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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不该擅扣储户短信费

2018年07月16日 09:43   来源:经济日报   孙贵书

  日前,笔者代人去邮政储蓄银行办理预存电费时,在将50元存入存折后,发现打印出来的扣费明细上标注每个月都会有一笔3元钱的短信提醒业务费。询问银行工作人员,这个储户是一位近80岁的老年用户,不用手机,为什么还要扣这笔费用?工作人员回答说不知道。于是要求工作人员给这位储户解除短信提醒业务,回答说要有本人身份证才可以解除。“你们擅自给人家办理短信提醒业务的时候为什么不要本人身份证?”回答又是一句“不清楚”。

  储户选择银行办理电费代扣业务,是对银行的信任,银行应该努力地为储户提供优质服务。可上面提到的邮储银行,在储户不知情、没有储户允许的情况下,为储户办理短信提醒业务。这明显是为了完成银行内部制定的指标和自身的业绩。殊不知,这种做法是缺乏诚信的表现,造成的后果往往是储户减少、信誉降低、营业额下降,最后吃亏的只能是银行本身。因此,银行要坚持诚信经营、信誉为本的理念,牢固树立为用户服务的思想。(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江苏兴化市供电公司老圩供电所 孙贵书)

(责任编辑:单晓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