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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财政厅长眼中的科学发展观

2005年03月11日 09:38
王晓红

    访十届全国人大代表、湖南省财政厅厅长李友志

    “在财源建设上再上一个台阶”

    中国经济时报:去年湖南财政收入形势喜人。请李厅长简要介绍一下情况。

    李友志:2004年,我省财政收入首次突破600亿元大关,达608.02亿元,增量为119亿元,比上年增长24.15%,如果考虑农业税制改革和出口退税等因素,同比增长28.93%,增幅创近十年来新高。

    中国经济时报:为什么会取得这样大的突破?

    李友志:这主要得益于全省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按照经济决定财政、产业振兴财政的思路,加大财源建设力度,推动了财政收入的较快增长。

    中国经济时报:您向来认为要切实提升财政促进经济发展的能力,请你谈谈自己的想法。

    李友志:“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从根本上讲,财政发展必须以经济发展为基础,必须通过大力支持经济发展来实现自身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各级财政要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善于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找准自身位置,切实履行好支持和促进经济发展的职责。要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和资金的导向作用,优化资源配置,弥补市场机制不足,提高经济运行效益。要不断改进扶持方式,努力为市场主体营造公平竞争的良好环境。要依法加强收入征管,使支持经济发展的成效充分体现到财政收入上来,实现财政经济的良性循环。

    中国经济时报:结合湖南实际,如何推进财源建设?

    李友志:要通过不懈努力,在财源建设上再上一个台阶,把财政“蛋糕”做大做好。要着力支持装备制造、钢铁有色、卷烟制造、电子信息、新材料、生物医药、食品加工、石油化工、建筑材料、造纸工业等10大优势产业集群。增加并整合各类产业发展资金,加大对重点园区、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的支持力度,提高产业配套能力,推进产业集群式发展,带动经济结构调整,促进财政增收。同时,千方百计筹措国企改革专项资金,支持企业科技创新,促进其改制搞活、发展壮大;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落实信用担保资金,拓宽民营经济投融资渠道,提升民营经济的产业层次和企业素质,鼓励民营企业做大做强;积极落实招商引资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专业招商、项目招商等简便务实的招商活动;积极筹措并用好湘西地区开发、县域经济发展等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发展特色经济,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把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和市场优势,增强造血功能和发展后劲。

    “改革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关键”

    中国经济时报:去年,《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颁布实施。这是全国第一部规范非税收入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这充分体现了湖南人敢为天下先的勇气和锐气。请您介绍一下这方面的情况。

    李友志:2004年3月,国务院印发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明确提出,要“完善集中统一的公共财政体制,清理和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政府非税收入。”非税收入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民收入再分配的一种重要形式。当前,各级政府非税收入规模较大,特别是在地方财政收入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以湖南为例,2003年,全省非税收入总额约289亿元,相当于同期财政总收入的59%,为同期税收收入的71%。

    切实规范和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已是改革与发展的大势所趋,是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必然要求,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迫切需要,是深化财政改革、建立和完善公共财政体制框架的重要基础,是理顺收入分配关系、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的必要措施,也是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从源头上治理和预防腐败的重要保障。提请省人大出台《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就是要为规范我省非税收入管理提供法制保障。

    《条例》明确了非税收入的法律定义、非税收入管理的基本模式、监管机制和相关法律责任,为构建全面、真实、透明和规范的非税收入管理体制提供了法律依据。《条例》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省非税收入管理进入了规范化、法制化轨道。

    中国经济时报:应该说,湖南财政改革的成效是显著的。今后有何打算?

    李友志:改革是解决深层次矛盾的治本之策,改革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关键。今后,一是要全面规范非税收入管理。认真贯彻《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继续完善“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政府统筹”的非税收入征管模式。要坚持依法征收,规范征收行为;坚持源头控收,实现收缴分离;坚持以票管收,做到应收尽收。二是完善省以下分税制财政体制。要按照国务院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在充分考虑各地意见的基础上,拟定我省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的实施方案,充分调动各级理财的积极性。同时,落实“三奖一补”政策,建立激励约束机制,缓解县乡财政困难。三是深化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等改革,切实增强财政资金运行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让公共财政的阳光普照‘三农’”

    中国经济时报:作为农业大省的财政厅长,请您简要谈谈去年财政支农的情况。

    李友志:2004年,全省财政支农支出72.26亿元,同口径增长28.17%,比财政支出增长幅度高出4.07个百分点。全面落实“两减免三补贴”政策,减免除烟叶以外的农业特产税,降低农业税税率3个百分点,农业税附加同步降低0.6个百分点,长沙市所辖五区及长沙县还实行了农业税全额免征。全省共减征农业税及附加10.61亿元,减征农业特产税7.13亿元。对种粮农民发放粮食直补资金4.41亿元,水稻良种补贴资金5.98亿元,首次在24个县(市、区)发放农机具购置补贴910万元。与农村税费改革前相比,农民减负率达到50%以上,全省农民实际得到的好处近60亿元。可以说,去年全省财政支农工作力度之大、措施之实、受惠面之广、效果之好前所未有,不但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更赢得了社会各界特别是广大农民群众的普遍赞扬。

    中国经济时报:2005年伊始,湖南宣布全额免征农业税。由此形成的巨大资金缺口,如何弥补?

    李友志:全省由此一年可为农民免除税负13.6亿元。实施这一政策,除中央支持外,还需资金5.96亿元。省财政将从去年的超收收入中拿出一部分、从今年的转移支付中安排一部分、从今年的超收收入中挤出一部分,筹集资金给予保障。与此同时,严格资金的分配、管理和使用,确保资金按项目、按比例、按标准落实到位,重点用于农村义务教育、农村优抚、五保户供养、计划生育、乡镇政府运转等方面,不允许截留、挪用,不允许用于搞基本建设和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并抓紧推进农村综合配套改革,加快乡村基层组织职能转换和机构调整,加大并村并组工作力度,深化农村教育改革,调整改革乡镇财政体制和管理方式,探索实施“乡财县管乡用”,化解乡镇债务,认真研究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等问题。

    中国经济时报:如何落实2005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

    李友志: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今年中央一号文件要求,遵循“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做到行之有效的惠农政策不能变,给农民的实惠不减少,财政支农的力度不降低。努力实现“两个转变”,即由农村支持城市向城市反哺农村逐步转变,由农业支持工业向工业反哺农业逐步转变,切实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立完善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稳定的长效机制,让公共财政的阳光普照“三农”。

    “为构建和谐社会主动加力”

    中国经济时报:构建和谐社会,财政如何作为?

    李友志:财政是“庶政之母”,是国家政权运行的重要方面,是党领导发展、调节社会分配关系、促进公正与公平、构建和谐社会的物质基础和重要政策工具。财政要充分发挥职能,为构建和谐社会主动加力。一是要努力保障政权运转支出,进一步完善政法经费保障机制,确保国家公教人员工资及时足额发放。二是要大力支持教育、科学、文化事业发展。三是要大力支持就业再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认真落实税费减免、小额贷款担保等再就业优惠政策,建立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继续实行“两个确保”,进一步做好城市低保、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工伤和生育保险等工作,促进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四是高度关注民生,着力支持构建与老百姓的生命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五大安全体系”。

    中国经济时报:请详细介绍“五大安全体系”。

    李友志:一是大力支持生产体系建设,二是大力支持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是大力支持食品、药品安全体系建设,四是大力支持质量技术监管体系建设,五是大力支持动物防疫体系建设。公共财政的本质是百姓财政。因此,财政要把老百姓的安危冷暖谨记心头,做到权为民所用、钱为民所用、管住“钱袋子”,惠及三湘百姓。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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