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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劣质奶粉系列案20人获刑 刑期最长判八年

2004年12月05日 11:41
石中原
    安徽省阜阳市自2004年8月6日公开审理第一件劣质奶粉案件以来,在近4个月的时间里,已审结此类刑事案件15件,其中20名被告人获刑,2名被告人被免予刑事处罚。

    阜阳市因销售商销售不合格劣质奶粉事件,经新闻媒体披露后,引起了社会强烈反响。在已审结的15件22人的此类案件中,除2名被告人因情节轻微,被依法宣告免予刑事处罚外,其他20名被告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期最长的为8年,最短的为6个月,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8人,4年以下6个月以上有期徒刑的12人。

    在依法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法院注意依法加大罚金刑的适用力度,先后有18名被告人被分别处以人民币3万元以下,1千元以上罚金。该市颍泉区工商所原两名副所长白启祥、李亭君在处理举报劣质奶粉案件中,因徇私情私利,违法调解、伪造材料、改变刑事案件的性质,因共同构成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成为阜阳审判历史上少见的案例。

    截至目前,公诉机关已审查起诉的此类案件共有21件35人,尚有6件13人正在法院审理中。

    (来源:中国法院网)
来源:中国经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