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批准最高检工作报告

2014年03月13日 09:43   来源:新华网   李智

  闭幕会第六项议程,表决《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张德江说,这个决议草案,主席团会议通过后,各代表团进行了审议。根据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主席团会议决定将这个决议草案提请本次会议表决。草案表决稿已经印发。

  工作人员宣读了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曹建明检察长所作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最高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4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最高人民检察院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强人民检察院队伍建设,着力提升司法公信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表决结果:赞成2402票,反对390票,弃权108票。

  张德江宣布,通过。

(责任编辑:符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