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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次区域合作的基础和成就

打印本稿】 【进入论坛】 【Email推荐】 【关闭窗口 2005年07月05日 10:46
    近年来,次区域国家间的经贸合作逐渐加强,呈现贸易额增长、贸易结构改善的良好发展局面,合作前景看好。

    第一节 次区域合作的历史回顾

    次区域经济合作是由亚洲开发银行于1992年与湄公河沿岸六国共同发起的,十余年的合作,对六个国家的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一、次区域经济合作的兴起与推进

    十余年来,在以下几个主要合作机制的推动下,次区域合作得到了较大发展。

     1、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机制(GMS):由亚行牵头,柬、中、老、缅、泰、越六国参加,旨在改善次区域基础设施,扩大贸易与投资合作。自1992年大湄公河次区域开展经济合作以来,部长级会议每年举行一次,至2003年,已先后召开了十二届部长级会议。合作范围涉及交通、通讯、能源、旅游、环境、人力资源开发、贸易和投资、农业、私营部门参与等九个领域。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首次领导人会议2002年11月在柬埔寨首都金边举行。

     2、湄公河委员会(MRC):有柬、老、泰、越四国参加,中、缅为对话国。1995年4月,湄公河上游四国在泰国清莱签署《湄公河流域可持续发展合作协定》,成立了湄委会,其宗旨是对整个湄公河的水资源和相关资源,以及全流域的开发制定计划并管理、实施。湄公河委员会自成立之日起,就邀请中国和缅甸参加。1996年至今,已举行过9次对话会。

    3、中、老、缅、泰毗邻地区经济四角机制(QEC):是四国交界地区的小区域合作,又称“黄金四角计划”、“五清沟通计划”。其宗旨是建设中国西南通向中南半岛的陆上通道和经济走廊,实现两大市场的对接,并促进小区域内的经贸发展。该合作机制目前尚未启动,但1999年2月,在《中、泰关于21世纪合作计划的联合声明》中双方已作了承诺,将对此“给予更大的重视和支持”。2000年6月,《中、缅关于未来双边关系合作框架文件的联合声明》中也表示,双方对“四角经济合作”及“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将予以更大的支持。

    4、东盟—湄公河流域开发合作机制(AMBDC):由东盟主导,原东盟七国和中、缅、老、柬等11个国家为开发合作核心国,并欢迎日本、韩国参与。该合作机制始于1996年6月,旨在加强整个东盟与澜沧江—湄公河沿岸各国经济联系,建立经济伙伴关系,缩小老东盟与新东盟的差距。合作领域包括基础设施、投资与贸易、农业、林业、矿产资源开发产业、工业及中小企业发展、人力资源开发、科技等八个方面。东盟—湄公河流域开发合作第一届部长级会议后不久,由于受亚洲金融危机的影响,部长级会议中断。随着亚洲各国逐渐摆脱了金融危机的阴影,第二届部长级会议才于2000年7月在越南首都河内召开。第五次会议于2003年8月在中国昆明召开。

    二、次区域合作促进了各国的经贸发展

    十余年来,次区域6国在交通、能源、电信、环境、农业、旅游、人力资源开发、贸易和投资、私营部门参与等九个方面加强了合作。其中,以交通项目为主的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近20亿美元,极大地改善了区域内的路网布局;亚洲开发银行筛选出103个优选合作项目,已经在运输和能源领域完成了9个项目,为湄公河流域国家的基础设施建设累计提供贷款7.75亿美元,帮助融资2.3亿美元。


    第二节 次区域合作形成的共识和取得的成就

    十余年来,次区域国家在经贸领域进行了广泛的合作,增强了彼此间的经济联系和伙伴关系,合作成效显著,并对进一步合作形成了共同的理念,为今后的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次区域的共同利益和开发理念

    次区域国家山水相连,交往密切,资源、产业和市场具有较强的互补性,当前都面临着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艰巨任务。经过十余年的合作,各国均认为:“加强合作,有利于巩固睦邻友好关系,沟通经济联系;有利于对这一地区丰富资源的共同开发,共同受益;有利于处理好有效开发资源与保护生态环境的关系;必将为该区域各国的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机遇、实现优势互补;有助于各国加速实现发展目标。”为此,次区域国家在相互信任、积极务实的基础上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合作。

    二、次区域合作的重要协议

    为加强合作,明确合作目标和职责,各国在取得共识的基础上,先后签定了一系列合作协议,实施了一批合作项目,促进了次区域国家的经贸发展,扩大了次区域合作的影响力。

    1988年至2002年,为促进与次区域国家间的经济合作和贸易往来,中国分别与次区域国家签定了《中、老贸易协定》、《中、越经济合作协定》、《中、柬经济技术合作协定》、《中、泰贸易经济和技术合作谅解备忘录》、《中、缅关于未来双边关系合作框架文件的联合声明》等共计70个双边合作协议。

    1993年至2002年,在次区域合作机制的倡议下,次区域六国制订了《次区域发展未来十年战略框架》、《大湄公河次区域政府间电力贸易协定》等一系列合作协议。

    1997年,江泽民主席与东盟领导人发表《联合声明》,确定面向21世纪中国与东盟睦邻互信伙伴关系。2000年,朱镕基总理在东盟与中国的“10+1”会议上,代表中国政府表态将积极参与湄公河流域的开发,中国支持“泛亚铁路”的设想,并愿通过招标等方式参与建设;中、老、缅、泰四国签署了“澜沧江—湄公河商船通航协议”,该航线于2001年 6月已正式通航,并成立了四国通航委员会;同年,在东盟领导人会议上,确定在10年内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 2002年,朱镕基总理出席在柬埔寨金边举行的第六次东盟与中国“10+1”、“10+3”和GMS领导人会议,签署了《中国与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等一系列重要协议,提出了加快启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进程,促进双方全面经济合作;发表了GMS领导人宣言、中国参与湄公河次区域合作《国家报告》、《关于非传统安全领域合作联合宣言》,启动中国与东盟在非传统安全领域的全面合作。

    三、次区域合作推进的主要项目

    十余年来,在亚行等国际金融组织的大力支持下和次区域合作机制的推动下,为改善投资环境,促进次区域经济的快速发展,中国和次区域国家通过引进资金,先后实施或确定了一批合作项目。目前,上湄公河航道主体改造、柬埔寨机场改造、中国云南机场改造、缅甸机场改造、曼谷第二国际机场工程、越南机场改造等工程已完成;昆明—曼谷公路、昆明—腊戍公路、泰北科技经济贸易区、桑河水电开发等一批项目正在实施;泛亚铁路、中国云南景洪电站及其向泰国输电工程、缅甸柳德那—泰国曼谷天然气管道工程、次区域沿海石油开发、泰—老—越光缆等一大批合作项目即将实施。另外,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所确定的三大经济走廊已现雏形。这些项目的实施,将极大地促进次区域国家的经济发展。

    四、建立的合作伙伴和成果

    目前,次区域国家与联合国、世界银行、亚行、欧盟、东盟,以及美国、日本、印度等国际组织和国家建立了广泛、长期、稳定的经济贸易合作关系。自50年代起,特别是1992年以来,除流域各国的开发计划和双边合作项目外,为推动次区域国际合作而成立的国际官方或民间组织就有几十个,流域内、外交织着多个经济合作圈。此外,还有大量小规模的合作项目。除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GMS)、湄公河委员会(MRC)、湄公河经济增长四角(QEC)等三大合作的机制外,还有马来西亚、泰国、新加坡发起的东盟—湄公河流域开发合作(AMBDC);日本推动,柬埔寨、老挝、越南参加的印支综合论坛(FCDI);加拿大推动,有中国、老挝、缅甸、泰国、越南参加的湄公河发展研究网络(MDRN);美国推动的印支论坛(FVCL);以及亚洲、欧洲、美洲、大洋州、民间组织发起推动的非政府组织(NGO)等。这些国际合作组织在推动次区域各国保持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也在加快自身的经济体制改革,以寻求到更多的合作机会。

    东盟近年来也越来越重视湄公河流域开发合作,第五次东盟首脑会确定了东盟走向21世纪的战略发展目标,决定加快东盟经济政治一体化的进程,并将“东盟自由贸易区”计划从2008年提早到2003年启动。目前,次区域各国携手合作呈现良好趋势,亚行对这一次区域长期的经济增长前景持乐观态度。次区域的社会、经济正处于整体起飞的前夜,区域合作前景广阔。


    第三节 中国云南在次区域合作中的贡献和作用

    在次区域合作中,中国云南是不可缺少的重要合作方,为推动次区域合作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同时,通过合作强化了云南作为中国面向中南半岛、东南亚国家开放的前沿和窗口地位,提高了云南的知名度,也使云南在参与次区域合作中受益匪浅。

    一、中国云南在次区域合作中的地位

    云南位于次区域上游,地处东亚与东南亚、南亚次大陆的结合部,与老挝、缅甸、越南3国接壤,通过澜沧江—湄公河与缅甸、老挝、泰国、柬埔寨和越南相连,并与马来西亚、新加坡等国邻近,是中国与东南亚、南亚国家联系最便捷的陆上通道,具有独特的区位优势。在长达4060公里的边界线上,有国家一类口岸11个、二类口岸9个,各类对外通道90多条。是中国内陆省(区、市)经云南通往东盟国家的陆上运输通道,比经海上通道平均可缩短运距3000km以上,降低运输成本40%—60%,兼有快捷和低成本的多重竞争优势。

    云南与次区域及东南亚国家具有长期友好的合作与交流传统。经过多年的不懈努力,云南已形成面向东盟国家广大地区,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开放格局。经贸往来日益扩大,且在交通、能源、旅游、贸易、投资等方面都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是中国参与次区域合作的主体和前沿。

    云南基础设施有较大改善。改革开放以来,云南加快了基础设施建设,对外开放的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实现了以昆明为中心 200km范围内主要干线公路高等级化,基本建成出省、通边的高等级公路骨架网;建成并投入运营的民用机场有10个,开通了包括通往曼谷、新加坡、吉隆坡、河内、仰光、万象等东盟国家的国际、国内和地区航线 123条;贵昆、成昆、南昆、内昆等铁路干线和通往越南的滇越铁路,形成云南通往全国及越南的铁路运输网络;中、老、缅、泰四国“澜沧江—湄公河国际航运”和昆明至万象的国际公路运输已正式开通。可以说,云南已初步形成了“公路、铁路、水运、航空并举,东、中、西三路连接东盟”的立体通道格局,有条件在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进程中,发挥良好的服务功能。

    云南在次区域合作中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与次区域国家在能源、矿产开发和农业方面具有很强的互补性。云南的旅游、蔬菜、花卉、烟草等特色经济或产品,具有独特优势和较强竞争力;第三产业蓬勃发展;边境贸易、边境经济技术合作十分活跃。据有关方面预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成,将使中国对东盟出口增长55%,东盟对中国出口增长48%,从而形成中国和东盟互利双赢的良好局面。其中,次区域经济合作是推进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合作基础,云南省将在其中扮演非常重要的角色。

    二、中国及云南政府对次区域合作持积极态度

    中国政府十分重视并积极参与澜沧江—湄公河的经济开发合作。中国领导人多次阐明中国政府在合作中的态度和立场,中国将致力于加强与次区域内和区域外各国以及一些地区性、国际性组织开展经济技术合作,谋求共同发展。十余年来,中国政府先后参与并积极推进次区域各项合作机制,是东盟—湄公河流域开发合作计划的“核心国”。通过坦诚的对话,中国与湄公河沿岸各国开展了广泛合作,并取得了初步的成效。中国政府鼓励国内企业积极参与次区域的贸易与投资合作,欢迎次区域各国的企业来华投资。中国政府希望与次区域国家共同努力,改革和完善贸易体制,改善投资环境,为相互的贸易与投资提供法律上的保证和制度上的便利。近几年来,中国原国家主席江泽民、国务院总理朱镕基在出席亚欧会议,东盟与中、日、韩首脑会晤等重要国际场合对此都发表过重要讲话,多次阐明中国政府在次区域合作中的积极态度和立场。

    三、中国及云南在次区域合作中开展的主要工作和取得的成就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视和领导下,中国政府成立了国家级的“澜沧江—湄公河流域开发前期研究协调小组”,加强了政府对此项工作的组织和协调能力。中国与次区域及东南亚国家的经贸合作不断加强。

     2003年东盟—湄公河流域开发合作(AMBDC)第五次部长级会议和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第十二次部长级会议在云南成功举办,对宣传云南、促进次区域合作具有积极意义。

    在交通和能源开发方面,中国与次区域各国在澜沧江—湄公河航道整治、商船通航、相互开通国际航线、跨国公路运输、泛亚铁路共建、水电建设等方面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合作。

    在现代农业开发合作方面,中国与次区域各国签署了双边的《农业合作谅解备忘录》,政府间农业合作与交流已进入一个稳定、有序的发展阶段。

    在人力资源开发合作方面,中国政府出资设立了“中国—东盟合作基金”,根据东盟及次区域各国的要求,已经多次举办了有关学术研讨会和专业技术培训班。

    在旅游开发合作方面,中国云南省与老挝、缅甸、越南在边境地区开展了大规模的旅游合作;昆明机场可办理口岸签证;第三国的旅游者持有效证件,可经瑞丽、河口、畹町、磨憨等国家级口岸出入境。

    在环境监测及防洪减灾方面,中国政府有关部门和云南省积极参与了“次区域国家环境战略框架”、“次区域边远地区扶贫与环境管理”、“澜沧江流域可持续发展战略和政策研究”等合作项目。

    在禁毒缉毒和罂粟替代种植方面,中国先后与有关国家签署了一系列禁毒协议和禁毒行动计划,确立禁毒合作伙伴关系。实施了绿色禁毒和罂粟替代种植计划。与缅甸、老挝、越南等国建立边境地区缉毒执法合作联络官制度,有效地打击了跨国毒品犯罪活动。
 
来源:CE.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