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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振兴东北办

2005年03月03日 16:09

     国务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办公室战略形成过程

    ·党的十六大提出“支持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加快调整和改造,支持资源开采型城市发展接续产业”

    ·党和国家领导同志先后赴东北三省就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进行调研

    ·2003年3月,《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了支持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加快调整和改造的思路

    ·2003年9月10日,温家宝总理主持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同意《关于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

    ·2003年9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讨论通过《关于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

    ·2003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

    ·2003年12月,国务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成立

    ·2004年3月,国务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    

    机构设置

    国务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办公室内设4个组。

    (一)综合组

    承担办公室的重要文件起草、信息收集和宣传报道,以及文秘、行政、会议组织等综合工作。负责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老工业基地的日常联系。

    (二)政策体制组

    研究提出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发展战略、法律法规的建议和深化改革、推进体制和机制创新、扩大对内对外开放以及引进国内外资金、技术、人才的政策建议。

    (三)工业组

    指导、组织论证、综合平衡和衔接老工业基地工业振兴规划;研究提出老工业基地结构调整和优势产业发展、资源枯竭城市转型以及重大项目布局的建议,协调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推进工业结构优化升级。

    (四)相关产业组

    研究提出工业与其他相关产业协调发展和劳动就业等政策措施的建议,促进老工业基地第一、二、三产业协调发展;研究提出老工业基地农业、第三产业及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事业全面发展的政策建议,推进工业与农业、城市与农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良性互动。

    主要职责

    (一)研究提出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重大问题和重大政策的建议。

    (二)指导和组织论证老工业基地振兴规划。

    (三)研究提出老工业基地优势产业发展、资源枯竭城市转型以及重大项目布局的建议并协调实施。

    (四)研究提出老工业基地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和引进国内外资金、技术、人才的政策建议;推进重点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工业与其他相关产业的协调发展。

    (五)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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