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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闪族":快闪,一起闪

2004年11月29日 16:13
     

    现正风靡欧美的“快闪族”(FlashMob),在美国发起了“快闪行动”无标题.JPG,200人齐集纽约曼克顿一间百货公司,同一时间一齐向售货员说要买同一款地毯,弄得店员不知所措。“    要是在广州某个公众场合,碰见有几十个人、甚至几百人先低头看一看手表上的时间,立刻不约而同做出一些行为,譬如在报摊前“拍拍两下手掌,一齐指名要买《羊城晚报》”,可不要惊诧变得非常有新闻触觉,打起了报社的“报料热线”来,其实这伙陌生人可能是互不相识的“快闪族”。

    可能是东西方文化的差异,香港8月份的第一项快闪活动以反应平淡来收场,一名在香港当法律顾问的34岁美国人,从互联网上发现“星期五晚上20:56,在铜锣湾时代广场,每人同一时间张开双手扮飞机旋转两分钟,然后对着广场旁边的大钟扮宾尼兔跳一分钟”,于是他提前赶到现场,时间刚达20:56,他先扮起了飞机想与香港的首宗快闪行动一块起飞,怎料一看:广场上只有十几个人在快闪,并且有些人在扮飞机团团转,有些人在扮宾尼兔蹦蹦跳,全乱了套,忘了“先扮飞机,后扮宾尼兔”的快闪指令,动作颠倒。其后,香港的“在尖沙咀围绕钟楼跑圈”、“在旺角好景商场地下,大叫‘四楼有S仔卖’”等两项“快闪活动”均无人响应而黯然收场。

    这边冷冷清清,那厢如火如荼,近期海外各地快闪族竟搞起了比赛,看看谁去刷新“快闪榜”。外国每次“同步快闪”的玩家最少也有200多人。7月,300多名玩快闪的爱好者相约于美国哈佛大学一间书店内,扮买生日卡,又一齐拍掌。8月,500多名快闪人士到纽约市的玩具反斗城拜恐龙,成为全球最多人参与的快闪行动。“FlashMob快闪族”的快闪行为,是不是一些“无厘头”的低学历人士呢?看看全球参与此活动的人,好像又不是,他们一般拥有高学历和有固定职业,只是平常接触电脑的机会多,并愿意去尝试一些新的行为,当然前提是不准损害社会和危及安全的言行。香港有专家分析“香港闪唔起”的社会现象时,指出“害羞和不敢冒进”是香港快闪一族不成气候的主要原因。

    热衷于玩QQ、MSN、BBS等互联网上交流的内地人士,会不会引进“Flash快闪行动”呢?

    现在还言之尚早,但“快闪”活动的言行,千万不要有负面的阴影。

    快闪,Flash,做完了即闪,从网络的虚拟世界走入了现实社会后,就要快些闪回到虚拟世界去,绝不相认。如果你问其他快闪友:“我们一起去泡吧……好吗?”那可是违反了快闪族的“天条”了。

    “快闪律例”:

    1.所有快闪言行,必须遵守当地法规和注意安全;

    2.快闪指令,必须“时间、地点、言行”三明确;

    3.快闪内容,要简单易记、任何人士均可实施;

    4.快闪的标准时间,要约定先进入某一网站或打电话到“117”报时台核准时间,做到分秒不差。
来源:东方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