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彰决定指出,在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筹备举办过程中,涌现出一大批事迹突出的集体和个人。为隆重表彰先进典型,激励全党全国各族人民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努力奋斗,党中央、国务院决定,授予国家速滑馆场馆运行团队等148个集体“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突出贡献集体”称号;授予苏翊鸣等147名同志、追授邓小岚同志“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突出贡献个人”称号。
(责任编辑:孙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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