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琦婷:强化“关键少数”坚决服从的政治自觉

2016年11月28日 22:33   来源:解放军报   

  ●“讲服从”是每一名共产党员的基本素养,也是衡量每一名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政治上是否成熟坚定的重要标志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旗帜鲜明地强调:“领导干部要自觉服从组织分工安排,任何人都不能向组织讨价还价、不服从组织安排。”“坚决禁止向党组织讨价还价、不服从组织决定的行为。”能不能坚决服从组织决定,不仅检验着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的党性觉悟,而且关系着我们党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的推进实施。

  懂不懂规矩、守不守纪律、讲不讲服从,是党性问题,也是方向问题。1938年4月17日,张国焘书面声明脱党,时年10月,毛泽东在向党的六届六中全会作报告时指出:“鉴于张国焘严重地破坏纪律的行为,必须重申党的纪律:(一)个人服从组织;(二)少数服从多数;(三)下级服从上级;(四)全党服从中央。谁破坏了这些纪律,谁就破坏了党的统一。”这是我们党从血与火的考验中总结出的信条,是这个组织中任何人都不能违反、任何人都不能成为例外的铁律。

  不向组织讨价还价,坚决服从组织安排,是党的纪律要求,也是党内的优良传统。抗战时期,红军缩编,李先念同志岗位由军级调整到营级,中央军委总政治部的同志找李先念谈话,问:“你有什么意见吗?”李先念毫不犹豫地说:“坚决服从组织的安排。”1950年初,中央决定进藏,邓小平找到18军军长张国华,开门见山地说:“今天谈话凭党性。”张国华立即答道:“一切听从党安排。”在服从组织纪律上,老一辈革命家给我们做出了很好的榜样。

  “革命战士是块砖,哪里需要任党搬”。能否正确对待组织决定,是对每名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党性强弱的现实考量。党章规定的“四个服从”,既是最基本的组织原则,也是最基本的组织纪律。在接受党组织分配工作或面对具体问题时,领导干部有实事求是向组织反映情况的义务,有在党内发表个人观点的权利,但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党组织“定下决心,做出决议”,就必须“立即执行,不受牵扯”,如果党要求向东却向西,党要求雷厉风行却拖泥带水,那就不是个人服从组织。用这样的态度对待组织、对待服从,很容易出问题。

  “讲服从”是每一名共产党员的基本素养,也是衡量每一名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政治上是否成熟坚定的重要标志。领导干部位高权重,必须在政治上讲忠诚、行动上讲纪律、组织上讲服从。然而在实际工作中,一些人把“服从”扭曲了:有的对己有利者就从之、对己不利者就弃之;有的嘴上口口声声“讲原则、顾大局”,背地里却搞团团伙伙、圈里圈外;还有的甚至谁给甜头、给位置,就听命于谁、服从于谁。这完全违背了党组织原则、违反了党的纪律,是绝对不允许的。

  苏共初创时期,列宁曾把党组织称为乐队,中央是指挥,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必须按照中央指挥,操作乐器、打准节拍,这样才能弹奏出和谐有力的乐章,才能建立起一个集中统一的,有纪律的、战斗的无产阶级革命政党。“领导我们事业的核心力量是中国共产党”“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每名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弄清个人与组织的关系,明确下级与上级、地方与中央的关系,找准服从的正确方向,强化服从的政治自觉,才能形成强大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我军历来以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严守纪律著称于世,在严守组织纪律上,标准应该更高,要求应该更严。在“脖子以下”改革即将展开的当前,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尤其需要强化组织观念,遵循组织程序,服从组织安排,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坚决维护和贯彻军委主席负责制,坚决听从党中央、中央军委和习主席指挥,坚决落实深化改革的各项举措。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形成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的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齐心协力把强军兴军事业推向前进。

  (作者单位:解放军理工大学)

(责任编辑:王炬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