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改革,国务院正部级机构减少4个,其中组成部门减少2个,副部级机构增减相抵数量不变。改革后,除国务院办公厅外,国务院设置组成部门25个: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部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4.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5.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6.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
  8.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部
  10.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1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14.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1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1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17.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18.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19.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20.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22.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
  2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4.中国人民银行
  25.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
  根据国务院组织法规定,国务院组成部门的调整和设置,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国务院其他机构的调整和设置,将由新组成的国务院审查批准。
(责任编辑:王炬鹏)