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

2014年04月17日 15:20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4月17日电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意见指出,各重点工作部门2014年重点推动重要领域改革取得新突破、开创高水平对外开放新局面、增强内需拉动经济的主引擎作用和促进农业现代化和农村改革发展等。

  国务院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

  国发〔2014〕15号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为做好今年的政府工作,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现就《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重点工作提出部门分工意见如下:

  一、2014年工作总体部署

  (一)向深化改革要动力。以经济体制改革为牵引,全面深化各领域改革。从群众最期盼的领域改起,从制约经济社会发展最突出的问题改起,从社会各界能够达成共识的环节改起,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积极推进有利于结构调整的改革,破除制约市场主体活力和要素优化配置的障碍,让全社会创造潜力充分释放,让公平正义得以彰显,让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发展改革委牵头。只明确一个或两个部门的,其他有关部门配合,不一一列出,下同)

  (二)保持经济运行处在合理区间。完善宏观调控政策框架,守住稳增长、保就业的下限和防通胀的上限,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民银行等负责。列第一位者为牵头部门,下同)今年安排财政赤字13500亿元,比上年增加1500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赤字9500亿元,由中央代地方发债4000亿元。财政赤字和国债规模随着经济总量扩大而有所增加,赤字率稳定在2.1%,体现财政政策的连续性。(财政部牵头)货币政策要保持松紧适度,促进社会总供求基本平衡,营造稳定的货币金融环境。加强宏观审慎管理,引导货币信贷和社会融资规模适度增长。今年广义货币M2预期增长13%左右。(人民银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金融监管机构等负责)要加强财政、货币和产业、投资等政策协同配合,做好政策储备,适时适度预调微调,确保中国经济这艘巨轮行稳致远。(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审计署等负责)

  (三)着力提质增效升级、持续改善民生。要在稳增长的同时,推动发展从主要依靠要素投入向更多依靠创新驱动转变,从主要依靠传统比较优势向更多发挥综合竞争优势转换,从国际产业分工中低端向中高端提升,从城乡区域不平衡向均衡协调迈进。完善政绩考核评价体系,切实把各方面积极性引导到加快转方式调结构、实现科学发展上来,不断增加就业和居民收入,不断改善生态环境,使经济社会发展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环境保护部、国土资源部、质检总局、统计局、林业局等负责)

  二、2014年重点工作

  (一)推动重要领域改革取得新突破。

  1. 深入推进行政体制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今年要再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200项以上。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取消或简化前置性审批,充分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推进投资创业便利化。确需设置的行政审批事项,要建立权力清单制度,一律向社会公开。清单之外的,一律不得实施审批。全面清理非行政审批事项。基本完成省市县政府机构改革,继续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中央编办、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法制办等负责)在全国实施工商登记制度改革,落实认缴登记制,由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由企业年检制度改为年报公示制度,让市场主体不断迸发新的活力。(工商总局、中央编办牵头)

  2.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坚持放管并重,建立纵横联动协同管理机制,实现责任和权力同步下放、放活和监管同步到位。推广一站式审批、一个窗口办事,探索实施统一市场监管。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共享,推动建立自然人、法人统一代码,对违背市场竞争原则和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企业建立黑名单制度。(中央编办、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民政部、人民银行、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等负责)

  3. 抓好财税体制改革。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着力把所有政府性收入纳入预算,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各级政府预算和决算都要向社会公开,部门预算要逐步公开到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所有财政拨款的“三公”经费都要公开,打造阳光财政,让群众看明白、能监督。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比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要减少三分之一,今后还要进一步减少。推进税收制度改革,把“营改增”试点扩大到铁路运输、邮政服务、电信等行业,清费立税,推动消费税、资源税改革,做好房地产税、环境保护税立法相关工作。进一步扩展小微企业税收优惠范围,减轻企业负担。抓紧研究调整中央与地方事权和支出责任,逐步理顺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保持现有财力格局总体稳定。建立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把地方政府性债务纳入预算管理,推行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财政部、税务总局等负责)

  4. 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继续推进利率市场化,扩大金融机构利率自主定价权。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扩大汇率双向浮动区间,推进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稳步推进由民间资本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引导民间资本参股、投资金融机构及融资中介服务机构。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健全金融机构风险处置机制。实施政策性金融机构改革。加快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规范发展债券市场。积极发展农业保险,探索建立巨灾保险制度。发展普惠金融。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完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密切监测跨境资本流动,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和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让金融企业更好地服务小微企业、“三农”等实体经济。(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机构、外汇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等负责)

  5. 增强各类所有制经济活力。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加快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和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准确界定不同国有企业功能,推进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提高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制定非国有资本参与中央企业投资项目的办法,在金融、石油、电力、铁路、电信、资源开发、公用事业等领域,向非国有资本推出一批投资项目。制定非公有制企业进入特许经营领域具体办法。实施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在更多领域放开竞争性业务,为民间资本提供大显身手的舞台。完善产权保护制度,公有制经济财产权不可侵犯,非公有制经济财产权同样不可侵犯。(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资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交通运输部、人民银行、法制办、住房城乡建设部、银监会、能源局、铁路局、中国铁路总公司等负责)

  (二)开创高水平对外开放新局面。

  6. 扩大全方位主动开放。坚持积极有效利用外资,推动服务业扩大开放,打造内外资企业一视同仁、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使中国继续成为外商投资首选地。(发展改革委、商务部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建设好、管理好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体制机制,并开展若干新的试点。(商务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交通运输部、人民银行、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银监会、证监会、工业和信息化部等负责)扩展内陆沿边开放,让广袤大地成为对外开放的热土。(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外交部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7. 从战略高度推动出口升级和贸易平衡发展。今年进出口总额预期增长7.5%左右。要稳定和完善出口政策,加快通关便利化改革,扩大跨境电子商务试点。实施鼓励进口政策,增加国内短缺产品进口。引导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支持企业打造自主品牌和国际营销网络,发展服务贸易和承接服务外包,提升中国制造在国际分工中的地位。鼓励通信、铁路、电站等大型成套设备出口。(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农业部、外交部、人民银行、国资委、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质检总局、铁路局、中国铁路总公司等负责)

  8. 在走出去中提升竞争力。推进对外投资管理方式改革,实行以备案制为主,大幅下放审批权限。健全金融、法律、领事等服务保障,规范走出去秩序,促进产品出口、工程承包与劳务合作。抓紧规划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推进孟中印缅、中巴经济走廊建设,推出一批重大支撑项目,加快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拓展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新空间。(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外交部、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农业部、人民银行、国资委、海关总署、质检总局、金融监管机构、外汇局、铁路局、中国铁路总公司等负责)

  9. 统筹多双边和区域开放合作。推动服务贸易协定、政府采购协定、信息技术协定等谈判,加快环保、电子商务等新议题谈判。积极参与高标准自贸区建设,推进中美、中欧投资协定谈判,加快与韩国、澳大利亚、海湾合作委员会等自贸区谈判进程。坚持推动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实现与各国互利共赢,形成对外开放与改革发展良性互动新格局。(商务部、外交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农业部、环境保护部、质检总局、海关总署、国防科工局等负责)

(责任编辑:王炬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