必须一次性告知,政府对于企业的服务越来越公开、透明。我国整个投资环境会越来越好,市场竞争力会越来越强,为外商进入中国提供更多的机会,也为内资企业和外商投资进行合作创造了更好的机会和条件。
 
来源:CE.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