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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领会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是发展思想的继承和创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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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1月15日 15: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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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论贯彻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领会和落实科学发展观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是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的核心,是《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最鲜明的特点。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首要的是深入领会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刻理解和把握科学发展观是对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关于发展思想的继承和创新,是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指导思想的重大发展,是与时俱进的马克思主义发展观。
科学发展观是指导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是我们党在深刻总结我国长期以来经济建设中的经验教训,吸收人类现代文明进步新成果的基础上提出来的,它凝结着几代共产党人带领人民群众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心血,是对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关于发展思想的继承、丰富和升华。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党始终高度重视发展问题,对如何解决中国的发展问题、中国应该走什么样的发展道路进行了长期不懈的思考和探索。以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在不同的历史时期,面对不同的历史任务,深入探索我国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建设的规律,形成了一系列关于发展的重要思想,为我国社会主义的建设和发展作出了卓越的理论贡献。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着眼于新世纪新阶段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全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在深入分析我国发展阶段性特征和准确把握世界发展趋势的基础上,提出了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回答了新形势下什么是发展、为什么发展和怎样发展的问题,用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深化了对发展问题的认识,极大地丰富了马克思主义的发展理论。科学发展观集中反映了社会主义的本质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内在规律,标志着我们党对发展的意义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对发展的要求有了更清醒的认识,对发展的内涵有了更全面的概括。
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强调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用发展的办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大力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不断增强综合国力,为实现社会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打下坚实的物质基础。
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强调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从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谋发展、促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权益,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
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强调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推进经济发展和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坚持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保证一代接一代地永续发展。
科学发展观的重要贡献是把我国现代化建设的总体布局由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建设“三位一体”发展为包括社会建设在内的“四位一体”,强调全面推进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努力使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相互协调,使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与和谐社会共同发展。
科学发展观的重要特征是坚持和平发展,强调奉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主要依靠自己的力量实现发展目标,坚定不移地走和平发展的道路,坚定不移地维护国家的主权和安全,同世界各国一道努力建设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
科学发展观是我们党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当代中国发展问题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与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关于发展的思想一脉相承,反映了我们党对发展问题的新认识,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必须长期坚持的重要指导思想。(人民日报评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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