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小学校长职级将分特级、高级、中级、初级,职级不同,绩效工资不同。今天(12月30日),首批93名北京市中小学特级校长人选公示将结束。
11月底,市委组织部、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研究决定推行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本市将建立特级校长流动制度,引导优秀校长从中心城区向郊区学校,从优质学校向一般学校流动。今年,各区中小学特级校长推荐指标总计138个,市教委直属学校指标单列。
按规定,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涵盖本市全日制中小学校、幼儿园、职业高中学校中在职在岗的正职校(园)长(含党组织书记)。校长职级设置特级、高级、中级、初级四级,其中高级、中级分别设置1、2、3等。
此前,市教委透露,本市将首评特级校长指标控制在特级校长总指标的50%至60%,预留出每两年的晋升空间。
想申报中小学特级校长,一般应具有两所及以上学校工作经历,或一般应承担学区化、集团化、名校办分校等辐射带动两所及以上学校任务。农村学校校长参评各职级校长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责任编辑:单晓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