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开局考·政策篇③]灵活施策重在激发市场活力

2016年12月12日 00:00   来源: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   冯其予

  从12月1日开始,我国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两证整合”全面实施。此前在黑龙江、上海、福建和湖北等地推行的“两证整合”试点改革效果十分明显。截至11月28日,这4地共办理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217548户,比去年同期增长23.8%。

  全面推行“两证整合”登记制度改革,是我国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有关部门积极盘活微观政策的重要一环。一年前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着眼增强中国经济的内生动力和发展后劲,在总体思路中明确提出和部署“微观政策要活”。一年来,有关部门在价格、收入、消费、“放管服”等方面加强和完善有关政策措施,通过放活政策做活微观经济,不断完善市场环境、激发企业活力、释放消费者潜力,连通一点,带活一片,开创了经济发展新局面。

  营造公平市场环境

  微观政策要活,就是要营造商品自由流动、平等交换的市场环境,破除市场壁垒和地方保护,这是搞活微观政策的客观要求。

  “十三五”规划纲要明确了165项重大工程项目。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胡祖才说,这些项目对民间投资的影响是多方面的。他表示,最主要的问题是要破除阻碍民间投资进入市场、进入到重大工程当中的政策障碍。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特别是对民间投资要给予一视同仁的投资环境,最大程度地放开市场准入。

  公平市场环境的营造,并不只针对国内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等4部法律修正案明确,从今年10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负面清单管理制度。10月初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今后举办外商投资企业,凡不涉及2015年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禁止类、限制类和鼓励类中有股权、高管要求的规定等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企业设立及变更一律由审批改为备案,且备案不作为办理工商、外汇登记等手续的前置条件。这些举措,也是我国推进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要内容。

  营造公平市场环境,需要有完善的法律体系保驾护航。11月23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4月至10月,国家工商总局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集中整治公用企业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专项执法行动。截至6月30日,全国工商机关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已立案478件,结案118件,案值2.7亿元。

  激发企业发展活力

  微观政策要活,关键在于激发企业活力。

  11月27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正式对外公布。专家指出,“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背景下,产权保护法治化对于稳定经济预期至关重要”。不仅如此,它还有助于调动各方积极性,激发市场主体的活力和创造力,增强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

  深入推进“放管服”是激发企业活力的关键,这要求有关部门减少审批,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今年以来,国务院有关部门继续把商事制度改革作为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重要抓手,促进了新设市场主体保持较快增长。通过深化“三证合一”改革、进一步放宽住所条件、试行企业简易注销、试点全程电子化和电子营业执照等,不断提高工商注册便利化水平。今年推行的“五证合一”改革,不仅大大降低了企业创立的制度性成本,提高了开办企业便利度,同时提升了行政效率,扩大了数据共享范围,推进了部门之间业务协同,也为下一步深化改革积累了经验。

  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刘玉亭不久前在国新办的发布会上透露,今年前3季度全国新登记市场主体1211.9万户,同比增长13.7%,平均每天新登记超过4万户;新登记企业401万户,同比增长27%,平均每天新登记企业1.46万户。根据新设小微企业重点活跃度调查,三季度新设小微企业活跃度为69.6%。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背景下,就业不降反增,表明商事制度改革的红利不断显现,为我国经济发展提供了新的动力。

  不断扩大消费需求

  微观政策要活,根本的落脚点,还在于提高有效供给能力,通过创造新供给、提高供给质量,扩大消费需求。

  从我国消费市场整体情况看,今年以来居民消费价格涨势温和,前3季度,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2.0%,涨幅比上半年回落0.1个百分点。同时,居民收入稳定增长,城乡差距继续缩小。

  价格涨势温和、收入平稳增长的基本态势,为我国消费市场的扩大奠定了基础。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今年前3季度,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10.4%,增速和去年同期基本持平。消费对经济增长的带动作用明显增强,前3季度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71%,与去年同期相比提高了13.3个百分点。居民消费的特点从过去的模仿型、排浪式的基本消费逐渐转化为个性化、多样化、高品质的消费。

  在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教育培训等领域,消费需求增长很快,潜力更大。由于高品质产品和服务有效供给不足,制约了消费的持续扩大和升级。国家已经出台了进一步扩大消费的政策,重点包括三个方面:一是着力推进服务消费提质扩容,包括消除制约养老、教育、体育等领域的消费体制机制障碍,加大旅游、文化等领域的有效供给;二是大力促进传统实物消费扩大升级,主要包括对内外销日用消费品实行“同线同标同质”,培育壮大绿色消费等;三是持续优化消费软硬市场环境,主要包括加大对城乡物流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加快推进智慧家庭标准建设等。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秘书长程建林表示,有关政策主要是围绕消费供给滞后于消费需求变化的主要矛盾提出来的,顺应居民消费升级的大趋势,突出增加高品质的产品和服务供给,补上短板、改善民生。(经济日报记者 冯其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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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