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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缴纳五大热点

2004年08月03日 16:32
    1.到底该调节谁

    目前有人认为,个人所得税应该是一种个人所得调节税,目的在于缩小收入峰谷之间的差距,那么征税的对象就应该是收入较高的少数人;也有人认为,个人所得税并不应仅仅指向富人,其纳税义务人应当是普通公民。公民得到了政府利用财政收入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就有了纳税的义务。

    当然,个人所得税也有收入调节功能,因此对富人课以更高的税收,作为转移支付用,给穷人。但是,提供公共产品是第一位的,收入调节功能处于第二位。从这个意义上说,个人所得税理应成为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

    2.起征点该多高

    目前,最多的讨论集中在起征点上。确定起征点应当考虑几方面的因素:首先是基本生活开支是多少;其次是通货膨胀因素;再次是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相关的住房、医疗、失业、养老等制度改革,此外还有教育支出,最后还要考虑到地区差异。

    3.税率如何确定

    从目前个人所得税的主要纳税对象---工资和薪金所得来看,在九级超额累进税率的设置中,超过800元的第一个500元适用5%的税率是比较合理的,但对于其后累进税率所对应的收入分组来看(500-2000,2000-5000,5000-20000),收入间距显得太小。其次,将最高的边际税率定为45%也显得有些高,目前西方国家的相应水平约在35%(最高时曾到过80%)。根据经济学原理,当边际税率为0和100%时,政府都会一无所获,因为当所有所得都被政府征收走时,没有人会再从事生产,合理的税率应当既能获得财政收入,又能刺激生产,因而不宜过高,这也是西方国家70年代之后经常使用减税政策的原因。

    4.如何计算公平

    按照目前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工资和薪金按月征收,而其他10项收入按次征收,有专家认为,这会造成事实上的不公平税赋,例如收入总额相同的两个人,一个收入主要由工资和薪金组成,一个主要来自于其他收入,税赋负担就会不同。从国外的经验来看,采用综合征税(根据总收入按年征税)而不是分类征税是解决这个问题的最好途径。此外,成熟的个人所得税税制设置还应以支出为主要考虑因素,例如有小孩或老人的家庭应当享受相对较低的税率。

    5.改革难点在哪

    从目前的具体情况来看,费用扣除水平提高和向综合所得税转化已是大势所趋,但对于综合征收而言,还存在不少技术上的困难。此外,由于在转轨经济中存在着许多非货币化的"隐性收入"和"黑市交易",因此,很多收入是无法被征税的,这些都是改革的难点。从管理的角度看,应当逐步实现隐性收入显性化、非货币收入货币化,并向个人申报制度过渡。
来源:中国经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