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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国:"无罪"者要因"有罪"人上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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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4年11月03日 14: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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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的保险公司提供的汽车保险项目繁多,但通常包括四大项:责任保险、碰撞保险、意外保险和保对方无险或保额过低的保险。
前三种保险还比较容易理解,第四种则比较有趣。它是指事故责任虽不在自己,但有过失的对方身体受伤,且要么没有保险,要么保险额很低,无法支付部分或全部的治疗费用,所以无责任方必须替他支付。美国有不少穷人不买汽车保险,于是有些州制订法律,遇到这种情况就由无过失但有保险的一方支付治疗费用。好在此项保险费用很低,一般在10至20美元左右。
美国还有一种租车保险,大约每日为10至20美元左右,不同的州或地区费率略有不同。一般而言,如果已为自己的车买了全额保险,就可以不买租车保险。如果自己的车只买了责任保险的话,就须为租来的车买碰撞保险和意外保险,否则一旦出事,将会赔偿很大一笔钱。
美国汽车保险的计算方法也很复杂。一般来说,保险费的多少随着投保项目多寡、保额限度、自付额高低,以及投保人的年龄、性别、驾驶经验、违规记录、抽烟与否、婚姻状态、居住地点和汽车价值、种类等的不同有着很大差别。基本上,投保的项目越多,保费也越高;汽车的价值越高,保费也越高;而居住在交通拥挤的大城市,保费要比小城市或小镇要高很多。
与我国目前的汽车保险不同,美国汽车保险的保费还会与车主个人情况有直接关系。
首先车主年龄太小或太老的保费都比较高,30至45岁之间的驾驶人保费则较低;其次有5年以上驾驶经验的人,保费要比驾驶经验少的人便宜得多;再有,没有交通违规记录的人,保费自然要比有违规记录的人低很多。此外,婚姻状况也是一个较为重要的因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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