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领导集体对民主生活会制度愈加重视 率先垂范

2015年12月31日 23:06   来源:新华网   刘欢 刘斐 蔡敏

  读懂中共——党内监督助力执政党自我完善

  “有些领导过于注重‘面子工程’,却忽视与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背街巷道,导致‘晴天一身灰、雨天一身泥’。”安徽滁州市来安县委副书记邓继敢在一次民主生活会上的发言,一针见血地指出了上一级领导工作存在的问题。

  在中国中部小城召开的这次专题民主生活会,由县委书记主持,让与会的党员针对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建言。会上像邓继敢这样敢讲话、讲真话的党员不在少数。

  对于民主生活会上提出的这些问题,来安县及时处理。目前,这个县城30多条“晴天灰、雨天泥”的背街巷道已经全部改造完毕。

  对于8700多万中共党员来说,民主生活会是他们最为熟悉并定期参加的组织活动之一。

  从中央到地方包括企事业单位,一年中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是党员必须要过的组织生活。民主生活会一般以批评和自我批评的形式召开,而党员中的领导干部一般会带头发言并反躬自省,目的是找出问题、共同进步。

  日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了一场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践行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三严三实”)的情况。

  这场中共“最高规格”的民主生活会,自始至终有交流、有讨论、有建言。政治局各位成员讲认识、谈体会,摆问题、查不足,出主意、说措施。

  “中共最高领导集体在民主生活会上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各级党组织民主生活会的召开起到率先垂范的作用,更让外界感受到了中共作为‘百年大党’的活力与生机。”国家行政学院教授许耀桐说。

  事实上,作为中共开展党内监督的一项重要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是伴随着党内民主生活的扩大和党内民主观念的提升逐步确立并完善的。

  早在1929年,中共古田会议决议提出,要厉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生活,允许个人发表意见,允许限于党内的争论。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总体上从战争状态转到建设状态。为顺应这个转变,中共迫切需要健全党内民主,实现正规的民主生活。

  1992年,中共十四大在新通过的党章中首次明确规定,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参加民主生活会。至此,民主生活会作为党内重要的民主制度被正式确定。

  十八大以来,本届中共领导集体对民主生活会制度愈加重视,并且率先垂范。

  中共最高领导人习近平除了参加所在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还参加过河北省委常委班子的民主生活会、河南兰考县委常委班子的民主生活会。

  “民主生活会既是工作的总结,更是党内民主的表现。在查找问题,改进工作,让党员领导干部接受严格的党内监督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许耀桐说。

  召开民主生活会仅仅是中国共产党实现自我监督、自我革新、自我完善的手段之一。

  各级党的组织和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的主渠道。党内问题主要应通过这条渠道反映出来。

  当前,中共党内监督机构的职能作用不断强化,党内监督的途径和手段不断拓展,党内监督制度和法规体系不断健全和完善。在反腐战场起关键作用的党内巡视制度逐步确立完善。

  中共十六大报告提出建立和完善巡视制度,十七大把巡视制度写入党章。十八大后,本届中共领导集体把巡视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带着问题去巡视,同时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进行抽查,党内巡视成为发现问题的“尖兵”。

  至今,十八大以来查处的省部级干部覆盖了31个省份、达120多名,反腐成效与日渐紧密、严格、有效的党内巡视制度密不可分。

  管理好8700多万党员,让他们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对于任何一个政党都是一个难题。

  中共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组织监督制度,不仅有“自上而下”的监督,同时也有“自下而上”的监督,包括:下级组织向上级组织的请示报告制度,上级组织对下级组织的督促检查制度,上级组织对下级组织及领导干部的定期考核制度。

  党内监督制度还包括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信访处理、谈话和诫勉、舆论监督、询问和质询、罢免或撤换要求及处理等。

  2015年上半年,全国已问责了370多个单位的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和4700多名党员领导干部,超过2014年全年总人数,其中近半数为党组织“一把手”。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廉政研究中心副秘书长高波说,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严肃追究领导责任,直至找出问题、解决问题。

  十八大以来,中共在党内法规体系建设上也推出了一系列创新举措,充分体现“依法治国,依规治党”的执政与治党思路。

  “党纪严于国法,标准更高,要求也更高,如此才能保证一党长期执政的根基稳固。”许耀桐说,“刚刚结束的政治局民主生活会上,习近平要求政治局成员‘无论公事私事,都要坚持党性原则,都要加强自我约束’就是一种率先垂范。”(记者刘欢 刘斐 蔡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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