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 理论·评述 | 综合报道 | 东北振兴 | 西部大开发 | 中部崛起 | 东部新跨越 | 图片中心
 
法制日报:科学发展观救了北京四合院

2005年03月23日 09:39
史万森

    88页、封面深红、透着些许尊贵。今年1月27日经国务院审查通过、正式批复的《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把“旧城整体保护”和“停止大拆大建”写入条款,让许多文化学者和民间保护者忧心忡忡的北京旧城四合院有望摆脱厄运。

    在位于北礼士路的北京市规划委员会,“总体规划”修编办主任谈绪祥副总规划师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加大北京旧城的保护力度,是北京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处理保护与发展关系的产物,也是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

    北京旧城是指明清时期北京护城河及其遗址以内(含护城河及其遗址)的城市区域。明清北京城是在辽、金、元时期北京城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是中国古代都市计划的杰作,是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重点地区。

    历经沧桑的北京以其壮伟的城市形象,令中外专家叹为观止。梁思成称之为“都市计划的无比杰作”,美国建筑学家倍根认为是地球表面上“人类最伟大的个体工程”,现代主义建筑的缔造者、法国建筑大师柯布西埃则赞叹与北京如此理性而有序的城市规划相比,中世纪的欧洲城市只算得上“羊肠小道”。

    “胡同———四合院”是北京旧城特有的传统建筑形态,是构成历史北京的“细胞”,青灰色的四合院烘托红墙黄瓦的宫殿建筑群,成了北京的标志。每一个院落,每一条胡同都承载着大量有形和无形的历史信息,是历史文化名城的宝贵资源。

    然而,据2000年的数字,北京留存四合院300余万平方米(建国初1700万平方米),有近七成因年久急需修缮。绝大多数四合院环境质量差,坐落在拥堵狭小的胡同中,被私搭乱建的棚户以及居民杂乱的日用品重重包围,很多居民的居住生存条件与国际大都市不相称。

    谈绪祥说,保护与发展的矛盾从建国开始持续至今,政府、群众、专家、开发商价值取向不同,认识难以一致。其间,部分地区“危积漏”住房改造起了一定积极作用,但大拆大建、危旧不分的做法导致旧城大量的历史建筑被拆除,许多地区历史环境被破坏。

    新《规划》的编制从2004年3月9日开始,坚持科学、民主、依法,按照“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开放式原则进行。吴良镛等23位国内各领域的权威专家、近200名专家学者、近70个国家级和市级权威研究机构以及一些国外专家和机构的参与使其更显权威性。

    编制也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思想,建立了多种形式的公众参与工作机制,通过电话、网络、电视、调查和公示等途径,先后共收到市民正式建议近3000条,公众意见在总体规划中得到了充分吸纳。

    新《规划》提出了古都保护一要坚持整体保护的原则,重点保护好旧城和其它各类文物资源;一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积极探索小规模渐进式有机更新的方法,充分考虑了如何妥善处理好居民生活条件的改善与古都风貌保护的关系。

    根据有关部门的数据,2003年北京旧城实际居住人口不低于165万人,人口密度已接近每平方公里3万人,远远高于世界其它国际大都市的城市中心地区。居住人口过度稠密已经成为旧城保护的“瓶颈”之一。按照规划,将有50多万人从旧城迁出。

    旧城聚集了诸多城市功能,相互重叠干扰。要统筹考虑旧城保护、中心城优化和新城发展,合理确定旧城的功能和容量,疏导不适合在旧城内发展的城市职能和产业,鼓励发展适合旧城传统空间特色的文化事业和文化、旅游产业。

    据此,规模较大、服务水平低下,盲目发展,影响城市安全、环境和交通,与现代国际城市形象不相符合的低端小商品市场,造成交通拥堵、人员密集、条件简陋的公交场站以及因用地限制难以发展的行政办公、文教、医疗单位等都要适时从旧城迁出,腾出用地,完善文化、服务、旅游、特色商业和居住等主导功能。

    积极探索适合旧城保护和复兴的危房改造模式,停止大拆大建。制定科学合理的房屋质量评判和保护修缮标准,逐步改造危房,消除安全隐患,提高生活质量。严格控制旧城的建设总量和开发强度。

    今后,危房改造将坚持小规模渐进式有机更新的思想,加强对具有历史价值的胡同、四合院的保护和修缮,减少房地产开发行为,不宜搞一次性超强度开发。逐步拆除见缝插针建造的简易楼及四合院中私搭乱建的临时房屋和建筑物。

    在保护旧城整体风貌、保存真实历史遗存的前提上,制定旧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技术标准和实施办法,积极探索适合旧城保护和复兴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模式。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和新材料,制定新标准,改善旧城现有市政基础设施条件,满足居民日常生活的需要。

    从让许多专家诟病的“摊大饼”式的城市扩张,到构建“两轴———两带———多中心”的城市空间结构,时间已经过去了50多年。谈绪祥说,规划不可能在一朝一夕之间实现。话是实实在在。但对于旧城保护,对于那些风雨飘零中的四合院,对于那些焦急的心,却实在不能再等下去。好在,《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本周将由北京市人大常委会表决。

    关键词

    四合院


    四合院是由正房(一般是北房)、东西厢房和南房组成的一个独立的院落,正房旁有时还有东西耳房,有抄手游廊将四面的房子连接,可避风雨。

    北京的胡同一般是东西走向的,主要以走人为主,胡同北边的四合院门一般开在院子的东南角,南边的四合院门一般开在院子的西北角。四合院是北京地区典型的民居形式。

    一般的四合院都有二进院落,大型的有三四进院落和花园,二进院落一般是在东西厢房之间建一道隔墙,外宅一般是工作人员居住的,内外宅之间一般建豪华的垂花门,垂花门内有影壁,只在有重大活动时才打开,旧时说的大户人家的小姐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即指此门,家中的男仆一般也不得进此门。街门比较简单,街门一般建在院子的左边。大型四合院最后一排正房为后罩房。

    北京四合院属砖木结构建筑,房架子檩、柱、梁(柁)、槛、椽以及门窗、隔昆扇等等均为木制,木制房架子周围则以砖砌墙。梁柱门窗及檐口椽头都要油漆彩画,虽然没有宫廷苑囿那样金碧辉煌,但也是色彩缤纷。墙习惯用磨砖、碎砖垒墙,所谓“北京城有三宝……烂砖头垒墙墙不倒”。屋瓦大多用青板瓦,正反互扣,檐前装滴水,或者不铺瓦,全用青灰抹顶,称“灰棚”。

    北京的四合院历史悠久。自元代正式建都北京,大规模规划建设都城开始,四合院就与北京的宫殿、衙署、街区、坊巷和胡同同时出现了。北京传统四合院住宅大规模形成由元朝开始。明清以来,北京四合院虽历经沧桑,但这种基本的居住形式已经形成,并不断完善,更适合居住要求,形成了我们今天所见到的四合院形式。北京的三次城市总体规划

    蜘蛛城

    1950年到1954年,经过中外专家多方案研究和综合,北京市委、市政府推出了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第一稿,即《改建和扩建北京市规划草案要点》。1957年又在1954年规划的基础上,对总体研究方案进一步完善。

    主要特点:以旧城为中心向四郊发展,中心城市是600平方公里、可以容纳600万人的一张“大饼”,郊区建设若干卫星城镇。当时,在交通路线和空间分布上,已经基本规划出了一环、二环、三环和四环,道路则是环线和放射线结合,这种“蜘蛛网”似的格局在1954年的修正稿中就得以确定,之后民间对北京遂有“蜘蛛城”的说法。

    卫星城

    1958年全国进入“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高潮时期,在特殊的政治背景下,要求弱化大城市的作用,城乡结合,缩小城乡间的发展,并提出了大地园林化的要求。

    主要特点:压缩中心城市的规模,从600万人减少到了350万人,把中心城市这张“大饼”的模式改变为“分散集团式”,中心城市变成了几十个不同规模的集团。同时在扩大市域范围的基础上增加了卫星城市的数量。

    新城

    1993年国务院批准了北京市总体规划。

    主要特点:提出了两个战略转移的方针,强调市区不再扩大规模,而是逐步从外延扩展向内涵发展转移;城市建设的重点从市区转移到广大郊区,大大强化了在市区外围建设卫星城的部署,扩大了卫星城的规模,并赋予卫星城相对独立新城的概念,疏散中心城市过密的人口和产业。

    感受枫桥,因创新而生动 

    这是浙江省诸暨市枫桥镇钟瑛村村委会活动室,除了从1957年一直记录到现在的档案,墙上还挂满了不同年代不同形制的旌旗奖牌,可以说,中国群众参与社会治安的历史脉络在这里清晰可见。

    就像这档案一样,俞善昌带给记者的也有一种历史感。这位钟瑛村的第一任党支部书记已经是74岁的老人。在他干净而简朴的家里,在一把古旧的躺椅上,这位最早参与了创造“枫桥经验”的老者依然精神矍铄。

    他说,“枫桥经验”产生在上世纪60年代初社会主义教育时期,当时,诸暨县枫桥区发动群众,依靠群众进行社会主义教育,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到杭州考察的毛泽东听了公安部的汇报后非常兴奋,说这叫“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枫桥经验”由此闻名。

    枫桥是个千年古镇,距西施故里诸暨20公里。一代伟人的关注使它成为时代宠儿。但在荣誉面前,枫桥人没有止步,他们不断创新、丰富和发展“枫桥经验”,这使它的魅力历久不衰。

    改革开放以来,枫桥摸索出“有一个党政动手、各负其责、确保一方平安的领导责任制,有一个镇村为主、上下协调、实施综合治理的组织网络,有一个依靠群众、立足预防、就地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机制,有一个加强教育、扩大民主、营造群众自觉守法、社会公平公正的人本观念,有一个围绕中心、壮大经济、以改革、发展保稳定的治本意识”的新枫桥经验,成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典范。

    坐在枫桥镇委的会议室,梳理“枫桥经验”的发展历史,沧海桑田之感油然而生。墙上高悬的国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金色大字,透着人本色彩,让人对这江南古镇肃然起敬。

    2004年5月,浙江省委作出了《关于建设“平安浙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决定》,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罗干同志在批示中写道:浙江是“枫桥经验”的发源地,希望不断总结经验,发展创新,扎实做好基层基础工作,为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确保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枫桥又被推到了历史的前沿。

    镇党委书记张晓冬告诉记者,为了打造平安枫桥,镇党委提出通过发展经济,夯实维护稳定基础的思路,在全镇形成了“家家抓发展,人人保平安,齐心奔小康”的良好局面。如今的枫桥镇已发展成为中国衬衣之乡,年生产总值超过31亿元,跻身浙江省最发达的百个乡镇行列。

    经济发展了,该镇又逐步建立起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社会救助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农村“五保”、“三无”人员集中供养制度,新型合作医疗制度覆盖面达74.3%,农村“五保”、“三无”人员集中供养率达100%。

    综治工作也由管理向管理与服务相结合迈进,如针对外来人口,枫桥镇专门成立了管理服务办公室,聘请专业人员对外来人口进行技术培训,聘请律师为外来人口维护权益,推行“公寓式”、“学校型”、“情感型”管理方式,寓教育、管理、服务、维权于一体。

    著名的枫桥“四前工作法”(组织建设走在工作前、预测工作走在预防前、预防工作走在调解前、调解工作走在激化前)也有了新发展,形成了“四先四早”工作方法,即预警在先,苗头问题早消化;教育在先,重点对象早转化;控制在先,敏感时期早防范;工作在先,矛盾纠纷早处理。

    安置帮教枫桥还创造了“三帮三延伸”,即“思想上帮心、生活上帮扶、经济上帮富,事先向监狱延伸、事中向生产活动延伸、事后向巩固提高延伸”,使得曾经犯有罪错人员的重新犯罪率仅为1%,绝大多数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

    张晓冬说,经济发展各地因土地征用引发了许多纠纷,但枫桥镇几年来没有群众为此上访,为什么?因为我们把老百姓的利益放在了第一位,在土地的价格补偿上我们不仅不打折扣,而且高于了省市规定标准;再就是前置工作做得好,提前和群众沟通,召开村民代表会、党员代表会,把问题解决在事前。

    “落实科学发展观”法制系列评论之三

    发挥法律的统筹协调功能


    本报评论员

    统筹兼顾是科学发展观的根本着眼点。法律是利益关系的调节器,在统筹发展的过程中充分运用法律手段,建立协调发展的机制,是促进全面发展的重要保障。与此同时,科学发展观“五个统筹”原则的提出,也对我国法律的进一步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

    “五个统筹”的提出,是我国发展模式的转变,法律发展模式也必然随之做出调整。新的发展观把促进全面发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放到了更加重要的位置,这将导致我国法律价值取向的新变化。

    例如,要通过一系列的法律,依法保障农民的合法权利,取消旧体制对农民的法律限制和不合理的法律义务,建立有利于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体制;完善宏观调控法律体系,形成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机制;健全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制度。又如,要通过法律正确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保持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建立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机制。再如,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要求,一方面我们要适应经济全球化的新形势,积极参与经济全球化,在加入WTO之后,使我国的法律发展更加开放;另一方面,又要从我国现阶段国内发展的实际水平和特点出发,使我国的法律真正成为促进国内经济发展的制度保障,成为协调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平衡器。

    五个统筹的发展模式,要求进一步发挥和强化法律的统筹协调功能。通过社会控制、资源分配和解决纠纷,协调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是我们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新课题。

来源:法制日报
 

关于我们 内容宣言 网站大事记 网站攻略 广告服务 友情链接
  中国经济网 ©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