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鹏润家园业主委员会:纠纷没解决物业怎能走 |
|
| 2002年07月10日 14:39 |
|
|
|
昨天,鹏润家园业主委员会向记者表示,他们坚决反对更换现有物业公司。主要原因是物业管理公司还有许多事情没有处理完毕,其中包括5000元装修押金还未退还。
本报7月4日曾发表过“鹏润家园将换物业管理公司,具体细节将和业主委员会商议”的报道,但昨天,鹏润家园业主委员会有关负责人却向记者表示,他们不愿意更换现有的物业管理公司。这位负责人告诉记者,并不是他们不愿意更换现在的物业管理公司,只是到目前为止,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还有许多问题尚未解决,“比如前期装修时,有部分业主交纳的5000元的装修押金尚未退给业主;业主档案是否健全等方面的问题。”
另外,鹏润家园业主委员会的负责人还告诉记者,他们已与现有的物业管理公司共同起草了一份新一年的“物业管理合同”,目前这份合同已经报到小区办备案。这位负责人强调,不是不让物业公司走,只是得等物业公司处理了该处理的事以后才能走。
就“业主不放物业公司走”的问题记者与开发商方面取得了联系,开发商的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正在与业主委员会协商,并希望在业主的支持下,尽快解决此事。“其实,更换物业管理公司,向全社会招标,也为了更好地为业主服务,树立开发商专业、负责的形象。”这位负责人说。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