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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奇葩保险层出不穷 购买“奇葩险”或影响未来投保

2018年03月22日 10:35   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杜晓 刘洁琼

  调查动机

  进入“互联网+”时代,保险业也开始向网络进军,各种互联网保险产品出现在人们生活中。然而,这些互联网保险产品是否合法、是否管用?诸多问题并不明朗。

  我国的保险业最近几年发展迅速,保险科技应用日益广泛,创新业务快速发展。依托于互联网保险对部分标准化传统保险的快速替代及场景创新型产品带来的增量市场,互联网保险创新业务保持高速增长。

  不过,《法制日报》记者调查发现,随着保险业创新速度加快,一些听上去较为新奇的保险产品也陆续出现,尤其是通过互联网销售的保险产品,有些甚至可以称得上奇葩。

  粉丝不满偶像恋情推恋爱险

  去年,某影视演员公布恋爱消息后,网购平台上出现了新的险种——××恋爱险。

  对于此类情形,监管部门发布《关于防范互联网伪保险产品的风险提示》,明确指出公众人物“恋爱险”并非保险产品,不符合保险法规定,也不是由保险机构开发和销售。

  记者在一家电商平台上以“分手险”等关键词进行搜索后,发现已经不存在相关产品。不过,经过多方查询,记者在一个入驻商家处发现一款名为“××一年内变单身狗险”的单身险,售价为11.11元,产品详情页称“购买产品即日生效,若一年内××还不是单身我来每单赔两倍”。

  记者以某影视演员粉丝的名义联系卖家,卖家称自己也是该影视演员的粉丝,大学毕业一年多,现在某公司做产品实习助理,因为不满偶像恋情,所以决定自己行动起来。

  记者在这家电商平台上还发现一款由某保险公司开发的名为“医生职业险、人身意外险、扶老人电梯意外险、医疗保险”的保险产品,俗称“扶老人险”。产品宣传自称是“首款医疗职业人身意外保险”,其中包括一款“见义勇为险”,宣传标语为“150万正义保障,尽显正义使命”,并有“老人摔倒,敢扶”等字样。

  不过,记者查询这一产品的保险条款时发现,这款保险适用的情况是当投保人因见义勇为遭遇意外伤害而身亡才可赔付,是一款意外险,与宣传语中的“敢扶老人”并没有直接关联。

  实际上,支付宝在2015年就推出过一款“扶老人险”,用户只要支付3元,一年期间最高可获得两万元的法律诉讼费,并享受全年的法律咨询服务。不过,这款产品已于2017年下架。

  记者联系了一位曾经购买过支付宝“扶老人险”的消费者,该消费者说,他以前没有被“讹”的经历,但是在扶老人时有点“心惊肉跳”,为了以防万一,所以购买了这款保险。

  记者注意到,虽然在互联网上购买这类“奇葩险”的网友不少,但是大多数都未曾有过赔付经历。有一位姓牛的网友曾经在网络上发帖称,他在网络上购买了某保险公司推出的“七夕脱单乐”,实际结果却不如人意。

  据介绍,这款“七夕脱单乐”保险要求支付保费199元,保障期3年,也就是截至2018年8月,如果在购买后的第二年或第三年七夕登记结婚,保险公司就赠送999朵玫瑰。牛先生在2017年七夕登记结婚,应当在承保范围内。举行婚礼前,牛先生联系了该保险公司官方旗舰店的客服,希望能在10月26日正式婚礼的前一天即25日收到999朵玫瑰。该保险公司客服也在9月和10月两个月打过两次电话确认婚礼的时间和地点,但直到10月25日晚牛先生也没有收到999朵玫瑰花。牛先生致电客服时,对方表示26日8点后再回应。最终,牛先生夫妇也并没有实现婚礼上摆满999朵玫瑰的心愿。 

  “吃货无忧险”尚无理赔案例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保险产品网销的渠道一般为保险公司官方网站、大型电商平台或第三方保险销售平台等。

  为了进一步了解网络保险销售现状,记者以想要购买一款“吃货无忧险”为由联系了一家第三方保险销售网站。网上预约咨询后,记者在第二天接到了自称是该网站家庭保险规划师的孙姓工作人员电话。

  孙姓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了这款由某保险公司开发的“吃货无忧险”,投保人在购买时需交纳保费15元,保期为一年,投保7日后生效,最高赔付额为1000元。若投保人因食物中毒引起急性肠胃炎入院治疗,住院过程中产生的医药费在扣除医保报销费用后,再减去100元的免费额,之后剩下的钱可以以85%的比例找保险公司赔付,赔付上限为1000元。

  据了解,上述网站目前有1000多款产品,与80多家保险公司有合作关系。

  孙姓工作人员称,该网站与很多电商平台一样,并不收取提成,盈利方式为向保险公司收取管理费用和平台租赁费用等,不关心保险公司的业绩。在选择保险公司进行合作前会进行一系列的背景调查,看该保险公司的后续服务如何以及在市场上的口碑如何等。

  孙姓工作人员说,因为没有提成费用,在他们网站上购买产品要比线下购买更便宜,而且能享受更多的后续服务。出险时,网站会安排专业理赔人员代表消费者与保险公司协商。

  据了解,在孙姓工作人员的1859个客户中,只有两三人购买了这款“吃货无忧险”。

  “这款‘吃货无忧险’的优点是便宜,缺点是对我们的生活帮助小。”孙姓工作人员说,这款产品至今一共销售出103份,目前还未有过理赔案例。

  另据介绍,该网站上还曾经销售过一款售价38元的“熊孩子险”,不过目前已经下架。

  “这类产品本身就属于冷门险种,保险公司只是出于品牌推广、多元化产品的目的打出这些旗号。”孙姓工作人员对记者说,他有一个朋友就是因为觉得这款产品新颖,抱着“买着玩”的想法购买了这款保险。

  “如果消费者因肠胃疾病住院,使用了这款‘吃货无忧险’后,就会在医院有就医记录以及在各大保险公司的理赔记录,之后再购买其他保险时就不再是健康体,可能会被要求增加保费甚至拒保。”孙姓工作人员说。

  业内专家剖析网络奇葩保险隐患

  近年来,互联网上奇葩保险不断出现,甚至还有“忘穿秋裤险”之类的保险产品。

  监管部门发布的《关于防范互联网伪保险产品的风险提示》中指出,保险消费者要提高警惕,谨防不法分子利用互联网平台发布的虚假保险产品、项目;购买保险时,认真核实是否由保险机构提供保险服务,仔细阅读保险合同、了解保险保障内容,注意识别真假保险,选择合法保险产品。如果遭遇以保险为名实施的赌博、诈骗,请尽快向公安机关报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王萍认为,目前网络上各类“奇葩保险”背后存在诸多法律隐患,同时也存在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监管难等问题。

  “由于网络传播的便捷,随处可见的保险产品很容易导致消费者的误认,使得消费者购买一些本质并不是保险的产品。消费者在网购时往往缺乏耐心,很少仔细看明白保单内容款项等,前端信息掌握不足,后期发生纠纷的可能性就会增加。另外,消费者很容易被网站打出的主题词吸引,只关注最高赔付额,而忽视与自身相关的具体的保险条款,最终很可能无法实现自己想要的赔付结果。”王萍说。

  这些奇葩保险究竟是如何产生的?

  王萍认为,目前很多互联网保险产品所涉及的风险并不属于可保风险,但是由于我国保险法中并未对“可保风险”进行明确界定,导致很多保险公司鱼目混珠。以热销一时的“恋爱险”为例,单纯的“感情因素”不属于可保风险,就算声称是某种爱情保险,但其实并不是因为爱情,可能是两个人构成事实上的婚姻关系,或者本身就是婚姻关系,涉及到未来财产分配的问题,或者他们之间关于处分财产的协议,这个时候有可能会涉及他们分手导致的一方产生某种经济利益上的损失。

  “如果是人身关系的话,涉及到人身关系的变化,但是人身关系的变化一般也不能构成保险利益。人身关系很容易受主观控制,不属于保险中所讲的客观的、不确定的、未来可能会发生的风险。”王萍说。

  早在2017年年初,监管部门曾印发《财产保险公司保险产品开发指引》。监管部门有关负责人就此指出,近年来,监管部门不断加强保险产品监管,推动保险业不断加强产品创新,设计开发了许多个性化、定制化、多层次的保险产品,丰富了保险产品供给,更好地满足了客户保险需求。随着保险市场的快速发展,财产保险产品开发主体日益多元化,产品开发管理工作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一是部分公司存在重数量轻质量、重开发轻管理的问题。二是个别产品存在炒作概念和噱头化的倾向,损害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三是少数公司产品制度机制不健全,产品管理粗放,产品管控不到位。针对这些问题,为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完善产品管理制度,规范公司产品开发,提升保险产品供给质量,监管部门启动了“指引”制定工作。

  不过,奇葩保险似乎并未就此有所好转。

  “监管机构只对保险机构有监管权,对第三方网站的监管较难实现。很多第三方销售平台在销售前会采取夸大甚至误导性的产品宣传,保险公司在这种情况下可能并没有责任,监管部门也只能通过约束保险公司对代理平台的选择来达到监管目的。”王萍说。

  如果奇葩保险继续发展下去,可能会影响到整个保险行业。

  “饱含噱头的奇葩保险不仅可能涉及夸大宣传,还有可能模糊消费者对于保险本质的认识,加剧保险行业被污名化的现状。保险本来是一个风险共担机制,能够有效维持社会稳定,使一个人在面临重大风险时生活不至于被完全改变,这种炒作、搏噱头的保险名目最终只会导致保险公司、投保人、整个社会的‘三输’。”王萍说。

(责任编辑:单晓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