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现年50岁,上海出生,在香港长大,中学毕业后留学美国。
1972年获美国威斯康星麦迪逊大学文学学士学位;
1982年获美国加州圣达嘉娜大学法学博士学位;
1983年在美国加州和美国联邦法院工作;
1982—1984年任美国旧金山市Pillsbury、Madisonand Sutro律师事务所私人执业律师;
1985—1990年任美国高特兄弟律师事务所香港办事处律师;
1991年任香港证监会企业融资部助理总监;
1992—1993年负责香港证监会有关H股公司于香港上市事宜;
1993年时任证监会企业融资部高级总监的史美伦,对于怡和事件采取强硬立场,坚守证监原则,最终迫使希冀回避香港证监会监管的怡和集团只得远走新加坡;
1994年任香港证监会执行董事;
1997年时任证监会执行董事的史美伦,领导香港证监会同联交所共同推动打击黑庄,使当时的炒风随之陡然下降;
1998年1月1日起出任香港证监会副主席兼营运总裁;
2001年3月就任中国证监会副主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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