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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加丽谈成名后压力:最艰难时曾想自杀(组图)

2005年03月25日 09:54
周昭


    本月29日,汤加丽与当年为她拍摄写真的摄影师张旭龙关于“肖像侵权”的案件将在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开庭。“这已经是第三次开庭了。昔日的伙伴对簿公堂,伤感!其实我还是很感激他,因为如果没有他就没有我的今天。”

    早前传闻今年5月在加拿大公演的舞剧《魅》中汤加丽会有更为裸露的表演。被问到《魅》的尺度究竟有多大胆时,她考虑了一下回答说:“我只能说在艺术的许可范围之内吧。”

    记者手记她很斯文说话谨慎

    因为是拍人体艺术写真出名的,我以为汤加丽应该是那种特立独行、语出惊人的女人。奇怪的是,被长枪短炮瞄准的她斯文、安静。说话十分谨慎,会斟酌一下才回答记者的提问,对于感情方面的话题更是绝口不提。我问她为什么显得那么低调,她说:“我出名的方式跟一般人不一样,所以要更加谨慎,更加自律才行。”

    汤加丽说自己是一个心理承受力很差的人。“我真的要感谢我身边的朋友。如果没有他们,我可能走不出阴霾。可能我今天会是一个精神病患者、一个疯子或者其他什么。”

    走出困境的她,再次接演舞剧《魅》,裸露的尺度有多大仍旧是公众最关心的问题,但汤加丽似乎并不在意会因此再陷泥沼。“写真集的事件锻炼了我的勇气。我相信今后只会越来越好吧。”她说想要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女性心理和生理健康方面的公益事业当中。“因为我是过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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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汤加丽人体艺术写真风波


    2002年9月《汤加丽人体艺术写真》出版,汤加丽被称为“中国人体艺术署名第一人”。

    2002年12月汤加丽在王府井书店进行了签售活动,被推到了舆论的风口浪尖。

    2003年2月摄影师张旭龙以破坏作品完整性、侵权为由起诉新浪网、人民美术出版社以及汤本人。

    2004年4月北京朝阳法院做出一审判决,汤加丽在《中国摄影报》上对于作品完整性一事向张旭龙道歉,并向张支付报酬10万元,驳回张关于更改署名权的上诉。

    2004年10月汤加丽以侵犯肖像权为由将摄影师张旭龙告上法庭,并索赔51万余元。

    汤加丽简介

    出生日期:1976年7月13日

    出生地:安徽合肥

    身高:165CM

    作品:《康熙王朝》、《银鼠》、《长江刑警》、《古董王爷》、《倚天屠龙记》、《还珠格格3》等

    职业:就职于国家级歌舞团舞蹈队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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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信息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