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公司董事长马明哲回忆与前证监会主席刘鸿儒的钱权交易

 

  一、刘鸿儒同志任职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常务副行长及证监会主席期间,对平安的各项工作予以了大量的支持和帮助,这些均在正常工作的审批范围之内。

  

  1989年底,在公司的盛情邀请下,在蛇口招商局董事长袁庚同志的建议下,原中国人民银行常务副行长刘鸿儒同志陪同国家外汇总局唐根尧局长来平安考察工作,对平安的一批年轻人的工作热情予以了较高的评价和赞赏。

  中国平安保险公司在海南设立分支机构时,主要由中国人民银行金管司负责此项工作的审批,金管司非常支持这项工作,使平安海南分公司的设立得以顺利进行,客观地讲,此属于中国人民银行正常工作的审批。

  1994年,平安董事长更换。原全国人大委员会田纪云副委员长、中央中组部杨副部长、原中国人民银行王歧山副行长,以及刘鸿儒同志协助公司为说服原工商银行张肖行长作了大量深入的工作,刘鸿儒同志对这件事是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刘鸿儒同志自任职岗位退休后,平安也一直与其保持良好的关系,并决定聘任他为公司名誉董事长,在生活上、经济上予以各方面的支持和帮助,刘鸿儒同志也为平安作了大量的宣传工作。

  早期,刘鸿儒同志也一直很关心和支持平安,对外比较积极地宣传、介绍平安的企业文化和平安经营理念、平安的机制,为平安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做了大量的工作。

  平安及马明哲董事长与刘鸿儒同志保持这样一种良好的关系是承担了巨大的政治风险。北京有关部门的有些人员把对刘鸿儒意见的矛盾和焦点转向平安和马明哲董事长个人,平安及马董事长个人都承担了较大的压力,但平安及马董个人均义无反顾的承受下来。

  三、近年来,刘鸿儒同志对平安的态度正逐渐在改变,并没有站在公司名誉董事长的角度宣传和支持平安,相反,刘鸿儒同志对于公司的内部经营管理提出了一些不同的看法,并对外界做出一些不利于平安内部团结的舆论,对待一些事情的处理失之偏颇。

  关于李钢同志个人的待遇问题

  李钢同志有一段时间情绪不太稳定,认为个人待遇偏低。李钢同志作为公司副总,其个人待遇仅在公司常务副总之下,待遇应该是很好了,按工作绩效来讲,李钢同志的排名也较后。但他个人感觉不平衡,曾找到刘鸿儒同志反映此事,刘鸿儒同志知道此事后并未向马明哲董事长反映此事,而是转告公司的两位副董事长,使外界造成一种内部分配不均的误解,事后顾立基副董事长知道此事后才转告马董事长。

  关于梁晓娟同志降级一事

  梁晓娟同志因个人工作表现及业绩的问题,公司决定对其予以降级。事后,梁晓娟同志向刘鸿儒同志反映此事,当刘鸿儒同志知道此事后也未事前征求马明哲董事长的意见,直接向原深圳市武捷思副市长反映,给外界造成一种不好的印象。作为公司的名誉董事长,此类事情不向马董事长直接沟通,而公司其他负责人反映此事,确有不妥之处。

  关于平安证券公司

  刘鸿儒同志经常在各种大、小场合讲“从事保险的人管不好证券公司”,“证券公司应该脱离平安集团”,包括在股东大会,全国系统工作会议上不断宣讲这两个观点。即使在平安证券员工士气低落之时,也散发这种言论,较大程度上影响了证券公司各级领导干部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胡杰同志主持证券公司工作期间,由她经手所造成的各项经济案件损失总额超过3.5个亿,两年时间多发奖金1750万元,胡杰同志个人两年也多领取几十万元,作为集团公司的副总,领取双份待遇是不应该的,对其他人来讲是不公平的。胡杰同志主持工作期间,员工士气低落,工作热情低,员工凝聚力不强。这些不良行为的产生都与刘鸿儒同志的某些言论有很大关系。

  刘鸿儒同志当时对证券公司班子的调整也当众提出不同的意见,而不是私下和马明哲董事长协商和沟通。马董事长曾多次侧面告知刘鸿儒同志,平安证券是整个集团的资产管理和运用的支柱,而刘鸿儒同志一直没有接受。作为名誉董事长,刘鸿儒同志对证券公司的深入管理以及错误言论的宣传都给证券公司带来了不良的影响。

  近段时间,刘鸿儒同志多次为其儿子刘方的事情向马董说情,并于半月前约三九集团的李平董事长一起与马董事长一起面谈此事。其子刘方的房地产项目应付平安7500万人民币,现仅付5000万;另刘方在外有一项其他房地产业务,刘鸿儒提出希望平安能为刘方贷款融资,或提供担保,或者平安信托的下属企业用股权作抵押,为刘方贷款7000万。考虑到这件事情是违背党的组织原则和公司制度,马明哲董事长婉言拒绝。

  对于此事,刘鸿儒同志可能不太理解,因而有些个人情绪。本次董事会也借故未能参加,当听到一些遍面和个别反映后,没有在充分了解实情的情况下,在外界宣传了一些对平安不利的言论,尤其是公开对公司内部经营管理提出了一些不同的意见,这些意见并不是直接向经营班子提,向马明哲董事长提,而是向外界、向有关政府监管部门的人员和公司董、监事反映,这种做法确实有失之偏颇之处。最明显莫过于关于提升王利平、杨秀丽同志为副总经理一事。

  关于提升王利平、杨秀丽同志为副总经理一事

  这件事情,主要问题在于李钢,作为公司的副总经理,竟然在总经理室会后把内部讨论意见等机密信息对外漏透,这本身是严重违反公司纪律的行为。当刘鸿儒同志知道此事,并非以一种积极的态度向马明哲董事长反映,而是以一种不负责任的态度和口气分别向中国人民银行总行蔡鄂生副行长、袁庚名誉董事长、肖少联监事及其他人反映此事,使其他人误认为公司经营班子不团结,对外造成极坏的影响。刘鸿儒同志的这种做法用意何在,颇难让人理解。

  总结:

  刘鸿儒同志在任职和离职期间,一直与平安建立了良好的关系,平安在经济上与生活上给予刘鸿儒同志大量的支持和帮助,刘鸿儒同志早期也为平安做了大量积极的宣传,马明哲董事长与刘鸿儒同志也建立了深厚的个人感情。

  平安与马明哲董事长均非常珍惜这段来之不易的感情,不管遇到什么样的问题和困难,希望刘鸿儒同志都能一如既往地支持和关心平安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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