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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专访史美伦:上任后究竟有何作为?

2002年02月03日 13:44
胡舒立 魏甫
    史美伦是2001年3月到中国证监会走马上任的。作为第一位由中国政府正式聘请的、由香港人担任的国务院所属部委“副部级官员”,她的任命经过了中国领导干部任职的正式程序,任命时间是2001年1月。


    在香港证监会工作10年后又来到中国证监会,史美伦很自然地提起做监管“总有一种使命感与正义感”。她把出任中国证监会副主席视为“自己的一个机会,可以参与内地金融市场改革,为国家服务,富有挑战性并感到荣幸”。为此,她离开香港的家庭住到北京,还放弃了美国国籍。丈夫查懋成支持了她的选择。现在,史美伦每两周从北京飞返香港度一次周末,此外就只有力争在内地其他地方与正巧出差的查先生周末相聚。

    中国政府给这位特殊资历的专业人士以市场薪酬——540万港元年薪。而早在来京之前,史美伦已作决定,只拿与其他证监会副主席同等标准的工资,其余的年薪除了在京生活费用外全部用以设立基金,支持中国证监会的监管官员到国外培训进修。该计划已经在实施中,每年有12人有机会通过这个基金出国实习或深造。

    因为角色特殊且上任以来一直比较低调,外界对史美伦在中国证监会的角色作用知之甚少而猜测甚多。来自一极的说法认为,中国今年的“监管风暴”全因史美伦而起;另一极的看法则称,史氏在中国证监会名为副主席,其实只是不起实质性作用的顾问。

    《财经》通过采访获知,史美伦在中国证监会是拥有实职的副主席,分管工作具体而且重要,发挥着很大作用。刚到证监会时,她的分工是发行、上市和培训。最近,基金归入她的“辖区”,培训则交给他人。中国证监会里与史美伦工作上接触较多的人都感觉到,她的“市场经济概念很清楚,非常注意推动市场化”;谈到个人风格,大家则对其专业态度与做事认真印象深刻,而且觉得她“能坚持自己的意见,但也很好合作”。

    史美伦自知到中国证监会任职,地位敏感,引人关注,所以一直避开媒体的聚焦。《财经》经过种种努力,直到去年底才终于获得机会,对她进行了长达两小时的专访。事先说好了不谈个人的事情,所以我们的访问就从她的任职和分管工作开始。

    采访在北京市金融街金阳大厦中国证监会史美伦的办公室进行。那天是2001年12月19日,雪后的北京阳光明媚。

    【1】责任很大压力也很大

    “国务院对官员的任命一般是没有年限的,可以随时更换。我的情况也一样,只是我在考虑来京工作时答应服务两年,现在才过了9个月,两年期满时是否再做下去还言之过早”

    《财经》:记得你刚来的时候,对外界说不要对你期望太高,这说明你对中国证券市场有充分的估计。你上任已经9个月了,你现在是什么感觉?

    史美伦:当时我对外界说不要对我期望太高,是因为焦点好像都集中在我一个人身上。当然我也知道这次任命对我来讲是个很难得的机会,我要感谢内地领导对我的信任。我的任命在内地是一个新的尝试,对我个人也是一个新的尝试,是一个巨大的挑战。传媒对我的关注我也很理解,但大家对我的期望非常高,我怕令大家失望,所以我当时就觉得要保守一点,想还是先做点事再说吧。我一向比较低调,不希望讲很多。多做少讲一直是我的原则。

    现在的感觉和当时没有什么不同。从当年的H股到红筹股,我在香港证监会的时候就与中国证监会里的一些同事一起合作过,所以不是一个完全陌生的环境。但毕竟是第一次到内地工作,对新的机构和工作环境都会有适应过程。中国证监会也是一个政府的机构,有它自己的文化。我在香港证监会做过10年,这是很长一段时间。如果我不是来中国证监会,而是到投资银行或其他机构工作,同样也要有一个适应过程。我觉得这个倒不是大问题。我到中国证监会工作九个多月了,一直以来都感到责任很大,压力很大。但中国证监会的人员素质很好,工作勤奋,在许多方面对我帮助不少,而且,任何事情,都有赖全体人员的努力。这方面我感觉很好。

    《财经》:在中国证监会工作是否很多事情都不能自己决定,要和其他人商量?

    史美伦:在香港也一样,尤其是政策上的事情,大家要商量,取得共识。很多时候,几个执行董事对某一项政策的看法不一样,一般都汇总到我这里,再到主席那里去。所以在香港我基本上是总管和协调中心。所有的工作,从人事到日常办公、对外、传媒、到立法会回答问题、会里协调,都是我去。不过香港的市场情况没有内地那么复杂,因素没那么多。而且时间长了,很多情况都相当熟悉。在这里,各个副主席分管不同的部门,也有需要协调的事,工作其实是和香港一样的。过程呢,这里的文件过程要比香港繁复一些。

    《财经》:你一直谈到这次来北京工作是一个“机会”。可否讲讲你的想法?你为什么选择了来接受这个明显有挑战性的职位呢?我们知道你的聘期是两年,两年期满后,如果有机会,你是否愿意再继续做下去?

    史美伦:我离开工作了10年的香港证监会,原本打算休息一阵,转换一个较轻松的环境,做些别的工作。但领导找到我时,我又觉得参加内地金融市场的改革是一个难得的机会,再三考虑后决定接受这一富于挑战性的工作。

    国务院对官员的任命一般是没有年限的,可以随时更换。我的情况也一样,只是我在考虑来京工作时答应服务两年,现在才过了九个月,两年期满时是否再做下去还言之过早。

    【记者背景分析1】:监管之变

    “有的时候文件太多,不得不拿到家里去看。”史美伦说。作为中国证监会主管发行、上市和基金三大部门的副主席所可能遇到的压力,明明白白地写在史美伦的脸上。

    2001年的中国证券市场丑闻曝光频率空前之高。这些丑闻得以曝光,与媒体舆论监督以及中国证监会加强监管力度、严厉查处违规违法案件密切相关。它标志着中国证券市场正在告别过去。以圈钱为目的的上市公司们、以做局为业的庄家们、以博彩心态入市的投资者们,需要看到这一变化。

    有人认为,中国证券市场之所以出现这么多的丑闻,是因为中国证监会监管力度不够,是监管不足;而另有人认为,这恰恰是中国证监会对市场介入太多,监管过度所致。不管看法如何针锋相对,人们似乎都在品味着中国证券监管所发生的变化。应当肯定地讲,从1998年中国证监会聘请原香港证监会主席梁定邦担任首席顾问开始,以史美伦担任中国证监会副主席为高潮,前香港证券监管专家加盟中国证监会的潮流仍在兴起。中国股市的监管理念、政策与手段,都将越发显现出与国际规范接轨的特征。

    史美伦本人并不赞同外界关于中国证券市场自她上任后开始“监管时代”的议论。而据记者了解,自史美伦于2001年年初上任至2001年12月31日,中国证监会所颁布的有关证券监管的法规或条例就达51件,初步建立了国内的监管法规架构。同时有80多家上市公司和10多家中介机构受到公开谴责、行政处罚,甚至立案侦查。

    【2】监管本身就是市场信息

    “说加强监管就是打击股市,对此我绝不认同。在所有市场上,监管者要做的就是监管,这是他们的任务。只要查处违规违法的行为,就没有什么不对或不应该”

    《财经》:现在市场上有一种看法,认为2001年的监管力度很大,甚至过大,因此把指数打下去了,在这方面对你的攻击不少。你怎么看?

    史美伦:说加强监管就是打击股市,对此我绝不认同。在所有市场上,监管者要做的就是监管,这是他们的任务。只要查处违规违法的行为,就没有什么不对或不应该。对股市上各种违规违法的事情,比如圈钱、欺骗小股东、做假账等行为,只能也必须是有一件查处一件,尤其是对那些非常恶劣的、欺骗投资者的行为进行查处,不存在所谓掌握力度、使之或大或小的问题。我觉得,这是一个市场健康发展所必需的前提。加强监管并不等于打击股市,更不代表监管的目的是挤泡沫。中国股市过去几年都是牛市,但股市总是有一个循环的。要问一问指数下来是不是还有其他因素。

    当然,加强监管后会捅破一些市场骗局,问题股价格会因之回归理性,这正是市场成熟的表现。其实全世界的股市都是这样,最近美国的“安然破产案”就是典型范例。因此,问题并不在于监管,而在于违规、造假。

    《财经》:那么查处违规传递的是什么信息呢?

    史美伦:我觉得查处违规违法行为,传递的是两个信息:一个是我们正在处理违规的事情;另一个是告诉其他违规者,我们已经注意到了这种违规行为,你们应该停止。如果监管者不采取任何行动,给市场的信息就是,对违规行为监管者是可以容忍的,市场是可以接受的,违规者可以继续。如果说,我们对操纵市场及其他伤害投资者的行为采取行动就打击了股市,那么,是不是不采取行动,指数就可以继续上涨,保持在一个很高的点数?或者是投资者认同市场上不规范行为的表现?我认为这些说法讲不通,因为纸包不住火。我们不查传媒也会揭露,传媒不揭露,投资者自己终究也会发觉。所以我觉得,我们在做我们应该做的事情,尽我们的职责。至于指数下跌,投资者应以更广阔的视野去寻找原因。

    《财经》:这里恐怕还包含一个对市场的整体看法问题。

    史美伦:市场的健康发展,一定要有一个良好和坚固的基础。目前内地市场种种不规范的行为,如果不纠正,只会为日后带来更大隐忧,给市场留下更大的风险。试问虚假的业绩,欺诈的行为,能隐瞒多久?在这种情况下的市场发展,能维持多久?中国证券市场经历了11年的发展,有今天这个规模,非常不容易,是值得骄傲的,也应该有一个正面的评价。新兴市场在成长过程中当然会有很多问题。老实说,我们没有意愿、也没有能力一下子把所有的问题都改正过来。我们也经常在考虑市场的承受力。

    《财经》:你在公开场合讲过,中国市场有些像70年代的香港市场,有“新兴市场综合症”。但中国市场空间非常大,问题很多,现在一些问题又集中爆发,更增加了市场的复杂性。你觉得监管的困难在哪里?

    史美伦:早期香港市场仅仅是从不规范到规范的转变,而中国这个新兴市场比20世纪70年代的香港还多了一个背景,那就是它处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的过程中,两个转变同时发生,问题也显得更复杂一些。同时,中国国家大,市场也大,这也使问题更加复杂。新兴市场最典型的表现,就是市盈率很高,透明度很低,信息披露不够,违规行为普遍。我们在这些方面都有问题,再加上其他因素,所以监管就更复杂一些,要一步步来。

    《财经》:说到承受力,其实现在还有一种比较尖锐的批评,是指向另一方面的,认为监管力度不够。证监会宣布自己在查很多案子,但其中一部分到现在还未结案。这怎么解释呢?会不会引致市场悲观情绪呢?

    史美伦:违规案件的查处,最重要的是执法(enforcement)。其实,执法对各国的监管机构来说都是非常困难的。难度在什么地方呢?主要是执法过程很长,而且也不单是证监会一家机构就可以胜任的,许多要依靠当地的司法机构、公安部门协作完成。公众希望一个案子很快查出来,马上就有个结果,我们也很想。但当中牵扯的因素不少,需要协调和时间。我希望悲观者不要悲观,重要的是我们发出了信息。这个信息是,我们注意到很多不正常的行为,我们在采取行动。

    你刚才问我来了之后做了什么事,我主要是加强对上市公司的监管。我认为,要提高整个中国证券市场的质量,第一就是要提高上市公司的质量,另外要提高证券行业的水平。为什么常常有上市公司的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或这样那样的问题发生?我觉得首先是上市公司缺乏守法意识,对很多违规行为觉得很正常,没什么了不起。因此,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要给上市公司灌输守法的概念。守法就是对违法有惩罚、有后果,这样整个市场才有警惕性。

    【记者背景分析2】:新兴市场综合症

    中国股市有无泡沫的争论,10年间不绝于耳,在2001年间达到了高潮。其实,说一个股市是不是泡沫化严重,就是说这个股市中的股票是不是被严重高估。泡沫可能来自于对上市公司未来增长的过度乐观情绪,相应的案例是美国纳斯达克市场在2000年年初达到5000点大关;或者更恶劣地,泡沫可能来自于虚假的上市公司财务数据,来自以数百个乃至上千个账户控制上市公司90%流通盘的庄家们所进行的设局炒作。前者叫作判断错误,后者则叫作黑幕。毫无疑问,在中国谈泡沫问题,判断的标准正是后者。有没有黑幕?有多少黑幕?——答案自在人心:“银广夏”、“亿安科技”、“中科系”、“东方电子”,你还需要多少证据?

    与欧美早期股市一样,黑幕是吹起股价泡沫的罪魁祸首,英国的“南海事件”如此,法国的“密西西比事件”也是如此,实际上就连“泡沫”一词本身也正出自于此。因此,从历史的角度看,正因股市泡沫与各色黑幕的这种密切相关性,强制性的监管才成了股市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

    挑破黑幕的结果,必然导致黑幕包装下的高股价一落千丈,“银广夏”、“亿安科技”、“中科系”、“东方电子”都是例证。强化监管的客观结果,势必将对股价中虚假的成分构成威胁。从这一角度说,中国股市如果因为被挑破了许多黑幕而下跌,这将是必过的一关。挑破脓疮,才有健康。

    【3】证监会的职能是保持市场公信力

    “在一个市场上的适度监管可能是另一个市场上的过度监管。但有一些最基本的原则我们必须做到,那就是建立一个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规则体系,并始终不渝地遵循它,确保市场的公信力不受侵害”

    《财经》:你怎么理解证监会的职能?我们听到各种不一样的说法。比如有认为任务是发展证券市场,有认为是“国有企业需要融资”,还有一种说法,说你是定位于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是这样吗?

    史美伦:任何证监会的职能都是保持市场的公信力,中国证监会的职能也同样如此。有公信的市场才会有投资者来,才可能成为一个有活力的市场。什么情况下投资者才会来?就是投资者对市场有信心。第一,市场的游戏规则要很清楚。第二,游戏规则要公平,要有确定性,不能经常变。还有我常说的,单有法规不够,重要的是执行必须连贯和公正。不能说今天高兴就执行,明天不高兴就不执行。

    《财经》:那监管对于维护市场公信力的作用如何体现?

    史美伦:监管的作用是增加违规成本。任何市场都会有违规违法的人,但如果他们知道冒险行为后面有一个很大的成本,要承担后果,他们就会提高警觉,慢慢地变得自律起来。我们希望保持一个健康的市场运作机制,把风险降到最低程度。我说的风险是体制和系统的风险,不是投资的风险。投资的风险不是监管者能够保证的,要由投资者自己来承担。

    《财经》:保护中小投资者的任务应当放在什么位置?

    史美伦:保护中小投资者很重要,但不是惟一的任务。为什么很重要呢?首先,机构投资者有能力保护自己,而上市公司又是一个既得利益者,只有中小投资者没有声音。如果监管者不站在他们的立场,他们的利益就没有保障。一个市场的活力是由中小投资者提供的,因为他们是这个市场人数最多的群体。我时常强调,要是投资者对市场没信心,不进来,其它的再怎么发展也作用不大。

    《财经》:证监会讲过不管指数,要建立一个公开透明的市场,强调公信力。但是前段时间国有股减持突然停止,市场上普遍理解是托市。证监会说过不托市,怎么又托市了?这似乎很矛盾。

    史美伦:国有股减持的政策是由财政部、社保基金、证监会等部门组成的部际联席会议共同决定的。我觉得国有股减持方案的暂停实施,是对市场反应的一个回应,不算是托市。因为市场上对国有股减持有很多的看法,所以就不能不采取一些措施了。当时市场有一些方面震动较大,但暂停之后,我们感觉情况还是健康的。我们后来又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现在已收集到了4000多件。我们以后会尽量公开征求各界意见,虽然社会上的意见不一定都会被采纳,但给大家一个发表的机会是好事。

    在这里,我还想澄清一件事情。“9.11事件”之后,很多人说从不托市的美国证监会也托市了。这完全不正确。美国证监会在“9.11事件”之后出了两个紧急措施,放松了两条条款,其中一条是对停市的处理,另外一条是暂时放松公司回购股票的条件。让上市公司有较大的空间回购自己的股票,可以不受时间和价格的限制,因而增加市场的交易量。我所了解大家所指的“托市”,是指把指数维持在某一点,不让它跌。美国证监会在“9.11事件”后的措施,目的是刺激交易量。指数能否维持在某一点还是靠市场本身的力量。

    《财经》:中外合资企业上市将来是不是还存在国有股法人股不能流通的问题?中外合资企业什么时间能够上市?

    史美伦:中外合资企业的上市很快就可以成为现实。目前中外合资企业也存在法人股不能流通的情况,如果只解决它们的流通问题,对其他的企业就不公平。所以,股权全流通需要统一处理。另外,我们也在考虑新股上市的全流通问题。

    《财经》:现在市场出了这么多问题,有种看法认为是因为证监会的权限太小、很多监管手段都不能使用、监管不足造成的,还有看法认为是因为证监会对市场插手过多、监管过度造成的。你怎么看证监会的权力大小和监管适度问题?

    史美伦:其实,每个市场的利益集团都说证监会的监管权力太大,不止是中国,美国也一样。无论证监会权力大还是小,监管者总会受到非议,因为市场上没有人希望受制于监管。所以,只要我们说加强监管,一定有人会说你权力过大。按香港人的说法:“证监会总是妨碍我们赚钱。”有一个说法是牛市的时候是监管不足,熊市的时候是监管过度。因此,监管永远是在过度与不足之间争取平衡。什么才是适度监管呢?这很难说,这与市场的特色有一定的关系。在一个市场上的适度监管可能是另一个市场上的过度监管。但有一些最基本的原则我们必须做到,那就是建立一个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规则体系,并始终不渝地遵循它,确保市场的公信力不受侵害。

    《财经》:与香港的机制比,内地的监管的确是不一样,许多方面相当细。这也是批评过度监管的依据。

    史美伦:我的感觉是内地监管比较具体。的确,在一个成熟的市场里,有许多事情是不用监管者操心的,市场自律和市场力量就可以解决问题。但是,我们是一个新兴的市场,我们的上市公司、我们的证券业缺乏成熟市场里的自律概念和自律机制。以融资为例,按照市场化原则,公司有需要就可以融资,公司自己决定融资的数量和时间。证监会不会为公司作出决定。可现在呢,很多内地的上市公司不管是否需要就增发,而且增发的钱很多没有用在主业经营上。我们是不是说,只要是市场化的就随它去呢?恐怕也不行。因为这个市场没有这个自律能力,就逼得我们不得不采取行动,对增发行为提出强制性的条件。

    如果一个市场真正是自律的、成熟的,大量的增发会让股市下跌。这个时候,投资银行等中介机构就会告诉客户——上市公司,你这个增发融资应当押后。但是,不少中介机构和上市公司都不顾市场状况,不放弃任何机会增发。

    在监管问题上,我个人认为是能少管就尽量少管,市场化一些最好。但是,市场化需要全体市场参与者的共同努力。这个努力的方向就是强化自律。如果自律跟不上,市场化就是一句空话。

    《财经》:因为市场问题多,监管者总觉得权力不够用,这还涉及到谁来监管监管者这个问题了。香港采取的是申诉专员制度,美国采取的是行政法官制度来处理,那么,中国又是采取什么样的制度来监管证监会的行政滥权呢?

    史美伦:我理解,证监会同其它部委一样,其权力形式受人大、政协、司法的监督,同时,证监会也是受公众监督、受市场监督的。另外,各种专家学者、股评家等,都对证监会的职权行使进行了监督。我发现大家对证监会的一举一动是很关注的。

    《财经》:中国证监会现在受到媒体批评和网上的批评不少,不知你有什么感受?

    史美伦:我感觉内地的政府机构里,证监会可能是受媒体和公众批评最多的一个。这可能是因为我们的工作比较公开。我做了这么多年,知道证券监管工作一定会受到公众的批评。但是,我觉得目前有些批评并不公正。对我们做得对的工作,应该有正面的评价。否则,对证监会工作是冲击,影响工作人员的士气,同时也会影响到市场的健康发展。

    《财经》:现在对证监会的权力寻租也有很多说法和担心。比如证监会的人与市场上的人有过于密切的关系,比如有些证监会官员从证监会出来后马上就到证券机构去工作。这在国外有没有一个回避制度?该怎么解决?

    史美伦:我个人的感觉是,只要是证监会出来的人,不只是银行和证券商,市场上都想聘用,在所有的市场里都是这样。只要不违反有关规定,其实这是很正常的。重要的是要有机制,防止在职人员以权谋私。

    《财经》:在国外有没有回避制度?

    史美伦:有,回避期通常几个月到一年且是有薪的。当然本质上还是一样的,不能说做了监管者,以后就没有饭碗了,那就太不公平了,能干的人就不会到监管部门工作了。我觉得,一定要取得一种平衡。其实,我们监管者的工资待遇并不很高,但大家在工作中总有一种使命感和正义感。比如说,在美国,法学院出来的高材生,不少愿意放弃高薪,到大法官或者SEC(美国证监会)那里做几年,再带着那里的经验进入市场。他们愿意这样做,是因为从监管机构得来的经验难能可贵。市场也愿意聘用这种有经验的人士。这可以把监管的概念带到市场上去,是一种好的交流。

    《财经》:但是,在监管者转行的过程中,怎么防止权力寻租呢?

    史美伦:这就要靠一个系统的自律和内部制衡。比如说在香港证监会,所有的决定都是由两人以上来作出的。而且,每隔两三年我们都请廉政公署来看一遍所有的工作流程,或对个别部门进行审查。有这样一种监督,作弊的空间可缩到最小。证监会职员的自律性就会提高。

    【记者背景分析3】:自律之难

    2001年12月25日,国家审计署公布了它们对16家会计师事务所实施质量检查的结果。该次检查发现,在被检的16家计师事务所中,有14家曾经出具过失实的审计报告,41位注册会计师造假,造假金额达70多亿元人民币。惊诧之余,人们不禁要问,中国的注册会计师到底有没有行规,而这些自律性的行规又在发挥着怎样的作用?

    其实,中国股市中不乏自律性的组织,也不乏自律性的条款,更不乏自律问题的说教,但是用处不彰。为什么?史美伦认为:“早期香港市场仅仅是从不规范到规范的转变,而中国内地这个新兴市场比20世纪70年代的香港市场还要多一层背景,那就是它处于一个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的过程中。"

    自律是在各方利益主体之间建立起来的相互约束机制,其前提是利益面前人人平等。然而,在转轨期间的中国,旧的利益机制正在解体,新的利益机制尚未建立,于是在市场中,参与主体的各方利益实际上是不平等的。国家利益超越群体利益,群体利益超越个人利益。市场参与主体根本未产生对自律的需求,没有自律需求就没有自律的行为动机,而没有动机也就无所谓自律。自律的产生有赖于改革的深化,在改革中理顺各种利益关系。目前而言,中国股市监管更多地依赖强制性手段,是无情而无奈的选择。

    不过,2001年发自深沪证券交易所(自律性组织)的“公开谴责”之声此起彼伏,尽管这声音的作用尚不能尽如人意,但它毕竟或多或少地为中国股市带来了一丝自律的曙光。

    【4】圈钱不应当是中国特色

    “不知道你们有没有过这样的经验,没有人能够清楚地说出来什么是中国特色。我发现有一个现象,就是所有解释不了的都归结于中国特色,中国特色变成了一种借口。我感觉这不好”

    《财经》:前段时间传闻,你在APEC会议上说中国的证券市场不存在中国特色,媒体对此炒得沸沸扬扬,也有人专门对你进行了批评,说你不懂得中国国情。你可以谈一谈这件事情吗?

    史美伦:我正希望能够澄清一下。APEC会议上,一个外国记者问我:“Do you think Chinese markets should have Chinese characteristics(你认为中国市场应该有中国特色吗)?”我当时回答:“I don't know what you mean by Chinese characteristics(我不知道你说的‘中国特色’是指什么)?”我的意思是不知道他指的是什么中国特色。因为外国人说中国特色,往往不是一个正面的评价,所以我第一句话就问他指的是什么,是哪一方面的。我又接着说:“I think there is only one universal principle and international standard(我认为只有一个普遍的国际标准)。”这个标准是市场的公平、公开、公正。我的意思是不管你的特色是什么,但市场公平、公正、公开和透明原则是一定要有的,是最基础的。后来文章出来的时候,就说我讲不应该有中国特色,而是要什么国际标准。当时第一篇报道没有说清楚,以后就离事实更远了。

    《财经》:所以,现场英文的对话是一回事,中文翻译加理解又成了一回事?其实不同市场总是各有其特色的,那你说什么应当是中国特色呢?

    史美伦:中国证券市场怎么能没有中国特色呢?香港有香港的特色,台湾有台湾的特色。即使成熟的市场,比如德国、美国,也都有自己的特色。重要的是什么特色。不知道你们有没有过这样的经验,没有人能够清楚地说出来什么是中国特色。我发现有一个现象,就是所有解释不了的都归结于中国特色,中国特色变成了一种借口。我感觉这不好。

    我们要说中国市场有一个中国的特色,就应是一些正面的说法,这个特色是有利于中国证券市场发展的,不是对中国证券市场扭曲的。我不希望大股东占用资金、圈钱或者做假账就是中国特色。内地有很多专家学者,他们可以讨论并提出中国证券市场的特色是什么。这是一个很有意义的问题。

    【记者背景分析4】:只有一个普遍的国际标准

    谈到“中国特色”,史美伦多少显得有些冲动。或许,上任仅仅9个月,在香港证监会任职时被冠以“铁娘子”之称的她已经被各式各样的“中国特色”折磨得苦不堪言了。

    处于转轨期的中国,充满了各式各样因时势而生的权宜之计,这是现实。但在史美伦看来,这恰恰是中国需要努力去改变、去规范、去摒弃的东西。已经过去的2001年里,有关中国股市的论争异常激烈,其间的确不无“中国特色”,从“泡沫无害论”到“基金婴儿论”,从“国情万岁论”到“海归阴谋论”,其声势之大可谓空前。史美伦在此之时,正言“只有一个普遍的国际标准”,可谓作狮子吼。中国证券市场需要这样的声音。?

    【5】公司治理是证券市场基石

    “我们正在起草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准则,准备在年底或年初推出一个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指引性文件。我强调这个,是因为常见上市公司股权不清楚,管理层不清楚,责任不清楚,事情出来了就互相推诿。我们希望公司在阳光下操作,减少违规的空间”

    《财经》:美国市场上讲得比较多的是shareholders value(股东价值)。可现在我们比较强调公司治理结构。这之间是否有尺度的差异?可否再谈谈你对治理结构的理解?

    史美伦:在美国,“shareholders value”,是说你的公司治理得好,你的股票就会上升,股东的价值就有增长。我的感觉是,亚洲包括内地市场还没有达到那一步。内地有的公司管理很差,但股价还是上去,因此公司没有动力(incentive)去改进管治。所以我们没有强调“shareholders value”,而是强调要公平公开,要有良好的管理,谁的东西就是谁的东西,不是你的就不能占用。这是管理架构的问题。你把架构和管理搞清楚,自然就会出现“shareholders value”。

    再就是管理层要有一个问责性(accountability)。现在我们感觉到有的上市公司管理层的问责性很差,内部控制(internal control)也很弱。一个董事长可以决定上市公司的一切。我们正在起草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准则,准备在年底或年初推出一个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指引性文件(《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已由证监会和国家经贸委于1月7日联合发布——编者注)。我强调这个,是因为常见上市公司股权不清楚,管理层不清楚,责任不清楚,事情出来了就互相推诿。我们希望公司在阳光下操作,减少违规的空间。我觉得内地的传媒影响力很大,扮演的角色很重要。公司治理也是一个投资者教育的过程。传媒对这方面多些讨论,中小投资者对公司治理的认识会慢慢地加强,文化也就慢慢地建立起来。

    《财经》:证监会现在要求到2003年6月,所有的上市公司都要有三名独立董事,1000多家上市公司就要3000多名独立董事。很多人会问,哪有这么多的独立董事?而且,在中国这么讲人情的环境中,独立董事能真正独立吗?

    史美伦:虽然现在没有这么多,但可以慢慢培训。头几年,这一批独立董事还需要摸索,可能还未能发挥真正的作用。独立董事要对上市公司有专业的水准和专业的判断。而且,独立董事有权力也有责任。我希望未来五年能够把这个文化建立起来。我也感觉到内地很多专家学者都对这个问题感兴趣,对这个事情也有了解。他们会是很好的独立董事人选。我个人对这个事情很乐观。我们现在做的是推动工程,是起步,效果还要几年以后才看到。

    《财经》:中国证监会最近对上市公司的重组问题进行了比较严格的修正,并实行上市公司“死亡”原则。你能否给我们说说条例出台的背景?

    史美伦:我们现在出台了一个关于上市公司重组方案的规定,主要目的有两个:一个是避免包装性的重组,靠重组圈钱,这个我们不能容许,在重组过程里边我们会看得比较紧。另一个,重组以后公司业务如果有70%以上是新的,就认为是一家新的公司,要走新的上市公司程序,到发审委去审议。只有达到上市公司的条件,才可以在重组后继续保持上市公司地位。这些都是规范。同时我们注意到,有些上市公司在重组的过程中股价被恶炒,这很可能有幕后市场操纵行为,这个我们也会密切关注。

    还有,我们把退市机制规范起来。退市机制是国际通行制度,可以增加上市公司的风险意识。中国以前上市公司是只有上、没有下,难以对上市公司的管理层形成有效约束。有了退出机制就不一样了,通过对那些ST公司更加充分的强制性信息披露,公司经营者就需要更多地关注自身经营和股价的市场表现,证券市场就会慢慢把上市公司从背离经营绩效的道路上拉回来。

    《财经》:我们了解到,证监会今年来实行的巡查制很有冲击力。听说是你建议搞起来的?

    史美伦:在我来之前上市部就有巡查制。我所做的不过是把内地1000多家上市公司分区处理,每个巡查员负责几家,过一段时期再进行调换。美国和其他国家都是采取这种办法。以前,一个地方比如有35家公司,整个派出机构的人都负责。现在是责任量化到人。我一直在解释,我们提倡的是尽责、问责、免责。不是说巡查员在巡查报告上签了字,上市公司出了问题就由巡查员负责,公司的问题是公司的。巡查员的责任是尽量了解和注意公司的状况。无可否认,现在的要求高了,大家做事情认真了。在这方面,现阶段证监会稽查局在范福春副主席的领导下做了很多工作。

    《财经》:那么巡查的目的是什么呢?

    史美伦:去巡查的目的,就是希望在问题没有发生之前,可以注意到上市公司的问题和风险。比如控股股东占用资金的问题,我们希望在巡查的时候就能发现,可以大事化小。换句话说,在问题还没有严重化之前发现,可以通过协商找出一个解决的办法,把风险减下来。因为不可能把每一个问题都抓来立案,我们没有这个能力。这样做的目的也想使上市公司有一个守法的概念,使他们知道我们现在已经注意到了某些违规行为。

    《财经》:最近市场上有意见,认为是你主张把IPO的市盈率压在20倍。你对此有什么回应?

    史美伦:这种说法是不对的。我们只是建议券商根据变化了的市场情况考虑调整发行价。有些打算上市的公司,在通过发审委的审核时,市场上的市盈率比较高,所以计划中的定价也就比较高。现在市场指数已经下降了,情况变了,但券商还是坚持按原来的价格发售,我们认为不合适,希望他们进行调整。但我们从未指定市盈率应该是多少,更说不上规定在20倍以下。

    【记者背景分析5】:独立董事怎样才可能发挥作用

    上市公司治理的最根本之处就是保护股东价值(Shareholders Value)。史美伦认为中国的上市公司还远未到这一步。现实是上市公司或控股股东之间的关联交易经常发生、控股股东无视中小股东权益等——亚洲上市公司的通病中国都有。

    由于历史原因,中国现有上市公司中国家拥有高度集中的股权。2000年末,中国证券市场54%的股权由国家持有。这种畸形的股权结构,导致中国上市公司的控制权实际上掌握在国有股代表者手中,从而形成了一种中国式的“内部人控制”。

    在中国,“内部人控制”通常是国有股股东代表对公司的控制。他们手中不仅有着对公司的绝对控股权,而且还有一面维护国家利益的大旗,其地位至高无上。于是发生了问题,比如国有股股东可以几乎不受任何约束地将上市公司的资源挪作它用等等。三九集团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形同虚设,公司所有决策几乎都是董事长一人说了算,从而出现一系列侵害上市公司其它股东权益的违规事件。那么,独立董事制度在中国是否可以解决这类问题?恐怕很难。因为独立董事无法改变国有股的绝对控股地位,更无法约束以国家利益的名义而产生的不法行为。所以在中国发生独立董事虚置的事情也就不足为怪了。“郑百文”就是例证,几年前它就聘请了独立董事,但并没有发挥任何作用。

    除此之外,如何确保独立董事的独立性,确保独立董事和公司的经营之间没有利害关系,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美国证监会以及美国法学研究所的《公司治理原则》如此界定了独立董事与公司之间的“重要关系”(Significant Relationship):(1)在过去两年内是公司的雇员;或(2)是公司业务主管的直系亲属;或(3)与公司有过直接或间接的超过20万美元的交易关系;或(4)是为公司服务的律师事务所或投资银行的职员等。

    独立董事监视权的行使与独立董事的薪酬制度密切相关。目前中国证监会公布的《关于在上市公司设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指出,上市公司应当给予独立董事适当的津贴,但并没有明确规定津贴的出处和支取原则。中国有句俗话叫“拿人家的手短,吃人家的嘴软”,不能有效解决独立董事的薪酬问题,独立董事很可能会变成任由大股东支配的阿斗。

    另外,关于独立董事的资格国际上也有严格的规定。有的强调财务经验,有的强调法律知识,但无论如何都有一个共性,那就是强调独立董事的专业背景。比如,全美证券交易商协会就要求:“独立董事应该能够阅读、理解公司的财务报表。此外,发行人应保证审计委员会中至少有一名成员具有财务会计的专业背景,精通公司会计及财务信息披露的有关要求。”事实上,如此所为还有另外一层意图:专业人士的行规可以自然地形成独立董事的自律守则,声誉毕竟是他们在业界赖以生存的必要条件。

    【6】基金不应该是“大散户”

    据我现在的观察,基金公司还没有很好地发挥机构投资者的作用。到底怎么办?我们还在研究。如果基金是一个大散户,就不应该享受给予机构投资者的好处。

    《财经》:从去年《基金黑幕》发表以后,证监会在规管基金方面有些动作。你怎么评价这一年内地基金公司的状况呢?

    史美伦:我刚刚接管基金,所以很多情况还不是很了解。基金是一个新的行业,内地的基金管理公司和国外的还不一样。国外的基金公司一般来说是资产管理,有不同的组合。比如在香港,每一个基金都受到一些规则的限制,例如现金不可以超过多少,投资组合中持某一个公司的股票不可以超过多少。内地的基金情况如何,我还要看一下。总之,基金作为一个机构投资者,对股市客观上应该有一个稳定性的作用。换句话说,他们应该是长期投资的。比如说美国的教师退休金,法国、欧洲的退休金,就是很大的机构投资者。他们是关注企业的基本面,长期地投资于某几只股票,不会经常地卖出买进,而且对公司的管治也很有影响力。但据我现在的观察,我们的基金公司还没有很好地发挥机构投资者的作用。到底怎么办?我们还在研究。如果基金是一个大的散户,就不应该享受给予机构投资者的好处。

    《财经》:那么什么基金品种更合适呢?开放式还是封闭式?

    史美伦:现在还很难说,我想两者都可以。我们希望多一点开放式基金。其实这不应该是监管者来决定的,是由市场决定的。在每一个市场刚刚开始的时候,监管者是有一定的扶持力度的,除此之外,应该是由市场来决定。这要看基金公司自己的表现,如果没有给股民带来附加价值(added value),股民自己可以直接投资股票市场,为什么要加个费用给你呢?如果你可以提供给我很好的分析或其他的服务,那我把钱交给你管理,让你赚点管理费,也是物有所值。如果不是这样的话,基金公司自己要检讨,如何保持他们的市场份额和对市场的影响力。

    《财经》:你在基金讲话中强调内地基金公司要学习国外的经验,并且提到WTO之后的合资问题。我们上次和摩根、美林的几个基金经理都谈过,他们觉得如果不能给他们管理的权力,仅仅是投资进来,中国市场风险太大了,他们就觉得不保险,对中国的基金市场有些担忧。

    史美伦:基金这块和外资合作的空间可能比较大,可是我们还在研究。国外对这块也很感兴趣。我感觉合资的基金,可以把国外人才和know how(专业技能)带进来。WTO之后最缺的是人才。我想,政策要考虑的是,要他们进来干什么。以前七八十年代,中国引进外资,是我们需要资金,现在我们需要的是人才。当然资金也欢迎,但更重要的是人才和know how。

    《财经》:对外开放也要对内开放。大家比较关注,基金以前是审批制,什么时候能在准入上有些放开,搞成核准制?另外,基金公司的大股东实际上都来自证券界,垄断色彩浓郁。怎么能够走出这个行业垄断?

    史美伦:我说市场化,就是市场要和我们配合,现在市场上还没有这个能力,内部的控制、内部的利益分配不清楚。这需要慢慢来,但是最终是要实行核准制的。

    《财经》:你有一个公开讲话曾经谈到,加入WTO之后,现行的基金法规体系已经不能满足监管的需要。这能不能具体谈一谈呢?

    史美伦:我也只有比较初步的认识。我觉得,由于历史原因,我们有关基金的条例、法规或办法都是为了解决具体事情出台的,碰到一个问题就出台一个法规、条例或者办法,比较零散,没有一个comprehensive(完整的)体系,也没有明确的目标,我们会走到哪里。以前很多限制,只好见一步走一步。现在我希望把这些都理顺,去掉那些过时的、不合理的,把那些没有考虑到的考虑进来,或者还要加强哪方面,比如,基金公司内部的监控。如果你要吸引外资,别人一看,你自己的内部控制都弄不好,就知道潜在的风险很大,就不一定愿意进来。

    我还经常讲,有没有加入WTO,好多事情我们都需要进行改革。不是说进了WTO,我们才改革,没进WTO,我们就不必改革,加入WTO只是增加了改革的迫切性。-

    【记者背景分析6】:近墨者黑

    中国超常规发展机构投资者可谓不遗余力,但发展起来的投资基金如今却落得个“大散户”的称谓,这到底是为什么?

    2000年底的数字表明,美国的股票市场的市值大约为17.2万亿美元,而其中个人投资6.6万亿,占38%;机构投资10.6万亿,占62%。这说明在美国的股票市场,机构投资者(包括共同基金、养老金、保险公司等等)占据着市场的主导地位。但是,中国的情况就不同了,截至2001年底,包括券商自营和基金投资,它们对股市的总体投资规模尚不足中国股市流通股市值的10%。这说明,机构投资人对于中国股市而言,目前仍是一个绝对弱势群体。

    机构投资行为短期化乃是全球新兴市场中的普遍现象。里昂银行一份报告称,诸如美林、所罗门美邦等国际级的大投资机构在新兴市场中的平均持股时间只相当于在发达市场的十六分之一。这份报告指出,造成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在于,新兴市场的外部政策环境不稳定,变数太多;上市公司所披露的信息可信度低,真假难辨;公司规模偏小,所属行业竞争性过强,利润大起大落等等。

    除了共性因素,造成中国基金行为散户化客观原因还有很多,比如:股票交易机制中缺乏独立的大宗交易平台,这就使机构交易更加趋同于散户,甚至为了大笔买卖而使用不轨手段;再如基金发起人、基金管理公司股东和证券商在中国的现实状况里几乎是三位一体,它们之间既无防火墙又无利益冲突,从而非常容易形成联盟,为了共同的利益联手造市。另外,托管银行对基金管理者行为的监督作用同样也存在一些问题。
来源: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