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国内时政要闻 > 正文
中经搜索

李克强:望中韩双方加强治国理政等方面交流合作

2015年11月01日 13:28   来源:中国新闻网   郭金超 吴旭

  中新社 刘震 摄

  中新社 刘震 摄

李克强会见韩国国会议长郑义和:望双方加强治国理政等方面交流合作

 

  中新社首尔11月1日电 (记者 郭金超 吴旭)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当地时间1日上午在首尔国会议事堂会见韩国国会议长郑义和。

  李克强表示,中韩隔海相望,是近邻中的近邻,两国关系蓬勃向前发展。我此次访韩,就是走邻居,看朋友,目的是推动中韩增进友好、巩固互信、扩大交流、创新合作,使中韩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发展得更好。

  李克强指出,立法机构合作是双边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中韩政府间达成的协议和共识,需要两国立法机构的支持。希望双方加强治国理政、发展经济、改善民生等方面的交流合作,为中韩关系全方位发展不断注入新的活力。也希望韩国议会在推动两国合作过程中继续发挥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郑义和表示,昨天,李克强总理同朴槿惠总统成功举行首脑会晤,取得丰富成果,我对此表示祝贺。希望两国有关部门保持机制性对话,落实共识,深化合作。韩中实现发展战略对接将有助于东北亚地区的稳定与繁荣。韩中友好悠久深厚,韩方愿与中方传承传统友谊,永远做好邻居、好朋友、好伙伴。韩国会愿为推动韩中关系发展发挥积极作用,将努力于年内完成韩中自贸协定的国内立法程序。(完)

(责任编辑:何欣)

分享到: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中国经济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
  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
  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中国
  经济网”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及/或标有“中国经济网(www.ce.cn)”
  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
  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或
  “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网站总机:010-81025111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1025135 邮箱:

关于经济日报社关于中国经济网网站大事记网站诚聘版权声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广告服务友情链接纠错邮箱
经济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法律顾问:北京刚平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 版权所有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8)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  京ICP备1803655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97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