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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都出生了婚房还没住上? 竟是安置房购房款被挪用

2021年02月16日 08:48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5年了,我们的房子终于交房了!”近日,海南琼山建筑工程公司(下称琼建公司)安置楼业主代表特意来到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纪委监委第二监督检查室,表达着内心的喜悦,这一刻他们已经足足等了5年。

  原来,2014年,琼建公司为解决职工住房问题,计划集资兴建3栋职工安置楼。然而,职工交了购房款后,本应于2017年9月交付使用的房子却自此杳无音讯。为此,职工们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但是问题仍没有得到解决。

  2019年8月,按照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安排,琼山区纪委监委第二监督检查室对区属企业民生项目建设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检查发现,琼建公司职工缴交的职工安置房购房款被挪用两千多万元。

  购房款被挪用近五分之一,那房子如何建设?带着疑问,第二监督检查室的纪检监察干部兵分两路,一路走访企业职工,一路到实地查看安置楼建设情况。

  “这套房子本来想作为自己的婚房,没想到孩子都出生了还只能住在出租屋里。”

  “我们都交了钱的,为什么房子这么久都没有盖好?”

  ……

  走访中,一听说是来了解安置楼建设情况的,职工们情绪有些激动,纷纷“吐槽”起来。

  经多方调查,由于琼建公司原党总支书记、总经理沈某某主持工作期间,公司管理混乱,职工缴交的部分购房款被挪作他用,导致安置楼因资金短缺长期停留在主体框架建设阶段。

  “群众利益无小事。我们既要查处违纪违法行为,也要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推动问题解决到位,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2020年5月,区纪委监委专门约谈区国资局负责人,要求扛起责任担当,尽快牵头协调解决安置楼资金短缺问题。

  此外,为解决琼建公司账户因挂靠人工程纠纷问题被司法机关冻结,无法划拨资金用于安置楼建设的问题,区纪委监委还多次联合区国资局组织琼建公司、安置楼工程承包商、职工代表召开协调会,共同商议解决方案。最终,通过工程承包商、购房职工垫付部分资金,同时积极向该公司债务人追回欠款、协调挪用公款行为收益人返还集资房专项资金等方式筹集到了建房资金。2020年8月,安置楼终于顺利竣工验收,交付给公司职工。同年9月,导致安置楼资金短缺无法建设的沈某某也因涉嫌受贿犯罪和挪用公款罪被开除党籍,并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哪里有群众的呼声,哪里就有监督。2020年以来,琼山区纪委监委围绕脱贫攻坚政策落实、民生资金发放、农村“三资”管理、公共工程项目建设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和领域靠前监督、精准监督、全程监督。打破部门限制,整合监督力量,建立区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和派出镇(街)纪委监察室“组团监督”的工作机制,切实打通民生监督“最后一公里”。截至目前,该区共开展“组团”监督52批193人次,发现问题73个,推动整改56个。

(责任编辑:孙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