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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遭遇“霸王条款”客户可诉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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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4年09月08日 13: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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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消协公开评点银行业六大不平等格式条款,已是一周前的事情了,可是上海银行方面似乎对此反应平淡。昨天,上海消协有关负责人表示,消费者面对部分行业的“霸王条款”,如果理论不成,可以考虑动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权益。
银行有关人士认为,中消协评点的所谓银行业六大不平等格式条款,“到底霸王不霸王还值得商榷”。而银行如遇到客户投诉,一定会及时处理并站在客户立场考虑的。但是,是否应建立相关的赔偿制度,还需在日后的运行中不断完善。
上海消费者协会秘书长赵皎黎认为,消费者、企业均是市场上的平等主体,企业如果不注重平等关系的营造,将会逐渐失去信誉和市场。赵秘书长认为,消费者如认定确系银行的责任损害了个人权益,就应与银行理论到底;如与银行交涉不成,就应向监管部门申诉;再不成的话,可考虑动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权益。他认为,目前法院在保护民事权利方面已做了很多工作,消费者完全可以从那里讨回公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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