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国内时政要闻 > 正文
中经搜索

王岐山强调:紧紧围绕坚持党的领导 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

2016年11月02日 22:43   来源:新华社   

  王岐山在中央巡视工作动员部署会议上强调

  紧紧围绕坚持党的领导

  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

  新华社北京11月2日电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王岐山2日出席十八届中央第十一轮巡视工作动员部署会议。会议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指示。王岐山强调,要加强对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紧紧围绕坚持党的领导、全面从严治党深化政治巡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

  会议指出,本轮中央巡视是六中全会后“再出发”。六中全会对全面从严治党作出战略部署,审议通过《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标志着党的建设新实践的开启。拥有坚强有力的领导核心,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所在。我们正处在实现民族复兴的关键历史节点,更加需要核心的引领。明确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党的核心领导地位,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根本保证。我们党始终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十八届党中央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从党的十八大确立“两个一百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到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党中央治国理政、管党治党认识和实践,始终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制定《准则》、修订《条例》体现了实践探索在前、总结提炼在后。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讲话中对巡视发挥的利剑作用给予充分肯定,肯定就是鞭策、信任就是考验。中央巡视组要原原本本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用心领会,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起来,自觉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决策部署看齐,在思想和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会议强调,政治巡视的重要任务,是坚决维护党的领导核心和党中央权威。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政治方向,提高政治站位,查找政治偏差,聚焦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党的领导首先是政治领导,体现在坚定理想信念宗旨、制定和实施路线方针政策,体现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选对人用好人,树立鲜明价值观和政治导向。巡视要以党章党规党纪为尺子,对党的组织做全面“体检”,把《准则》和《条例》高高举起,同贯彻落实廉洁自律准则、党纪处分条例、巡视工作条例、问责条例以及干部“能上能下”和防止“带病提拔”的规定结合起来,用好从严治党的制度利器。全面从严治党要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加强对被巡视党组织党内政治生活状况、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本轮巡视对象既有司法机关,又有多个领域的事业单位,必须把握不同特点、突出针对性。要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这些领域的重要讲话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检查是否密切联系实际,把“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大发展理念贯彻落实到位。

  会议指出,“回头看”就是再巡视,凸显党中央顽强的意志品质和党内监督的韧劲。今明两年中央和各省区市将要开展换届工作,这关乎党和国家事业的未来。要把全面从严治党体现到选对人用好人上,掌握“树木”与“森林”的状况,把好政治关和廉洁关。换届纪律就是政治纪律,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好中选优、风清气正,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赵乐际,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赵洪祝出席会议。

  经中央批准,中央第十一轮巡视将对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央党校、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央编译局、中国外文局、光明日报社、中国日报社、经济日报社、中国浦东干部学院、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中国延安干部学院、中国工程院、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国家行政学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中国作家协会、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中国法学会、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中华全国台湾同胞联谊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中国红十字会、中国宋庆龄基金会等27个单位党组织开展专项巡视,同时对北京、重庆、广西、甘肃等4个省区市进行“回头看”。

(责任编辑:符仲明)

分享到: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中国经济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
  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
  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中国
  经济网”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及/或标有“中国经济网(www.ce.cn)”
  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
  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或
  “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网站总机:010-81025111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1025135 邮箱:

关于经济日报社关于中国经济网网站大事记网站诚聘版权声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广告服务友情链接纠错邮箱
经济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法律顾问:北京刚平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 版权所有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8)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  京ICP备1803655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97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