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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2月11日开始履行入世开放程度承诺的服务行业

2004年12月09日 14:35
    零售服务(不包括烟草):除对化肥的零售和超过30家分店且销售来自多个供应商的不同种类和品牌商品的连锁店所销售产品种类有所限制以外,取消其余所有限制。

    所有保险及相关服务:取消地域限制,并允许外国保险公司向外国人和中国公民提供健康险、团体险和养老金/年金险。

    证券服务:允许外国证券公司设立可从事A股承销、B股和H股及政府和公司债券承销和交易、基金发起的合资公司,外资拥有不超过1/3的少数股权。

    银行及其他金融服务:对于本币业务,按地域限制时间表开放昆明、北京和厦门。

    包装服务:允许外国服务提供者设立外资独资子公司。

    维修服务:允许设立外资独资子公司。

    移动话音和数据服务:模拟、数据、蜂窝服务和个人通信服务外资可超过49%,话音、传真等国内、国际服务外资可超过25%。

    建筑及相关工程服务:允许成立只能承揽4种建筑项目的合资企业。

    旅游服务:允许外资拥有多数股权。

    运输服务:铁路运输允许外资拥有多数股权,公路运输允许设立外资独资子公司。

    仓储服务:取消限制,允许设立外资独资子公司。
来源:中国经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